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每一位民衆都聽說過征地或者拆遷,意思是征用民衆的土地或者房屋,那麼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合村并鎮又或者騰退是什麼意思呢,我們發現雖然都是房屋拆遷,但是每個地區被拆遷的名義有所不同。
這些各種名義的征收和拆遷有什麼區别嗎?在安置補償方面有沒有差異,今天我們将針對這些不同名義的拆遷,為大家講解其中的差别。
什麼是城市更新
根據百度詞條的解讀如下,城市更新是一種将城市中已經不适應當下社會的區域,進行有計劃的改建行為,讓其變成符合當下社會的建築。
一般體現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們,對自己周圍或居住的建築物、出行、購物有着不滿或充滿期待的地方,目的是為了改善居住環境,以舒适的生活環境和美麗的市容為主,這些所有的城市建設行為都可以概括為城市更新。
其實城市更新可以包括老舊小區和棚戶區改造,如果以征收的方式進行更新,那麼目前的補償方式分為三種,貨币補償、産權置換和兩種結合的方式。
合村并鎮
合村并鎮也稱為合村并居,每個地方的叫法稍有不同,目前在部分地區大力發展農村的背景下,為了改革農村結構和管理體制,為了改善百姓生活條件,更好的集約土地發展經濟,進行的将幾個村莊整合在一起,建立起農村社區的綜合改革和探索。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百姓土地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拆遷戶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産權置換按照1:1的比例進行置換。
騰退
我們可以簡單地理解為,村集體和百姓之間的約定,雙方針對安置補償達成一緻後簽訂協議,給予百姓一定補償,村委将土地和房屋收回的行為。
目前騰退項目可以說非常混亂,因為可依照的法律程序混亂不堪,雖然如此,騰退和行政強執有很大區别,騰退不具備強制性,也就是完全是百姓自願的,騰退的方式也可以理解為協議拆遷,雙方對補償達成一緻開始騰退房屋,村民一直不滿意補償的,完全可以選擇不騰退,村集體無權進行拆除行為。
城中村改造
根據字面意思理解,城中村表示被城市包圍的農村,他們身處城市當中,或者城市的擴張将周邊的農村納入城市規劃區内。
雖然城中村的房屋在城市規劃區内,但因為其本身是集體土地,那麼拆遷是按照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補償呢,根據法律規定,已經被納入規劃區的,遇到拆遷可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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