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殲-15艦載戰鬥機在遼甯艦滑躍起飛。 視覺中國 資料圖
美軍F-35一直受到價格過高的诟病,其接近1億美元的單價曾經讓特朗普也大為光火。實際上,F-35隻是一個“背鍋俠”,因為其定價準确反映了當前武器裝備發展的新趨勢:單價越來越高,軍隊的可承受力也越來越低。
中國的武器長時間以性價比高著稱,但近日,海軍航空兵飛行員袁偉處置空中特情,挽救一架殲-15的新聞經過央視報道後引發強烈反響。在事件的後續的報道中,官方媒體首次披露了殲-15接近4億的單價——這個數字立即引發了各方的強烈關注。
一架艦載機的造價高達4億,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但如果進行橫向比較,我國的殲-15仍屬于“物美價廉”。不過,4億的單價也足夠讓我們重新認識到,我國軍事裝備發展的路徑正越來越接近一般規律:單價高企是當前世界主流武器裝備發展的趨勢,傳統意義上的物美價廉變得越來越難。因此,一國武器的數量和質量不僅要滿足未來戰争的需求,更要符合國防預算的承受能力。
一方面,随着我國國防工業體制改革的推進,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産和銷售也必須遵循可持續的商業原則:即企業能夠盈利和生存。軍隊為了維持軍工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也會通過采購來鼓勵企業,使企業獲得相當比例的利潤。另一方面,中國國防預算在經曆了一段長時間的“補課”後,随着國家經濟增速的調整,其高增速也難以長期維持。對于在各方面向現代化急速邁進的中國軍隊來說,錢怎麼花很可能将成為令人難以取舍的抉擇。
就殲-15而言,其4億的身價雖然也隻是一個約數,但它畢竟給了我們一個能夠參考的數量級。基于此,再結合國外公開的航母及艦載機的實際價格,使我們有機會對中國的航母戰鬥群的成本進行估算——這會有助于在思考未來我國軍事裝備發展的過程中,哪些因素會成為主要的約束因素。本文基于這一思路而成,權當抛磚引玉,供讀者思考。
“3代 ”戰機的價格正在逼近四代機
美國F-16戰機在國際市場上的二手機報價僅為1100萬-1500萬美元(與我國的枭龍新機價格相當),但F-16 Block60/62的單機價格就高達5500-6000萬美元。F-16 Block60是在F-16C/D的基礎上進行的深度改造型,包括換用更大推力的發動機,使得戰鬥機的最大起飛重量提高了50%以上;安裝AN/APG 80相控陣雷達;加裝保型油箱,大幅度增加作戰半徑等。因此,價格也成倍的增長。
從技術發展的角度看,作為我國空軍主力之一的蘇-27平台和F-16平台在設計之處均帶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設計冗餘,所以在機體外觀不發生巨變的情況下,通過内部結構的加固、安裝更為先進的主動電子裝備,三代機的升級版能夠達到或者接近四代機的基本作戰能力——這也是我國空軍現代化的重要路徑之一,殲-10、殲-11均是如此。但作為其結果,改進型三代機的價格也會接近四代機。
殲-15的原型是前蘇聯海軍的蘇-33。中國從烏克蘭獲得蘇-33的原型機T-10K之後,進行了充分的研究,以沈飛組裝蘇-27和深度改造蘇-27系列的經濟與技術積累為基礎,研制出殲-15艦載機。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并不意味着殲-15的成本會與蘇-27系列類似。
2017年6月,美國海軍官員在國會聽證會上證實,美海軍計劃在2018财年投資12.5億美元采購14架F/A-18E/F超級大黃蜂戰鬥機,折算成單架價格為9000萬美元(約合人民币6億元)。對比F/A-18E/F的價格,4億的殲-15在主流艦載機中仍算物美價廉。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殲-15 價格仍然有大幅度上漲的可能。目前的殲-15屬于滑躍起飛,而正在測試的彈射型殲-15也已經曝光。相比滑躍起飛型,彈射起飛型殲-15需要在結構上進行加強,這會增加額外的制造和測試成本。以法國的陣風戰鬥機為例,空軍的單座型型号為陣風C,海軍的單座型為陣風M,前者的采購為6800萬歐元,後者則高達7900萬歐元,兩者的主要差别在于為适應彈射和阻攔裝置所進行的結構加強。1100萬歐元折算成人民币接近8000萬。可以想象,殲-15的彈射起飛型,采購價格按照保守估計也要增長10%,其價格可能會超過4.5億乃至逼近5億。
殲-15的身價從哪來?
