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日蓮兒
何琳還沒見到未來婆婆,就從王傳志口中得到這樣的評價。
我媽不容易啊,我和我弟兩個學生把家裡掏空了,多虧我媽任勞任怨,能幹,我和我弟才能挺過來。
于是,還未見面,何琳對未來的婆婆就充滿了敬意,下決心以後一定要好好孝順她。
傳志娘也的确不容易。
她沒有文化,在貧困的農村養了五個孩子,丈夫又早逝,給大兒子娶媳婦,供兩個小兒子念書,一個農村婦女領着一大家子過日子,其中的辛苦真是不言而喻。
可是隻憑這些就認定傳志娘是個好人,是個偉大的媽媽,那就太片面,太草率了。
事實上如果女孩遇上傳志娘這樣的婆婆,她兒子再好,女孩也要慎嫁。
口腹蜜劍。
可能這個詞形容傳志娘有些過,但是本質上她就是這樣的人。
别看傳志娘沒有文化,但是幾十年的生活閱曆,加上能張羅的性格,傳志娘說起話來,那是滴水不漏,如果第一次見面,通常會被這個鄉下女人所感動,會很佩服她。
何琳,還有何琳的父母,以及朋友小雅,第一次見傳志娘,印象都特别好。
傳志娘第一次和何琳父母見面,見到氣質修養良好的親家,傳志娘有些矮一頭,但随即一個念頭就是:這也說明我兒子不簡單啊!
于是她不失禮儀。
先以茶代酒敬了親家一杯,感謝他們對自己兒子的厚愛和照顧,然後感歎親家兩人長相真顯年輕,有文氣,有福相,不像自己,長不了幾歲,卻像隔代人。
老何夫婦會心一笑,覺得這面容蒼老的大姐還真是純樸、本真,盡顯勞動婦女本色。
于是,何家父母就被這個有着勞動婦女本色的親家迷惑了,殊不知日後在傳志娘内心裡,親家兩口子是這樣的。
親家的人事也有那麼點不清不楚,兩口子都掙大錢沒一個當家的。她爹,撐不起來,懦弱無能的一個人,人倒行,當不了家,回家就知道在廚房裡做給一家子吃;她媽,不是買菜燒水做針線活的人,在大學裡教書,整天不着家,對家務事根本一竅不通。倒是她那個姨,刀子嘴蛇蠍心,一說話牙齒在外,攪屎棍似的在她娘家東攪西攪。把持着姐夫家,你猜好人清白的人能在姐夫家當家胡攪嗎?怎麼能讓你攪?
這是傳志娘向鄰居老太太編排何琳一家。
所以,千萬不要被這個農村老太太給騙了,她該知道的道理都知道,該懂的禮節也明白,雖然沒有文化,但是振振有詞,冠冕堂皇的話張嘴就來。
可是過後就數落人家的不是,明顯的兩面三刀。
她可以在兒子面前慈愛有加,呈現一個光輝的母親形象,在兒媳面前就換上另一副面孔,尖酸刻薄。
何琳婚後領略到了,這個婆婆把她的小家攪得不能安生。
生活裡就有這樣的婆婆,用着兒媳的時候會說:“我把你當自己的女兒。”
可是做出的事,就知道她的厚薄了。
所以女孩初見未來婆婆,先别聽她說了什麼,多看看她做了什麼,好婆婆不在嘴上。
别跟何琳似的,沒見到面就被婆婆感動了,等着知道婆婆是什麼人了,已經是人家的兒媳了,而且還是巴結她兒子的兒媳,可想而知,何琳婚後怎麼能被善待?
善用親情綁架。
王傳志在家裡排行中間,小時候屬于舅舅不疼姥姥不愛的那種,在家裡沒少挨打。
本來他一直是不受寵的,怎奈他學習好,又因為是個男孩,傳志娘一直供他上學,高考時他是全地區的高考狀元,為家裡長了臉。
于是小時候不受寵的王傳志成了全家的希望,由不受寵到成為母親眼裡的希望,王傳志很享受被母親重視的感覺。
事實上,隻要他想忘記,傳志娘就會提醒他,傳志娘也非常善于進行親情綁架,來滿足她的利益。
不過無非就是那一套。
傳志吓傻了,連叫幾聲,老太太才有點反應,一聲“兒啊”,老淚縱橫,“娘不想活了,活不下去!隻等着再看你一眼,黃泉路上也安心去見你爹了!”
