公元3世紀,古印度的一位科學家巴格達發明了阿拉伯數字。最古的計數目大概至多到3,為了要設想“4”這個數字,就必須把2和2加起來,5是2加2加1,3這個數字是2加1得來的,大概較晚才出現了用手寫的五指表示5這個數字,用雙手的十指表示10這個數字。這個原則實際也是數學計算的基礎。
羅馬的計數隻有到Ⅴ(即5)的數字,Ⅹ(即10)以内的數字則由Ⅴ(5)和其它數字組合起來。Ⅹ是兩個Ⅴ的組合,同一數字符号根據它與其他數字符号位置關系而具有不同的量。這樣就開始有了數字位置的概念,在數學上這個重要的貢獻應歸于兩河流域的古代居民,後來古鳊人在這個基礎上加以改進,并發明了表達數字的1,2,3,4,5,6,7,8,9,0十個符号,這就成為記數的基礎。
兩百年後,團結在伊斯蘭教下的阿拉伯人征服了周圍的民族,建立了東起印度,西從非洲到西班牙的阿拉伯帝國。後來,這個伊斯蘭大帝國分裂成東、西兩個國家。由于這兩個國家的各代君王都獎勵文化和藝術,所以兩國的首都都非常繁榮,而其中特别繁華的是東都——巴格達,西來的希臘文化和東來的印度文化都彙集到這裡來了。阿拉伯人将兩種文化理解消化,從而創造了獨特的阿拉伯文化。
大約700年前後,阿拉伯人征服了旁遮普地區,他們吃驚地發現:被征服地區的數學比他們先進。于是設法吸收這些數字。
771年,印度北部的數學家被抓到了阿拉伯的巴格達,被迫給當地人傳授新的數學符号和體系,以及印度式的計算方法。由于印度數字和印度計數法既簡單又方便,其優點遠遠超過了其他的計算法,阿拉伯的學者們很願意學習這些先進知識,商人們也樂于采用這種方法去做生意。
後來,阿拉伯人把這種數字傳入西班牙。公元10世紀,又由教皇熱爾貝·奧裡亞克傳到歐洲其他國家。公元1200年左右,歐洲的學者正式采用了這些符号和體系。至13世紀,在意大利比薩的數學家費婆拿契的倡導下,普通歐洲人也開始采用阿拉伯數字,15世紀時這種現象已相當普遍。那時的阿拉伯數字的形狀與現代的阿拉伯數字尚不完全相同,隻是比較接近而已,為使它們變成1、2、3、4、5、6、7、8、9、0的書寫方式,又有許多數學家花費了不少心血。
阿拉伯數字傳入我國,大約是13到14世紀。由于我國古代有一種數字叫“算籌”,寫起來比較方便,所以阿拉伯數字當時在我國沒有得到及時的推廣運用。20世紀初,随着我國對外國數學成就的吸收和引進,阿拉伯數字在我國才開始慢慢使用,阿拉伯數字在我國推廣使用才有100多年的曆史,但是阿拉伯數字已成為人們學習、生活和交往中最常用的數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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