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漯河一企業因生産“猴頭菇”餅幹,被持有“猴姑”商标的江西江中食療科技有限公司提起商标侵權訴訟,并索賠50萬元。
江西江中食療科技有限公司在起訴狀中稱,江中集團研制出“猴頭菇餅幹”,取名“猴姑餅幹”,商品獲市場認可,猴頭菇餅幹或猴姑餅幹已與江中集團形成了唯一、穩固的聯系。
7月13日,漯河市食品工業協會就“猴菇與猴頭菇”商标侵權糾紛緻全市會員企業公開信,協會認為,這與之前的“逍遙胡辣湯、潼關肉夾馍、四川青花椒”等“濫訴”事件類似,屬于典型“濫訴”敲詐行為。漯河市食品工業協會鼓勵企業應該積極應訴,同時,将與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積極溝通,最大限度維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
公開信稱,近期,有會員企業向協會反映,江西一公司以商标侵權為由起訴我市多家食品公司,索要巨額賠償,嚴重幹擾我市食品企業的正常生産經營。協會支持和鼓勵相關企業積極應訴,依法維護企業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建議并呼籲司法機關依法打擊這種“濫訴”行為。協會提醒全市會員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生産,依法經營,加強品牌保護,提升知識産權意識,自覺反對和抵制不正當競争行為;不斷提高産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用信譽打造企業品牌和核心競争力。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江西江中食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冊資本10.478億元,法定代表人劉家清,經營範圍包括預包裝食品的批發零售,保健食品的批發零售等。
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在裁判文書網,以“江西江中食療科技有限公司”字樣為關鍵詞進行檢索,檢索到案由為“侵權行為”的文書187篇。
有律師表示,根據商标法第59條的規定,注冊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标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如果使用者把一個詞的自然含義使用在商品上,商标權人無權阻止,猴頭菇屬于餅幹的原料之一,使用在商品上構成合理使用,不侵犯商标專用權。
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 徐小明
來源: 中國市場監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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