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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在持續兩年多的種種揣測和議論紛紛之後,終于到了要和“環評資質“說再見的時候了。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6号,以下簡稱36号令)停止執行;《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2015年第67号)即行廢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我部已不再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申請,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審查的申請事項不再繼續審查;我部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從業情況信息管理系統已不再接收申報材料,已接收申報材料但尚未核發登記編号的,不再核發。
二、建設單位可以委托技術單位為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建設單位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也可自行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應當為獨立法人,并具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接受委托為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技術單位暫應為依法經登記的企業法人或核工業、航空和航天行業的事業單位法人。
……
生态環境部
2019年1月19日
生态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1月21日印發
為什麼國家會決心取消環評資質呢?
第一個原因是國家大勢所趨
“弱資質化、服務為本、綜合化”。這是國家推進“簡放優”(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大勢所趨。這裡面不隻是“環評”,幾乎所有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都受到這輪大勢波及。
2015年4月21日,李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上怒斥“中介評估”亂象。
“現在要建一個項目評估環節實在太多了:安評、環評、水評、能評、震評……這個評、那個評,一些地方的同志都把這些評估編成了笑話!”
正是那次會議上,總理對未來三年“去中介化改革”提出了明确的任務目标:下一步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決整治“紅頂中介”!
總理的講話振聾發聩,發人深省。也就是在這三年裡面,那些所謂的“雷評”、“風評”等等都在一場“雷厲風行”的改革中成為曆史。在這樣一種“大背景”下,“環評”資質取消沒有任何的意外。
第二個原因是市場化導向的必然需求
就比如國企改革一樣,堅持市場化導向,适應經濟規律發展,滿足市場競争要求,這是一個機構健康發展的不二選擇。“環評”也不例外,取消資質是市場化趨向,是革新的大方向,同樣也是人心所向。
三年前,剛剛履新的環保部長陳吉甯就曾高調表态:我們決不允許“卡着審批吃環保、戴着紅頂賺黑錢!”當然大家都明白,環評亂象積弊已久,僅靠脫鈎環保是不可能藥到病除的。要想充分發揮環評的真正作用,還是必須要以“市場化”作為重要的突破方向。因為市場在資源配置當中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市場公平性就是要求取消資質等各種制度壁壘,從而使市場主體平等競争。
市場化方向也許殘酷,但一定有效。
第三個原因,也是最核心的就是“行業亂象”
環評,全稱“環境影響評價”。顧名思義,國家設置環評的初衷是為了全方位的保護生态環境,所以環評本應是經營企業的環境準入門檻,環評本應是我國生态環境的“門神”,然而在資本市場一切逐利的市場環境下, 一些環評第三方中介可謂是胡作非為,為虎作伥,在利益的驅使下屢屢踐踏着法律的尊嚴。
近年來,我國不少重大項目都因環評遭受質疑而被擱置,比如京沈高鐵、北京空中小火車、雲南安甯煉油項目、杭州千島湖飲水工程等項目,要麼是環評根本沒通過審批,拿着路條便上馬;要麼是環評報告内容簡單粗糙,關鍵問題或一筆帶過,或根本不提;要麼是環評報告本身無懈可擊,但與項目實際情況相差萬裡……
每次事情一出,民間就免不了對環評中介的口誅筆伐。其實,一昧将問題丢給這些第三方中介也是不對的,畢竟他們的地位也是異常尴尬,在資本浪潮之下,他們受到利益驅動,又受到多方勢力制約,所以經常是“權輕責重,兩頭受氣”。而且在環評這條産業鍊上,環保部門、環評單位和建設單位各取所需。環保部門利用環評審批攬權提高部門地位和利益,環評單位收人錢财替人消災,建設單位花錢買批文。
尤其是近幾年,環評資質挂靠現象越發泛濫,市場競争也日趨激烈。為了搶項目,行業内“相互拆台、低價競争”的現象愈發普遍。其實隻是“低價競争”也還好,這畢竟是市場經濟催生,但是,有的機構為了項目居然什麼單都敢接,什麼錢都敢拿!總之是“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可以說,我們都是這個行業的作惡者,也是這個行業的受害者。
來源:壓縮機網
圖文編輯:肖鑫鑫
責任編輯:王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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