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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店的奶茶是不是加冰的更濃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23 01:47:50

奶茶店的奶茶是不是加冰的更濃(買奶茶去冰為何屢遭拒絕)1

記者成都走訪:多家奶茶店稱因“影響口感”“公司規定”無法去冰

成都市民王女士是奶茶愛好者,最近她發現,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購買奶茶,都遇到不能去冰的問題。“買的時候告訴店員不加冰,但店員卻拒絕了,說‘加冰是公司的配方規定’。”對此王女士很費解,簡單的“不加冰”請求為什麼會被拒絕?

除王女士外,還有不少網友也反映遇到過類似問題。這到底是奶茶店強制加冰塊降低成本的霸王條款,還是真的另有原因?對于消費者的疑問,近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走訪了成都十餘家不同品牌的奶茶店,并采訪了業内人士和律師。

吐槽 奶茶去冰真的很難嗎?

王女士是奶茶愛好者,幾乎每天都要喝一杯。最近,她“種草”了一款新品草莓奶凍,但購買時發現,這款飲料隻有“正常冰”一個選擇,溫度不可調整。由于身體原因無法喝冰飲,她在購買時均告知店員或備注去冰,但購買了五六次,到手的仍是沒有去冰的飲料。

有店員向王女士解釋,公司對配方有規定,并且店裡有攝像頭,所有店員必須嚴格執行,因此這款飲料确實沒辦法去冰。

對于店員的說法,王女士并不認同,“一杯飲料大概三分之一都是冰,他們是不是出于成本考慮不願意去冰?是不是應該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想一下?我都說了是因為身體原因,去冰有這麼難嗎?”

在王女士看來,消費者有自主選擇權利,去冰并不是一件難以實現的事。

統計 “無法去冰”以果茶類為主

相比傳統的“奶+茶”組合,“水果+茶”被許多消費者視為更健康,因此許多奶茶品牌都推出了水果類茶飲。艾媒咨詢發布的數據顯示,2021年上半年,在中國消費者偏好的新式茶飲類型中,水果系列排名第二,僅次于奶茶系列。

記者線上統計發現,“水果+茶”的搭配似乎總會遇見“無法去冰”的尴尬。果茶難道真的不能去冰?

據了解,去冰即為将冰塊與飲品調和搖晃後再将冰塊倒掉,讓飲品完成調味後隻有冰涼感而看不見冰塊,有些店家的飲品之前已冷凍,則可以不放冰塊。

記者在線上統計了14家茶飲品牌,包括喜茶、奈雪、樂樂茶、茶百道、都可、蜜雪冰城等。其中,樂樂茶的15個品類隻有正常冰、冰沙、少冰、少少冰選項,大口葡萄、大口芒果、大口玫珑蜜瓜3款飲品還專門備注無法去冰。

成都本地網紅奶茶品牌茶百道共有9款奶茶無法去冰。主打果茶的樹夏線上共有14款飲品無法去冰,并且在溫度選項後标明“不接受備注”。一點點則除了冰沙系列外均可去冰。近兩年憑借親民價格大火的蜜雪冰城,線上有5款飲品沒有去冰選項。

走訪 影響口感等成去冰阻礙

“你好,這杯奶茶請去冰。”“不好意思,這一款飲品不能去冰。”近日,記者實地走訪了位于成都春熙路附近的十餘家奶茶連鎖品牌後發現,除冰沙系列外,一點點和蜜雪冰城的其他飲品均可去冰,但其餘品牌都有無法去冰的産品。“公司規定”“影響口感”是店員解釋無法去冰的主要原因。

在位于成都春熙路的一家茶百道門店内,就去冰問題記者試圖與店員溝通,但店員表示不能去冰,這是公司的規定。同時記者在該品牌的另一家門店也得到了相同答複。

随後,記者走進一家主打“手作鮮果茶”的丸摩堂門店。該店店員表示,部分水果飲品無法去冰是因為會影響口感。

緊接着,記者又走訪了多家奶茶門店,對于不能去冰的原因,包括厝内小眷村、奈雪的茶等4家奶茶店均稱會影響口感。“去掉冰的話就不是這個配方和這個産品了。”天然呆店員說。