官媒此次提到的“4億”應該是指海軍從沈陽飛機制造公司采購殲-15的價格,該價格應包含了沈飛的研發成本攤銷、制造成本以及合理的利潤。制造成本的概念容易理解,更為重要的是,在裝備價格中“攤銷的研發成本”的占比可能不低。
根據已經公開的資料,1996年,沈陽飛機制造公司開始總裝蘇-27SK;21世紀初,我國從烏克蘭獲得了T-10K-3(蘇-33的原型機)樣機。這兩個事件應該是我國艦載機選擇殲-15的重要節點。殲-15項目立項于2001年左右,2009年首飛,期間經曆接近10年。如果把殲-15作為一個單獨的項目,那麼所有涉及這個項目的人員、設備、材料和測試産生的支出都應計入殲-15項目,形成成本。迄今為止,殲-15的研發成本仍是高度保密。但按照我國的一般規律,沈飛可能隻承擔一部分費用。再加上艦載機結構的複雜性,以及殲-15目前有限的産量,其研發成本可能要比空軍的殲-11系列高出50%以上。
這一數字的得出,是基于在我國自主研制四代機的過程中,顧誦芬院士的《顧誦芬文集》中具有很強參考意義的數字。顧老在文中披露了當時對四代機研制成本的估算,文中寫道“我們參照國内第三代戰鬥機殲-10和殲-11的研制費用及目前的單機價格,按2002年的币值,進行了匡算和分析,初步結果是總研制經費約需371億元,包括制造試驗試飛飛機8架及預生産型飛機6架。其中飛機機體研制費約200億元,發動機研制費約60億元,機載電子設備研制費約75億元,機載武器研制費約36億元。此費用與第三代戰鬥機殲-10和殲-11的發展和引進費用總和大緻相當。單機價格4.5億—5億元,略高于引進蘇-27的3500萬美元。考慮第四代戰鬥機技術集成度的重大提高,飛機的作戰效費比明顯好于第三代戰鬥機。”
顧院士的這段描述針對的是四代機,而且顧院士的4.5億-5億元的設想與目前我國四代機殲-20的實際成本可能有較大出入,因為殲-15的價格顯然已經達到這一水平,殲-20隻會更高。但反向思考,既然顧院士估算的單機成本與殲-15基本類似,那麼我們從價格反推,可知殲-15的研發成本也很可能在350億-400億元左右。
不過,研發成本的攤銷是按照預期産量來進行的。假設殲-15的研發成本為400億人民币,預期産量為200架,那麼每架殲-15的攤銷費用就是2億人民币,如果預期産量是300架,那麼攤銷金額就會降低至為1.3億元/架。因此,如果殲-15的生産線能夠持續下去,海軍持續采購,未來殲-15的價格還會有下調的空間。
那麼,除了研發成本攤銷,殲-15單價的大頭還有哪些呢?
