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指由整棟樓的産權人共同分攤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 水平投影面積 計算。 公攤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 分隔牆 ,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 共有建築面積 。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簡單來說,就是每家每戶需要共同承擔的公共使用場所的面積,樓梯間、門廳、過道、門口的值班廳都是公攤面積範圍。
公攤面積的坑
公攤面積。每個購房者提起這四個字都可以說深惡痛絕,卻又不能繞開他。你以為公攤面積隻是在購房時增加了購房成本嗎,實際上并沒有這麼簡單,物業費、房産稅、暖氣費等等都是按照建築面積收費的。隻要你還在住一天你就始終在為公攤面積買單。
其實這些都不是公攤面積最坑的地方。無法準确測量才是最傷的,國内也始終沒有公攤面積測量的一個标準,消費者想知道真實的公攤面積根本無從測量,就算是最終的公攤面積需要有資質專業的測量機構測算結果,但是否準确也隻有開發商和測量人員知道了。
其實早在18年黨媒就已經指出公攤面積這個問題了。文中指出“公攤面積長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這種做法是合理的”,也明确表明了對公攤面積的态度:侵占了百姓的利益,也損傷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
公攤面積目前合理範圍
不同的建築形态的公攤面積不同。總體可以分為低層洋房(7層以下)公攤率為7%—12%;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7—11層)公攤系數在10%—16%;高層住宅(12—13層)公攤系數在14%—24%;而别墅類公攤系數大多在1%—8%。公攤面積不是越小越好,太小會降低居住舒适度,而太高會增加購房成本。
不管如何作為中國房地産“特色"的公攤面積的取消始終是大趨勢,取消公攤面積價格最後可能會加在單價上,但也讓開發商少了”鑽空子“的機會,讓消費者每一分錢都花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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