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好處
一個人的好處,在歌詞中都快給寫爛了;有時是為勉勵而勉強勉勵,有時言之成理到疑幻疑真。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或獨活,根本沒有絕對的好處與壞處;隻不過對二人世界的歌頌,已到了神聖不可侵犯的地步,才會讓人覺得一個人生活,都是被逼的。沒有人相信,有時會刻意不找尋不期待一個伴侶。
忘了是哪個内地歌手唱的歌,歌名叫《孤獨的人是可恥的》,大概基于這歌名煽情的錯覺。一個人在餐館中吃喝,總難逃十面埋伏的好奇目光。在日本還好,很多食店都有一人份的定食;在香港,如果在大酒店大吃大喝,是需要自信與定力的。
據說有一種愛叫無辜的愛情
據說有一種愛,叫無辜的愛情。
你可能沒有做過什麼,也可能不小心做多了些什麼,卻無辜地被大愛一場。你可能試過比陰謀還要陰損地暗示:這是不可能的。也可能在手足無措之間,沒有在适當時機狠下心腸,直到距離越拉越近,也就抱有僥幸之心,暫時别傷人太重,說不定對方在會長期感到沒趣下知情識趣,漸行漸遠。
無論最初是手不夠狠、口不夠直還是心不夠硬,天下沒有請不走的人,也沒有不能掃盡的興。對方站得遠遠地張望,那叫防不勝防,倘能長期在你身邊出沒,一定是你剛好也有空檔;如非新近被甩,就是空窗期太長,你也樂得有個說說話的對象,從此就開始了所謂因為寂寞的一段無辜之愛。
是的,單戀能成雙,你一定有責任。你一定有貪戀過被單戀的虛榮,覺得自己原來也很重要,被重視的快感一時蒙蔽了熱鬧與熱情之别。你一定有多虧過對方,在你不想獨自看戲吃飯時,他及時報到,而你為報恩,也不好意思拒絕,于是容許對方還有下次。
被愛本該是好事,有人關心陪伴支持,又不用經過苦心經營才得到手,何樂而不為?問題就在那個“樂”字,你換到的是關心陪伴支持,但是中間夾雜着享受不來的愛情,便難以樂在其中。被愛了一段日子,即便不是要回饋對方,明知愛也被愛才是最快樂的事,你抱着一個雙赢的希望,也得試愛一下,一下再一下。
就這樣,你才正式成為無辜愛情的受害者。他向你微笑,你克服了抗拒之心,很用心地陪他笑,要過了很久,才發覺那是陪笑,因為你暗裡開始覺得獨個看周星馳會笑得更誠實。
他每份禮物也讓你覺得應該要感動,但怎樣入戲,那也隻是感激。你為了不傷人,買禮物時也帶着上班時想點子的心情,要還對方一個驚喜。
他在衆人面前給你夾菜,第一次,你嘗到了最典型的幸福,第三四次,你驚覺那雙筷子來自誰都一樣,隻有你愛的人夾給你的菜才不一樣。他用愛證明了你愛的不是他,盡管你也為模仿愛而不自覺把對不起變成口頭禅。
他偶然閃過不太好看的臉色,你便懷疑他看出了你愛得勉強,也知道他何嘗不是被你的臉色牽動着全身的神經。你很用力地抱着他,以為正在表示愛得着緊,最終竟發現那麼用力,是憎恨為什麼他愛你而你卻愛得比單身還要寂寞,寂寞還不能抱怨,因為這種寂寞,會帶來内疚,怪責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
勉強嘗試愛上一個人,原來都是僞裝,連自己都給騙過了的,就跑去結婚。對方白白愛你一場,你也白白假裝愛了一場。完事之後,被愛者卻比施愛者更難受。被愛的人享受不到愛,得到的都是沒有想過要的,在過程中步步為營,搞不好還背上傷害人的罪名;反而施愛的,早豁了出去,他得不到你,也得到你發自好心的模拟的愛,也好算是紅利了。
最無懼的是他,付出而不求回報,因為與你有關的快與不快也是回報。最無辜的是你,到手的快樂于你無益反而有礙,所有不快樂卻與你有關。
傳說有一種愛叫無私的愛情
