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複學補修申請?學籍管理是學校基本的常規管理,對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進一步提高學校學籍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如下:,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退役複學補修申請?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學籍管理是學校基本的常規管理,對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進一步提高學校學籍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如下:
一、入學與注冊
每年高一年級被錄取的新生一律憑相關證明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按照上級教育部門的要求,統一建立學籍。凡不符合條件的,将不予注冊學籍。
二、轉學
(一)轉入
因家庭遷移,父母工作調動等原因,學生要求轉入我校就讀的:
1.學生或家長需填寫學生轉入申請表(見附件1)并逐級簽字,由政教處審核,出具接收函(見附件2),校長簽字同意後,加蓋學校公章,并保留接收函存根。
2.政教處登記學生變動信息,發出學籍轉入申請。
(二)轉出
因家庭遷移,父母工作調動等原因,學生要求轉出我校的:
1.學生或家長需填寫學生轉出申請表(見附件3)并逐級簽字(班主任-級部主任-政教處主任-分管校長-校長),交由政教處審核,審核無誤,方可轉出,并保留轉出申請表。
2.政教處登記學生變動信息,審核學籍轉出。
三、 休學、複學
(一)休學
1.學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堅持學習,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情診斷證明書或病曆,由學生本人或家長填寫休學證明信(見附件4),經現班主任、現級部主任、現年級分管校長、複學年級分管校長簽具意見,報校長簽字批準,加蓋學校學籍專用章,取得休學證明後,方可休學。
2.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學校為學生保留學籍。高中學生第三學年第二學期一般不準休學。休學期滿仍不能複學者,可再辦一次休學手續,但連續休學隻限兩次,如仍不能複學者,應辦理退學手續。
3.政教處登記學生變動信息。
(二)複學
1.學生休學期滿要求複學者,應提前向學校提出申請,憑休學手續,到政教處填寫複學申請表(見附件5)。報校長簽訂意見後,轉由年級分管校長、級部主任、班主任确認。
2.複學申請通過後,由政教處登記學生變動信息并保留複學相關手續(診斷證明、複學申請書、收據)。
四、退學
因家庭遷移,父母工作調動等原因,學生要求退學的:
1.學生或家長需填寫學生退學申請表(見附件7)并逐級簽字(班主任-級部主任-政教處主任-分管校長-校長),交由政教處審核,審核無誤,方可退學,并保留退學申請表。
2.政教處登記學生變動信息。
五、規範管理
1.規範學籍管理,嚴格控制學生流動,随時掌握學校總人數和當月學生的變動情況,并及時與班主任、年級主任溝通,确保全校學生流動符合學校正規程序,避免出現私自安插學生或頂替學生的現象。
2.政教處随時檢查或抽查班級或年級人數。
五、以上學籍管理工作的各項制度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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