傳志驚得要掉淚,“娘啊,到底怎麼回事呀?說清楚!”
老太太顫巍巍的手指了指脖子,“娘好歹活過六十歲了,夠長了,也活夠了,不用你們動手了,也不礙你們眼睛了,早死早好,早死早托生……老了,活着是禍害了!”
她會時不時地跟兒子述說養育自己的辛苦,然後放低自己,告訴兒子,隻要他好,自己怎樣都可以,也活夠了。
可就是這一套,王傳志見不得,母親隻要這樣他馬上就範,為了讓母親高興他什麼都能做,包括打老婆。
養兒防老,幾千年的傳統,本是一種好的傳承,可是如果養兒隻是為了養老,為了面子,那麼就太自私,太功利了。
傳志娘就是這種母親。
對于她來說,一個兒子有出息,不但要養她這個媽,還要養全家,七大姑八大姨都要照顧,如果有一點達不到,就會被罵:“白養你這個白眼狼了。”
可是兒子也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小家要負責,如果每一個養孩子的母親都懷着傳志娘的心理,那麼誰還想成為她們的孩子,又有誰願意找這樣人家的孩子做伴侶。
這類自私的婆婆确實有,而且不分農村城市,她們愛提要求,還沒結婚就讓你多照顧男友,買給她的東西從來不嫌多,嘴裡會說:“又瞎花錢”,然後照單全收,可想讓她出錢,那是不可能的。
她們可能很窮,會自然地把窮推到孩子身上,因為養育了孩子,因為供孩子上了大學,所以才窮,孩子有出息了,那就趕緊收割。
攤上這樣的婆婆,想要過好小家的日子,太難了。
為人不善良。
傳志覺得娘是天底下最辛苦,最好的女人。
不過這隻是他對母親的偏愛。
其實傳志娘一點都不善良。
王傳志的父親當年是被爺爺奶奶抱養的,之後爺爺奶奶生了二叔,可王傳志的父親一去世,傳志娘就跟小叔子一家鬧掰了,不再來往。
她是刻意的,因為她的婆婆還在,鬧掰了就不用贍養婆婆了。
于是本應是親人的兩家成了世仇。
傳志娘這老東西毒,什麼事都與老二劃清界限,劃清界限對她有好處啊!傳志的奶奶還沒死呢,得要倆兒子養,傳志爹死了,又不是親生的,傳志娘才有話說啊,不是親婆婆,不想養,說那老媽子與她沒關系。早些年為了傳志的奶奶,這兩家子年年打,年年罵。以前都是老東西占上風,嘴風利索兒子又多,一幫人還不夠她罵的!
傳志娘不但對婆婆這樣。
她的大女兒青霞不愧是她的女兒,本身就不學好,嫁的婆家也不好,天天打仗。
一次傳志娘在幫着女兒打了親家之後,帶着大女兒躲到何琳家裡。
大女兒雖然人不好,但是對自己的兒子還是心心念念的,傳志娘就讓她把孩子給婆家,别再管孩子。
大女兒不願意,母女吵起來。
大姑姐尖厲地反擊:“那是俺兒啊!不管俺兒俺還是人嗎?!人心都是肉長的,你也是有閨女有兒的人,你扔掉一個?到頭來還不是指望你兒子給你撐腰、養老?活這麼一把歲數你怎麼這麼毒啊你!
對上不養老,對下讓女兒抛棄親兒子,傳志娘的人品真不是傳志認為得那麼好。
不止是不好而是惡毒。
這樣的女人,她怎麼可能對兒媳婦好。
傳志的大嫂繡花和何琳說起婆婆,牙根都癢。
傳志娘平時就串掇兒子兒媳的關系,鼓動兒子打媳婦,又加上兒媳生的是女孩,她對兒媳就更不好了。
大嫂生大女兒的時候是冬天,月子裡就得到水溝裡砸開冰洗尿布,洗傳祥的衣服,還得給全家做飯。
在月子裡大嫂沒吃一個雞蛋,娘家送來的雞蛋還被婆婆賣了,買回豬肉炖了菜,給繡花吃的是菜。
繡花生下老二就更加悲催。
俺生第二個丫頭時,孩子都沒讓俺看一眼,轉手抱給傳祥遠門的二表嫂了,他家不生養。這事還讓隊裡知道了,讓俺帶環,不讓再生了。從醫院回來正趕上春忙,俺就一瘸一拐地下地幹活,幹得慢一點就被老東西指着腦門罵,罵俺生不出兒子還裝!因為回了兩句嘴,她不是人的大兒子摁倒俺在地頭上就打,幸虧地挨地,鄰居離得近,給拉開了,不然俺也有拿着鋤頭刨死他娘倆的決心!
