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台收到這樣一位粉絲的留言:
有一個問題真的非常困擾我。我平時自認為是個還算情緒穩定的人,可一旦陷入戀愛就會變得很瘋狂——用瘋狂這兩個字并不誇張。每天的心情就像坐過山車,我會變得極度渴望得到對方的關注,如果對方不秒回,就這麼一件小事就會讓我想要毀掉這段關系。我形容不出來這種狀态,但就像是心裡的怪獸被激活了一樣。你能明白我在說什麼嗎?
精神病學家Christie在1969年就提出,在陷入愛情的過程中,人類會并發出令人恐懼的力量。
但他也觀點鮮明地提出,所謂“陷入愛情”的狀态,其實是一個連續的譜系,譜系的兩端,一端是“真正的愛情”,另一端則被稱為“病理性迷戀”。
病理性迷戀的狀态不但會給自己,也會給對方造成傷害。
今天就要和大家聊聊,如何區分自己是真正的陷入愛情,還是陷入了病理性迷戀的狀态?如果是後者,該怎麼辦?
其實,這兩種狀态在主體感受上是很接近的。你會感到對對方欲罷不能、受到對方極大的影響,但如果仔細辨别,你還是能夠發現,它們在許多方面都有很大的區别。
我們将這些方面歸納成了以下四大類:
1. Ta給你帶來的情緒感受
a)你對待ta的态度
b)你因ta而感到焦慮的時間
c)你在哪些方面對ta有依戀感
2. 你對ta的認知
a)ta在你心裡的形象
b)Ta與你價值體系的一緻性
3. Ta對你的行為造成的影響
a)自我功能的變化
b)退行的程度
c)與之前的一緻性
4. 你對ta的性欲
從上述區别中不難看出,對于個體來說,病理性迷戀不僅不是健康的愛情,更會持續地傷害着深陷其中的人的利益和福祉。
事實上,病理性迷戀的本質是受虐性,在嚴重的病理性迷戀的情況中,個體會不自知地(潛意識中)挑選一個沒有能力或者沒有意願回應自己的愛的人,作為愛的對象。
迷戀者往往覺得,自己可以為了這個不可獲得的或者是施虐性的愛的對象,為了這個不是和自己互惠、相愛的對象,完全犧牲自己以及自身的所有利益。
甚至,迷戀者極有可能為了短暫與ta迷戀的對象産生聯結,就去做出那些至關重要的人生選擇,例如搬遷、結婚、生育、放棄原計劃的人生軌迹等等。這帶來的風險可能是迷戀者無法承受的。
路漫漫修遠,與你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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