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遊泳池水質處理?作者:龍之朱公共遊泳池水質不合格等問題近年來屢被曝光,如入池前不沖淋,在泳池小便、吐痰、搓澡,攜帶傳染性疾病入池等近期,全國多地出現兒童在遊泳池感染腺病毒,再次将遊泳池的衛生安全問題推上風口浪尖媒體采訪發現,一些遊泳館一兩個月不進行全換水的現象很常見今年暑假,廣東深圳、廣東東莞、江蘇蘇州、浙江杭州公布了遊泳館各項檢測具體數值,發現尿素超标和遊離性餘氯不達标是遊泳池最常出的兩個問題,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私家遊泳池水質處理?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作者:龍之朱
公共遊泳池水質不合格等問題近年來屢被曝光,如入池前不沖淋,在泳池小便、吐痰、搓澡,攜帶傳染性疾病入池等。近期,全國多地出現兒童在遊泳池感染腺病毒,再次将遊泳池的衛生安全問題推上風口浪尖。媒體采訪發現,一些遊泳館一兩個月不進行全換水的現象很常見。今年暑假,廣東深圳、廣東東莞、江蘇蘇州、浙江杭州公布了遊泳館各項檢測具體數值,發現尿素超标和遊離性餘氯不達标是遊泳池最常出的兩個問題。
遊泳館水質普遍不佳,是個持續多年的老話題了。很多人都有類似體會,進到館裡,不時有刺鼻的消毒水味或其他味道。隻是讓人疑惑的是,一直以來,這個問題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公共遊泳池長期水質污濁,卻難以改觀,竟至于淪為“無人負責”,顯然是有問題的。媒體報道披露了一個有意味的細節,說一個遊泳達人有看水質“絕招”,即用眼睛看水發藍還是發白,用鼻子聞是否嗆人……這樣的自力救濟實在是無奈之舉,也恰恰說明,至少遊泳池水質的監管,存在缺位或失責現象。
其實,遊泳池并非放任自流,至少從相關規定上,監管責任還算清晰。一般而言,遊泳場所水質檢測有三種方式:由經營者自主定期定時檢測水質和相關的衛生條件;經營者每年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水質和相關的衛生指标進行一次實驗室的檢測;省、市、地相關衛生監督機構抽檢轄區内遊泳場所的水質和相關衛生指标等等。可以說,這三種方式若能落實,基本上就能兜住遊泳池的水質和衛生狀況。
然而,遺憾的是,看似嚴密的監管制度到了遊泳池,就“一切從簡”,變成遊泳館自行将泳池水樣提供給第三方機構進行檢驗,這中間有多大的操弄空間,不問可知。于是,從檢測報告看,遊泳池的水質和衛生狀況每每“維持在正常範圍值内”。
遊泳館經營者拖延換水,或者一兩個月不換水,與成本考慮有關,比如換一次水要花水錢,此外,泳池必備的淨水循環系統、加熱系統、消毒劑、殺藻劑、PH調節劑等,都需要花錢,但這些經營者的“小心思”難道不應該計入成本嗎?這樣的考量本身,不應該是監管的内容嗎?
我國2007年出台的《遊泳場所衛生規範》明确要求,人工遊泳場所每場開放前、開放時均應進行池水餘氯、PH值、溫度等檢測,檢測結果應公示并注明測定時間,且記錄備查,檢測結果應每月上報衛生監督部門;2019年出台的《公共場所設計衛生規範第3部分:人工遊泳場所》要求,遊泳池人均面積不應小于2.5平方米,遊泳場所應設餘氯、渾濁度、PH、氧化還原電位等指标的水質在線監控裝置。但如果這些制度都依靠自覺,而缺乏必要的監管行為,則難以落實。
正是因為常态化監管的缺位,才使得遊泳館水質這個老問題多年得不到解決。當下之計,關鍵是制度規範要落地實施,要有具體的責任部門,要有常态化的監管行為。是否自檢,得有監督手段;第三方檢測,得有公正性保障;部門抽檢,是否真正執行?凡此種種,都不能停留在口頭上、文件上,而是應該拿出些實實在在的措施來。
遊泳池年年如舊,一茬茬孩子們也長大了。隻是,關于遊泳池糟糕水質的記憶并不會随着時間的推移而消失。這個問号,需要有人拉直。(龍之朱)
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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