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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什麼時候開始申請公租房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6 23:39:00

大家關心的公租房

最新消息來了

成都2022年度市本級第一期公共租賃住房

即将開始配租登記

需要公租房的朋友

快看你符合申請條件嗎?

具體怎麼申請?抓緊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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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本級第一期公共租賃住房

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為市本級騰退的公共租賃住房高新區大源雙河四期公共租賃住房

登記對象

本次配租面向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保障對象:

(一)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并符合廉租租金标準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并符合非廉租租金标準公共租賃住房的個人保障對象。

成都市什麼時候開始申請公租房(成都新一批公租房即将配租登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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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規則

(一)本次登記範圍内的保障對象有符合下列優先條件之一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搖号配租

①符合相關規定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複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等優先對象;

②受到市級及市級以上表彰的勞動模範;

③申請家庭成員均為60歲及以上老年人的;

④計生部門認定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

⑤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

⑥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的成年孤兒;

⑦參戰退役人員、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

⑧符合規定的其他優先對象。

(二)凡在本次登記範圍内且不符合本條第一款優先條件的保障對象,均自動納入登記,不需前往窗口登記。

(三)凡在本次登記範圍内有符合本條第一款優先條件之一的保障對象,須攜帶身份證和相關優先證明原件前往成都市青羊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務站1号窗口辦理

優先證明材料:低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烈屬證明、勞模證、殘疾人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相關證明等。

(四)提交優先證明時間

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日,每日9:00-17:00。

(五)截止2022年7月1日17:00未提交優先證明材料的保障對象,将按普通對象參與搖号。

(六)保障對象現在使用的電話号碼與申請保障資格時預留的電話号碼不一緻的,主申請人須于2022年7月25日前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到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更改電話号碼。如未主動進行變更,造成未能選房的,自行承擔責任。

溫馨提示

1.選房順序通過分類搖号産生。2.搖号相關事宜,在登記工作結束後15個工作日内另行公告。3.符合本次登記範圍的保障對象若放棄參與配租,視為拒絕接受配租安排,自願放棄公共租賃住房配租。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為減少人員聚集,到窗口提交優先證明材料的保障對象盡量安排一人到窗口辦理。請佩戴口罩,按疫情防控要求進入住房保障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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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租房申請指南

申請條件

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區戶籍家庭、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或個人年收入5萬元以下(含5萬元),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我市公共租賃住房:

1.申請人為中心城區戶籍家庭的,家庭人口應當2人及以上,主申請人具有中心城區正式城鎮戶口,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産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請人為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的,應當具有中心城區正式城鎮戶口,申請人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産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請人未滿35周歲(成年孤兒除外)的,須在中心城區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應當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區戶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産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請人在中心城區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申請公租房(廉租租金标準):

家庭年收入低于4萬元(含4萬元)的中心城區戶籍家庭或年齡在35周歲以上且個人年收入低于2.5萬元含2.5萬元)的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品無自有産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未擁有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家庭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總額不超過購買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總價30%(具體參照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對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确定)的,可申請享受廉租租金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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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分為家庭(個人)自行申請和單位統一組織申請兩種方式。

家庭(個人)自行申請

家庭(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主申請人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申請家庭成員應為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未年滿18周歲的子女必須作為申請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關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與未婚子女;祖父母、 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與喪偶或離異的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願選擇是否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已年滿22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願選擇作為主申請人或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共同提出申請。

單位申請

單位組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用工單位組織符合申請條件的本單位職工及職工家庭集體租住公共和售住房

用工單位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職工及職工家庭為居住人。同一單位有3人及以上未滿35周歲的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員工或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必須通過單位統一組織申請。社會福利機構也可組織成年孤兒統一集中申請。

素材來源:成都住建、成都本地寶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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