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好心辦壞事”
近日,浙江省諸暨市就發生了一起
因服用“土三七”而引起的
生命權糾紛案件
60歲的諸暨人蔣某扭傷了手腕
鄰居好心送了自己種植的“土三七”
用于治療
沒想到竟闖了禍
蔣某因錯誤服用
最終醫治無效死亡
鄰居被告上了法庭
蔣某的兒子索賠71萬餘元
雙方法庭對峙
究竟是誰的責任?
煎服“土三七”後出現肝衰竭
事情要從2020年4月說起,諸暨60歲老太太蔣某,不慎扭傷了手腕,衛生院的醫生開具了中藥為其治療。5月的時候,好心鄰居馬某贈送了自己種植的“土三七”,幫助她治療。
6月,蔣某将鄰居送的“土三七”和醫生配制的草藥一并煎服幾日後,發現身體愈發不适,還出現腹部脹大等症狀。
等到7月,蔣某在兒子宣某的陪同下,先後在諸暨、紹興、杭州等多家醫院診治了幾個月,最終還是醫治無效死亡。
而死亡記錄中載明的死亡診斷為:肝小靜脈閉塞病(考慮土三七),上消化道出血導緻休克,窒息死亡。
蔣某去世後,其兒子将馬某告上法院,認為馬某在贈予“土三七”時未告知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蔣某在服用後引起肝小靜脈閉塞症,繼而引發肝衰竭、大量肝腹水,最終因消化道出血、失血性休克導緻死亡,要求馬某承擔一半的賠償責任,相關費用共計71萬餘元。
馬某被起訴後辯稱,自己送“土三七”給蔣某隻是一次鄰裡之間的無償幫助,并無主觀惡意,且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土三七”與蔣某死亡之間存在唯一、直接因果關系,對于蔣某的死亡深表痛惜,但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定死亡與服用“土三七”有關
法院在詢問當地醫院中藥師以及查閱專業期刊後發現,“三七”主要用于活血化瘀,調理三高、防治心腦血管疾病、補血等。而“土三七”也叫“菊三七”,民間常用于治療跌打損傷等病症或用于保健,其作用與三七略有相似,但有毒性,尤其是對肝髒損傷較大,且這種損害一經形成,常常無法逆轉。
“土三七” 現已
不屬于中醫藥名錄中的藥物
正規醫院不作為處方藥配制
最終,法官結合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蔣某就診、住院期間治療情況以及關于“土三七”的藥理知識解析,确認蔣某患肝小靜脈閉塞症後死亡與服用“土三七”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馬某在不具備專業醫學知識的情況下,将自身種植、制作且具有毒副作用的草藥“土三七”貿然交付給蔣某,且未告知服用方法,緻蔣某錯誤大劑量煎服,導緻嚴重後果,該行為顯然存在過錯,應當承擔過錯責任。
而蔣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擅自、盲目地将“土三七”加入處方藥中煎服,顯然是對自身用藥不負責任,應對自身的死亡結果承擔大部分責任。
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諸暨法院一審判決馬某承擔10%的賠償責任,并支付蔣某家屬各項賠償款共計13萬餘元。一審判決後,當事人提出上訴。紹興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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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藥三分毒
不管是什麼藥
都要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
才能服用
不要自行盲目服用
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來源|上海法治報、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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