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美少女壯士小文子
一個可愛又有趣的财經自媒體人
大家好,我是美少女壯士小文子,一個認真寫有趣文章的小财經博主。
01
大家有關注到最近全網刷屏的“灣區渣男”嗎?
一波操作之刷新底線的程度,被罵上中國、美國、加拿大熱搜榜,從國外罵到國内,引發熱議。
事情是這樣的:
男女主都是北郵研究生,已經結婚20年,有一雙兒女、多套房産。
兩人一個是谷歌員工,一個是臉書員工,妥妥的社會精英,簡直就是開了挂的“人生赢家”。
但是從女主患癌身故以後,一切都朝魔幻的方向發展。
相知相伴20年的原配妻子患癌去世,死亡證明到手後,9天就找了個小21歲的新歡領證,新妻子還很快就懷孕了。
不願意出錢給亡妻買墓地,把骨灰埋到自家前院,後來甚至倒進了下水道。
繼承了亡妻200萬美元的保險理賠金後,連機票不都願意給亡妻父母買,還報警把亡妻父母趕出美國。
......
反正真的是讓人難以理解的迷惑行為,也不知道這麼多書都讀到哪裡去了。
絕了。
02
事兒是别人家的事兒,但由于實在是突破了人類三觀與底線,直接就在國内外掀起了一股“更改保險受益人”的浪潮。
哎。
最近咨詢小文子壽險和受益人的問題的朋友也多了起來。
(1)法定受益人:
在領取保險金時法定繼承人按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的順序。
《民法典》關于法定繼承人的規定如下: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産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指定受益人:
最多指定3個受益人,指定的比例也可以自由選擇。
注意: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關系:父母、配偶、子女
小文子也觀察到,很多小夥伴已經不那麼避諱談“生死”了。
也許是見證了人性的惡;也許是看到了生命的脆弱;也許是了解到命運的悲劇......
以前,對于生死總認為不吉利,能避開就避開;
現在,對于生死理性占據上風,能提前規劃就提前規劃。
03
身故理賠,可以說是最容易,也是最困難的理賠之一。
說最容易,是因為一旦被保險人身故事實清晰,指定了受益人,或是未指定受益人但家庭關系和諧,理賠款到賬速度是比較快的。
不必來回跑醫院,理賠材料相對比較簡單,除必要的保險合同和身份證之外,一般情況下,就隻要一份死亡證明。
說最困難,是因為身故理賠涉及多個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身故理賠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産,按照法定順序繼承,即配偶、子女、父母等額平分。
受益人為法定時,可以授權将理賠款轉給其中一位受益人。
如果申請多受益人分别領取,很可能需另外辦理,且流程較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被保人均可指定受益人(需向保司提交申請)。
若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須經過被保人同意。
被保人是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可由監護人代為指定受益人。
若指定多人為受益人,則需要确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未确定受益份額,則等額分配理賠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如果說沒有指定受益人,家庭内部關系又不太好的情況下,就很容易造成理賠金難以分配,進而難以快速到賬的情況。
壽險真正的意義在于,逝者已矣,但給仍努力活着,最親近的人,留下美好的期望。是被保險人最後一份珍貴的禮物。
所以,如果可以的話,真的可以考慮把自己的壽險受益人進行指定。
04
受益人随時可以改
這一點可太重要了!
人生很長,說不定哪天我們突然對某人心生愛憐,于是就想把他添加進受益人名單呢?
當然,也可能是出于憎恨,把他從受益人名單裡删除。
買不買定期壽險,和我們賺不賺錢、賺多少都沒有關系。
隻要你内心有牽絆,你就讓定期壽險去保護這個牽絆。
牽絆可以是平行的,對妻子、對丈夫;
牽絆可以是向下的,對孩子;
牽絆更可以是向上的,對父母。
總之,找到你的牽絆,讓ta成為你的受益人。
如果有一天,ta不再是你的牽絆了,那就把受益人換成新的牽絆。
我自己的兩份壽險,也都是指定受益人:
一份是30萬保額保障20年:
一份是100萬保額保障30年:
生活其實很簡單,過了今天就是明天,珍惜當下,珍惜身邊的人。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