在門店點單過程中,盡管記者強烈表達了想買的飲品需要去冰的意願,但仍無店員願意妥協,部分店員會采取推薦其他可去冰飲品的方式進行協調,個别店員則直接表明無法去冰。

一家樹夏門店的店員向記者表示:“我們家沒有去冰的,隻有冰的或熱的。”

在線上,蜜雪冰城雖然有5款飲品沒有去冰選項,但現場點單時,店員表示除冰淇淋系列外,其他飲品均可去冰。

業内人士 去冰或影響出單速度

去冰這一看似并不複雜的步驟,奶茶店為何無法滿足消費者?其中原因到底是什麼?為此,記者咨詢了多名奶茶行業人士。

任先生是某品牌奶茶店店長,他告訴記者,奶茶加冰可以降低成本這一點毋庸置疑,但公司首先考慮的是飲品口感,“如果店員發現有大量消費者要求去冰,應及時反饋給公司,公司可根據消費者的需求進行調整。”

林先生是一家奶茶品牌成都區域負責人,之前曾在多家奶茶品牌工作。“大多數奶茶都是冰的好喝,店員表示無法去冰,可能隻是為了遵守公司規定。”他說。與此同時他透露,自己所在的門店除了冰沙類産品無法去冰外,雖然有些産品标明無法去冰,但隻要消費者提出需求,就會盡量滿足。

無法去冰是否出于成本考慮?林先生說,“去冰無非就是補水或補茶,成本沒有多大變化,有可能是去冰麻煩,店員怕影響出單速度,所以不願意做。”

律師說法 需事先明确标注或顯著提示

“無法去冰”是否為霸王條款?對此,記者采訪了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鴻彬。他指出,消費者購買奶茶實際在無形之中與奶茶店簽訂了消費合同,“無法去冰”等要求是奶茶店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拟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在法律性質上屬于格式條款。

在這類消費合同中,奶茶店的責任是提供指定配方的奶茶,并保證其幹淨、衛生以及品質優良。大部分情況下,去冰或加冰都不是店家的責任義務。如果配方含冰且奶茶店事先明确标注或以顯著方式提示買家注意該款奶茶“無法去冰”,那麼買家有權選擇是否購買,此時“無法去冰”并沒有排除買家主要權利,該條款則不是“霸王條款”。相反,如果配方不含冰或未明确标注“無法去冰”,而奶茶店未在消費者下單前以顯著方式将“無法去冰”等事項告知,也未按消費者要求予以說明,但在消費者下單後拒絕去冰要求的,該條款則可能屬于“霸王條款”,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方式的權利以及公平交易的權利,奶茶店被投訴舉報後可能被處以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黃鴻彬說,從奶茶市場發展來看,消費者已形成自由搭配的奶茶消費觀念,大部分商家為了迎合消費者,提高奶茶銷量,根據奶茶類型分類設置了熱、常溫、冰等3種選擇。如果店家制定了“無法去冰”等強硬的銷售規則,一定程度上會給消費者帶來自由受限、選擇沒有得到尊重等不适感,不但違背了市場潮流發展趨勢,而且稍有不慎就可能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

最後,黃鴻彬認為,雖然“無法去冰”阻礙了消費者追求“奶茶自由”的腳步,但它并不一定屬于違法行為。若要排除“去冰自由”路上的阻礙,提高奶茶甚至飲品行業整體的服務質量,一方面需要市場将選擇權交給消費者,以推動商家正視消費者的訴求。同時,消費者需要不斷提高法律意識,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督,以規範商家的市場行為。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鐘曉璐

實習生鐘坤靓滿奕廷

(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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