傳說有一種愛,叫無私的愛情。
據說,這樣去愛一個人,就是為了讓對方快樂,為了捍衛他想要的幸福,不惜任何代價,能夠做的都做全了。即使他的幸福不來自你,即使他愛過然後又不愛你,或者從來沒愛過你,你也依然能夠在對方的二人世界的門縫中,衷心地祝福他們就這樣一直無風無浪愛下去。
萬一有一天,你的祝福不奏效了,他很不開心,你費盡心智拼盡口才去安慰時,也不能在潛意識中有了僥幸之心─對方恢複單身,空檔多了,即使仍不能牽手,至少也多見幾面。不,連有半刻往自身想的念頭都不能閃過,這還是有私有我,也就算不上是愛他隻望他快樂,這快樂是要與你無關的,而你在半夜乍醒時,仍能毫不心虛地對自己說:他快樂所以我快樂。
有這樣的愛情又有人能這樣去愛一個人嗎?據說這是很多人勸慰别人時說的一種愛,所以,無論有多罕見,說不定也不是虛構出來的。
看着他把菜夾到伴侶的碟上,動作是那麼自然流暢,受這小溫馨小呵護的人,又微微一笑,笑得毫不做作;而你,在旁邊自助着大吃大喝之餘,也要談笑甚歡得一如他們的流暢,除了要有無私的愛,還要有控制面部表情的能耐,笑陪得太多太少都不行。不,不是說衷心為人快樂?那就不用刻意做任何表情,也沒有微調臉色的問題了,有問題也是自己的問題。
不。為什麼還會有同桌的機會?要有的,為了讓你愛的人毫無負擔,成全那句“大家可以做好朋友”的名言,倘有共同朋友,你能自私到保護自己的感受而避席嗎?
不。一兩回就适可而止好了。你再有金剛不壞的身心,若出沒在旁邊太多次,對方無論是嫌棄憐憫或是稍為動了照顧你感受的念頭,都會不得安甯。也不,能成為他人的負擔,是不是也太看重自己了?萬一高估了在别人心中的分量,以為跟對方開心見誠表白你已經是沒事人了,反而為對方添煩添亂,一切說明都很難讓人信服,沒事人還要刻意把沒事當作一件事來找人家澄清嗎?
不。什麼都不要講。有事沒事也好,隻能用時間證明,隻能按着一個時間表,一步一步漸行漸遠,以不着痕迹的節奏淡出對方的視線。太急了,他認為你小器會懷恨事小,誤會或猜中你割席自保而帶來瞬間不安樂,便非愛一個人所願了。直到有一天,可能在仿如隔世的那天,朋友嘛,通個電話,說一些“你還好嗎?”之類的套話,很像朋友的樣子。那“好嗎?”不能太感性,以免對方起疑;也不能太生分,讓人家有今非昔比的感慨。然後挂線,快樂地給自己也夾菜,保持健康的身體,長命百歲,杜絕對方萬一也會為你擔心的機會。
健康地活下去,縱沒有無私的愛情,也有活死人這回事,死的還要是私心,不能是一了百了地滅絕了對他的關心。
這種孤獨會帶來百年孤獨的壯烈快感嗎?也不,這樣愛一個人,是活不到百年的。
所以,其實,真的,這真的隻是個傳說。
真正無私,即若無我,無我又何來有患及身?百般有為下表現的無所謂,隻因有所謂。在愛情世界中演一個完人的角色,想演給誰看?贊頌與感激何曾與想要的幸福并存?
此事兩難存,事若求全何所樂?不如坦承很愛很愛一個人時,都帶點龌龊,都别有私心。做一場給世界看的戲,隻求感動到别人,何苦再奢望騙得了自己。
——本文選自林夕《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
《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 林夕 著 在某種意義上,歌詞是為旋律和歌手服務。而那些無法在歌詞中表達的題材,林夕将它們寫進散文。形式不同而已,散文是林夕性情與智慧的另一種表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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