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餘晖
在落馬半年之後,“老虎”沈德詠被決定逮捕。
據最高檢9月28日消息,十三屆全國政協原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沈德詠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沈德詠作出逮捕決定。
幾個細節值得關注。
第一,沈德詠是在今年3月被查的,他被查時,已經68歲了,他也是2022年首個被查的正部級官員。
沈德詠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曆,法學碩士學位。
政知君注意到,他曾在江西、最高法、上海等地工作,曾擔任過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常務副院長。
據《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報道,沈德詠曾是最高人民法院曆史上最年輕的一位副院長。沈德詠還參與了薄熙來、周永康、令計劃、蘇榮等案件審判。
2018年6月,沈德詠離開最高法,到了全國政協工作。
第二,沈德詠離開最高法時,是提前退休。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決定,免去沈德詠的職務。當時,距離沈德詠到齡退休還有不到1年時間。
當時,最高法曾發文稱,沈德詠是“我國首批大法官中最後一位離開法官崗位的”。
在離職告别書中,沈德詠稱,中央決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時間,免去他在最高人民法院擔任的各項職務是“根據他的誠懇請求”。
第三,在沈德詠之前,最高法還曾落馬了一個“老虎”。
2015年7月12日,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奚曉明被查。公開資料顯示,奚曉明1982年1月畢業後就到了最高法工作,2004年6月至2015年8月成為最高法副院長。
在奚曉明落馬之前,2015年5月12日,最高法正式宣布成立民法典編纂工作研究小組,組長由時任最高法副院長的奚曉明擔任。
奚曉明落馬之後,民法典編纂工作研究小組組長一職改由時任最高法常務副院長沈德詠接任。
2017年2月,奚曉明被判無期,他被指斂财超1.1億。
第四,沈德詠的秘書也涉案了。
今年9月,沈德詠被雙開。通報中提到,他“公器私用,縱容默許親屬、秘書利用其職務影響充當司法掮客,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
除了上述問題之外,沈德詠還被指罔顧黨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幹預插手司法活動,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對抗組織審查;喪失紀法底線,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敗、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等。
另外,贛州市原市長萬凱也被指涉沈德詠案。
萬凱是今年5月官宣被查的。據澎湃新聞報道,沈德詠落馬後,有關辦案部門就“盯上”了萬凱。
上述媒體獲悉,萬凱攀附上沈德詠是通過其親戚牽上線的,其親戚是江西修水人,與沈德詠家是親戚關系。“在擔任南昌市進賢縣縣長、進賢縣委書記的時候,萬凱經常往修水縣跑這層關系。”彼時,沈德詠正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常務副院長。其後,萬凱升任撫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第五,最高法要求肅清沈德詠流毒。
9月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主持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會議。
會議提到,要深刻汲取沈德詠嚴重違紀違法教訓,徹底肅清流毒影響,堅決做到警鐘長鳴、引以為戒。
會議還要求,法院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家教家風,管好自己、管好親屬、管好身邊人,教育帶動身邊工作人員和親屬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要加強對秘書等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監督,堅持嚴字當頭,堅決防止和糾治特權思想、特權行為,堅決杜絕借領導機關、領導幹部名義徇私舞弊、幹預案件、謀取私利。”
資料 | 新華社 人民網 央視 中國新聞周刊等
來源 | 政知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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