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是大客車的出行高峰期,大客車如果“帶病”上路,一車人的生命安全都難以保障。
為切實消除“營轉非”(“營運客車”轉為“非營運客車”)大客車安全隐患,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在全省範圍内部署開展整治“營轉非”大客車專項行動。
“營轉非”客車,就是“營運客車”轉成“非營運客車”。
“營運車輛”是指公路客運旅遊客運這些車輛,使用年限為15年。當投入使用6至8年後,維修成本增加,但是還沒有達到報廢期限。往往這些車會被轉賣給單位或者個人,這種車在車管所就變成“營轉非”車輛使用性質了。
一旦轉為“營轉非”,它就成為一種“非營運”車輛,不具備從業的資質,所以不能繼續從事長途客運或者旅遊包車等業務了。
這種車因為跑的裡程多,使用年限短,價格特别便宜,故障率也高!
“營轉非”客車嚴禁從事長途客運或者旅遊包車等營運工作,且須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報廢年限進行報廢。
各地集中開展
“營轉非”大客車專項整治行動
增城石灘鎮交警五中隊設立檢查點對過往“營轉非”大客車進行檢查
肇慶交警集中開展“營轉非”大客車專項整治行動
羅定交警集中開展“營轉非”大客車專項整治行動
鶴山交警集中開展“營轉非”大客車專項整治行動
韶關交警集中開展“營轉非”大客車專項整治行動
廣東目前有3600多輛“營轉非”大客車。
1月11日至1月20日,
全省共查處“營轉非”大客車82輛,
現場處罰63輛,暫扣10輛,
涉嫌非法營運移交交通部門18輛。
近年來,一些“營轉非”大客車所有單位和個人,在公安車管部門辦理了客車營運轉非營運手續後,受經濟利益驅動,仍在使用這些已退出道路運輸市場的客車進行非法營運,特别是在春運等旅客運輸需求旺盛的時段更加活躍。
這部分車輛長期遊離在傳統的道路運輸監管體系之外,車主對車輛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專業水平、投入保障與專業的道路運輸企業相比差距較大,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往往落實不到位,車輛不按規定參加檢驗,達到報廢标準而未報廢,“用而不管”問題突出。這些車一旦載客上路行駛,安全性堪憂,将帶來極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下一步,交警部門除采取路面定點檢查工作模式外,還将聯合多警種強化信息研判機制,特别對“失蹤”營轉非大客車及“失聯”所有人,将認真排查線索,确定追查方案,全力落地追查,做到“不漏一車、不留死角”,切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确保2018年春運期間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交警蜀黍提示,
出行切莫選擇乘坐“營轉非”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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