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失火處罰嗎?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增法宣)現實生活中,不少人為圖便利,采取拉線充電、室内充電等違規方式給電動自行車充電,造成嚴重的安全隐患近日,廣州增城法院就審結了一起因拉線給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的糾紛案件,電動車車主從樓上家中拉電線至一樓對電動車充電,結果引發火災,波及一樓鄰居住所,進而被告上法院索賠,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電動車充電失火處罰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增法宣)現實生活中,不少人為圖便利,采取拉線充電、室内充電等違規方式給電動自行車充電,造成嚴重的安全隐患。近日,廣州增城法院就審結了一起因拉線給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的糾紛案件,電動車車主從樓上家中拉電線至一樓對電動車充電,結果引發火災,波及一樓鄰居住所,進而被告上法院索賠。
電動自行車自燃引起火災 燒壞近鄰房屋被索賠
2021年7月3日,黃某從樓上家中拉電線至一樓對其電動自行車充電。電動自行車自燃引起火災,波及一樓劉某住所的陽台、廚房等地方,造成其屋内部分裝修和家具被熏黑。經消防救援大隊調查,事故起火原因系電動自行車腳踏闆下方的锂電池熱失控引燃周圍可燃物所緻。
劉某認為,黃某作為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對此次事故負責,故将黃某訴至法院,請求賠償房屋修複費用2.2萬元。
增城法院經審理後判決,黃某向劉某賠償房屋修複費用共6000元。該判決目前已生效。
不要在住宅區給電動自行車拉線充電
經辦法官黃波濤指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黃某違規拉線充電,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緻其電動自行車着火,并造成劉某房屋損害。黃某作為直接侵權人,應賠償對劉某造成的損失。
關于賠償問題,由于劉某沒有申請對案涉賠償的相關費用進行評估,法院根據雙方的訴辯陳述和案涉房屋事發時的使用狀況,酌定黃某需賠償劉某房屋修複的相關費用共6000元。
随着電動自行車數量的劇增,相應的消防安全隐患也随之産生。根據應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确,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法官提醒,為了減少安全隐患,建議加強日常自查自檢,合理控制電動自行車充電時間,不要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樓道,不要在住宅區充電和拉線充電等。
來源: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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