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大家國慶節快樂,小長假8天,讓人喜氣連連。更讓人興奮的是今天才是放假的第一天,哈哈。趁此佳節之際,我謹以此文,祝大家節日快樂!
大家經常會遇到和問的一個問題 企業經營地址和注冊地址不一緻,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如何開具?
應按照稅務登記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上的地址開具
2.增值稅專票 抵扣聯認證後丢失了,怎麼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丢失已認證相符的專票抵扣聯,可以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被查
3.增值稅專票 抵扣聯認證前丢失了,怎麼辦?
也可以用發票聯認證,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被查
4.如果發票聯、抵扣聯都丢了,怎麼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規定,如果已經認證相符,可以由銷售方提供記賬聯複印件和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丢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做為進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認證前就丢失的,可以根據銷售方提供的記賬聯複印件認證,相符後,用記賬聯複印件和證明單做為抵扣憑證,留存備查
5.銷售方開具的紅字發票,是否需要交給購買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由購買方填寫信息表。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此種情形,銷售方需要将紅字專票對應的聯次(發票及抵扣聯)交給購買方。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規定,但由于紅字發票也有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一般是銷售方留存記賬聯,其餘聯次交予購買方。
6.企業通過平台已經勾選了,結果發票丢失、損壞或者對方開錯作廢了,該怎麼處理?企業要是通過平台勾選後,做了确認也做過申報抵扣了,又該怎麼處理?
在發票進行确認之前,已勾選的發票都可以在“發票勾選”模塊進行撤銷勾選;已确認(或掃描認證的發票)後又變為異常發票後,可以在申報抵扣後再進行進項稅額轉出操作。
7.企業通過平台已經勾選了,結果發票丢失、損壞或者對方開錯作廢了,該怎麼處理?企業要是通過平台勾選後,做了确認也做過申報抵扣了,又該怎麼處理?
在發票進行确認之前,已勾選的發票都可以在“發票勾選”模塊進行撤銷勾選;已确認(或掃描認證的發票)後又變為異常發票後,可以在申報抵扣後再進行進項稅額轉出操作。
最後十月征期提示:由于特殊省份用戶量大,故各省份納稅申報期順延日期存在不一緻情況,建議您以本地稅局業務要求為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對10月征期相關工作的要求,為方便廣大納稅人申報納稅,現将2017年10月份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稅費種,申報納稅的最後期限由10月23日延長至10月25日。
10月份各稅種申報期限安排如下:
納稅人在18日前(征期時間:2017-10-1至2017-10-18)申報繳納資源稅、按期彙總繳納納稅人和電子應稅憑證,納稅人申報繳納印花稅。
納稅人在20日前(征期時間:2017-10-1至2017-10-20)申報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納稅人在25日前(征期時間:2017-10-1至2017-10-25)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印花稅、工會經費稅務代收。
申報後三日内,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由于上月防僞稅控系統将稅控卡鎖死期設定為10月23日。故10月24日-25日,可網上抄報稅完成申報,但清卡需到大廳進行處理,不清卡将無法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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