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保險賠付後司機還應補償嗎
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隻有賠償不足的部分才由肇事方的司機繼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财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适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全責的要賠償什麼
發生交通後,尤其是全責方,都非常關心需要理賠對方那些項目,那麼今天,我們就這個問題做一下分享。大緻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财産類的損失,一類是人傷類的損失。
首先關于财産類的損失,主要是對方車輛的維修費,如果對方是新車且損毀特别嚴重的還有可能承擔車輛貶值費,如果對方車輛屬于營運車輛,還需賠償停運期間的營運損失,另外就是由事故直接造成的财産損失,例如随身攜帶的手機、手表之類的。
其次,如果本次事故涉及到人員傷亡,還需賠償本次事故造成的傷者的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及交通費;如果傷情比較嚴重,涉及傷殘,那麼在之前的基礎上還需按照傷殘等級另外賠償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後續治療費、整容費、康複費及住宿費。如果事故造成對方當場死亡,則需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及處理本次事故家屬産生的誤工費、交通費等;如果是搶救後死亡的,那需要在前述的基礎上,增加住院期間産生的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一般情況下保險并不是無條件無限度的賠付,如果保險公司的賠付不足以完全支付賠償款的,那麼當事人還需要補償不足的部分。如果還有疑問,可以随時聯系京聲律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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