* 發動機
去年珠海航展期間,曾有報道稱中國再次向俄羅斯訂購100台AL-31發動機。據俄羅斯專家當時的估算,單台AL-31的價格為3300萬人民币左右,由于每架殲-15需要2台AL-31,因此殲-15的成本中,發動機至少要占據6600萬元人民币。
* 材料以及人工成本
與美英法等國的飛機制造商不同,中國與俄羅斯的飛機制造材料以及人工成本是相對低廉的。而且随着産量的提高和技術熟練程度的提高,單架戰鬥機的人工成本會逐步降低。
* 利潤
軍品銷售的毛利率非常高。讀者若有興趣,可以查閱我國一家以軍方為主要銷售對象的上市公司,天和防務的财務報表。據統計,該公司的毛利率曾一度高達96%,最低也在50%以上。沈飛的毛利率自然不能與天和防務相比,但軍工産品的高毛利率是一個客觀事實。筆者前文提到,因為軍事工業的特殊性和封閉性,軍方在采購産品時會給予制造商一個較高的毛利率以保障企業持續的研發能力。如果我們假設沈飛的平均毛利率為30%,那麼每架殲-15的毛利就将達到1.2億元。
價格與戰鬥力同步增長
殲-15的價格印證了一項曾被或多或少忽略的事實,即曾經以廉價為主要特征的中國武器裝備,在我國的軍工行業水平追趕世界一流水平的過程中,其生産成本也正在迅速追趕世界一流。
那麼,這裡就要引入一個重要問題:單價4億的艦載機到底貴不貴?如果縱向比較,在我國武器裝備體系中,這個價格無疑是昂貴的;但如果拿美國和法國的主流艦載機與之相比,這個價格又相對低廉的。
至于殲-15是否劃算,則完全是另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以中國最新引進的蘇-35為例,根據網絡公開的數字結合一些權威媒體的報道,蘇-35價格在7000-9000萬美元之間(依據配置不同),殲-15的價格已經逼近了蘇-35,但兩者的作戰能力顯然不在一個檔次上。而以昂貴著稱的F-35C,其最新批次(第9批次)的平均售價為1.322億美元(不含發動機),可知一架F-35C大緻相當于兩架殲-15。但從作戰效能上看,F-35C的綜合能力又要領先殲-15一代。
但是,不管這個問題的答案如何,殲-15作為我國首款艦載機,國家既已投入了巨額研發費用,形成了寶貴的經驗财富,便不會被輕易地抛棄。筆者認為,殲-15的命運恐怕不會像有些媒體或者專家所言,會輕易被更先進的隐身艦載機所替代,而是将在相當長時期内成為我國艦載機的絕對主力。
從成本控制的角度出發,力挺殲-15的原因有二:
首先,殲-15研發已經投入了大量經費。艦載機的立項和投入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決策需要審慎,但認定了方向就要堅定走下去,不輕易放棄。殲-15的能力如何是一個可供開放讨論的問題,但僅從經費使用效率的角度出發,我們就應該堅持繼續生産殲-15。因為殲-15的訂單量越大,前期的投入就越值。
去年曾有報道稱我國又從俄羅斯進口了100台AL-31的發動機。考慮到艦載機對引擎可靠性的要求更高,筆者傾向于認為相當數量的AL-31将主要用于殲-15。畢竟,殲-15的産量要滿足我國已經下水和正在建造的航母的需要(國内曾有報道稱目前殲-15生産線已經停産,但停産可能是為了生産殲-16,同時配合第二艘航母服役的節奏,并不一定意味着不再生産)。“遼甯艦“能夠搭載最多20架殲-15,後續001A的載機數量應該在24架左右。未來國産航母如果使用彈射技術,能夠搭載的殲-15将增至40-50架。如果按照未來十年内我國服役和下水四艘航母的節奏判斷,海軍航空兵大概需要200架左右的殲-15(首批殲-15會在未來10年内被陸續替換),其中還會包括單價更高的彈射型殲-15。單純從成本核算的角度看,殲-15平台不應被輕易取代或放棄。
第二,下一代艦載機的研制耗費更為巨大,而我國的國防預算能否支撐需要權衡。殲-15隻是我國現代軍事裝備高成本的冰山一角。殲-15已經達到了每架4億人民币,那麼殲-20呢?由于使用了全新的研發思路(殲-15的研制是依托蘇-33的樣機進行的,而且沈飛組裝蘇-27的過程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隐身設計,殲-20的售價可能會接近國際市場上同類戰鬥機的價格,即達到1億美元(約合人民币6.6億)。未來我國再研制一款隐身艦載機,其研發成本也會相當高昂。目前,我國仍處在軍事裝備的“補課期”,有大量的新項目需要攻克,像戰略核潛艇、大型航母、戰略核武器,以及高性能的戰略轟炸機等都需要大量的科研經費。與這些項目相比,新型艦載機的需求是否足夠緊迫?就經費分配而言,我國的科研預算是否能夠同時承擔這麼多的重大項目?筆者認為,即便要研制一款新型的艦載隐身戰鬥機,立項可能也要等到幾年之後。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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