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全世界都很重視保護動物,現在護生、放生的人也越來越多,這是好事。其實放生并不是從佛教開始的,放生是我國的古禮,早在上古時代就開始流傳了,《列子》中就有一則“趙簡子放生”的寓言,裡面就提到了放生中一個很關鍵的問題。
趙簡子春秋時期晉國的權臣,有一個邯鄲的人,在正月初一獻給趙簡子一隻鸠。在古代,手杖上一般雕刻個鸠鳥圖案,凡是七十歲以上的老人,政府就賜給一根這樣的拐杖,代表高壽。
簡子很高興,就賞給這個邯鄲人很多錢。手底下的門客就問他:“為什麼正月初一送你這隻鳥,你就厚賞他呢?”簡子就說了:“正月初一,如果得到一隻鳥,并且把它放生了,會有很大的恩德,就會給今年帶來好的運氣。”
門客就說了:我認為你說的不對,如果老百姓都知道你喜歡正月初一放生,那就不得了了,大家都會拼命去抓鳥,活的拿過來賣給你,死的自己吃了或者丢掉,反而會死更多的鳥,這樣你就不是放生了。作為一個國家領導人,如果真的想放生,還不如下道命令,讓人們禁止打獵,不準殺生,這樣不就能更好的放生了嗎?别人抓來,你再放生,雖然是想做好事,但結果是讓更多的人去抓鳥,等于鼓勵大家殺生了,這個罪過比你做的好事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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