這就是傳志口中了不起的娘。
如果婚前何琳知道婆婆是這個樣子,想來她也不敢嫁進來,和她成為一家人吧,這樣的婆婆會攪得兒女的家庭無甯日。
誰都會不屑與這種不善良的人為伍,跟她成為親人那是更加不可以的。
重男輕女。
傳志娘重男輕女的思想特别嚴重。
大嫂繡花之所以被婆婆和丈夫虐待,就是她一直生的,懷的都是閨女。
對于自己的五個子女,她也隻在乎兒子,供兒子上大學,女兒則是來為兒子的前程鋪路的。
大女兒青霞,不是個好女子,不過也同樣被母親剝削,這也是青霞婚後被自己婆婆虐待的原因之一。
因為傳志娘借着女兒懷的是個男孩,讓對方家裡砸鍋賣鐵湊了兩萬的彩禮。
對此她并不滿意。
俺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到現在,兩萬不值啊?人家閨女都三萬八萬地要,誰不知道往娘家摟東西?是你自己賤,跟人家跑,才賤成兩萬!
這兩萬都讓傳志娘供兒子們念書了。
小女兒紅霞讀書也好,但因為是個女孩,十六歲就被母親攆出來打工了。
打工掙得錢都供兩個哥哥念書了。
而對于她過年回不回家,小小年紀在外面過得怎麼樣,母親并不關心。
而傳志娘的重男輕女更為極端的是,在大兒媳繡花終于生了一個兒子之後,傳志娘要讓傳志把孫子的戶口落在他和何琳的戶口上,遭到何琳的強烈反對,藏了戶口本才沒有落成。
在何琳生了女兒之後,傳志娘甚至讓他們把女兒的戶口落在農村,把她孫子的戶口落在城裡,說反正女孩以後都是要嫁人的。
自己本身就是女人,卻極度輕視女人的傳志娘,可恨又可悲。
王傳志看到了他母親的辛苦,卻沒有看到因為他的母親而辛苦的别人,比如他的妹妹,她的大嫂,她的老婆,還有被送走和打掉的女孩們。
傳志這個“了不起的娘”是有罪過的。
她功利,自私,就算被他重視的兒子,也不過是為了用來光耀門楣,要讓她,及她的一家過上好日子的工具。
在她身上真看不到慈母的光輝,看不到勞動婦女樸實的本色。
遠離有這種思想的婆家,他們培養出來的兒子,大多大男子主義,跟他們的父母一樣重男輕女。
這樣的婆婆,她兒子再好也要慎嫁。
王傳志說來還是很優秀的,聰明,勤奮,努力。
考上不好考的公務員,讀重點大學的在職研究生,研究生畢業後有了一份很掙錢的工作。
這也是為什麼當初何琳的父母都看好這個女婿,同意把何琳嫁給他的原因。
他們看到了一個比自家孩子都上進,思想更有深度,有潛力的好苗子。
可是王傳志再好,有了傳志娘這樣的母親,何琳嫁給他,最終是身心俱疲,傷痕累累。
何琳小姨的這些話說得很對。
“所以啊,婚姻大事需要家長長着點眼睛,否則後悔莫及!自古以來婚姻中婆婆可都不是個不起眼的角色,油裡鹽裡少不了她,甯肯有多事的公爹,不能有多事的婆婆,壞事十有八九就壞在她身上。
所以有經驗的父母,娶媳婦嫁閨女,第一看對方父母人品,一般父母正直、大方、知書達理了,孩子都錯不到哪裡去,所謂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女會打洞,雖不絕對,卻十二分入理。孩子跟着誰像誰,有模學樣,保準錯不了!”
事實上,王傳志就是個拎不清的人,他耳濡目染,被母親灌輸着那套犧牲小家顧大家的思想。
所以遇到事情他都會以自己的原生家庭為主,都要先滿足他的母親,他老家的親人。
女孩不是不可以低嫁,但是要找那種有骨氣,有志氣的人家,日子可以不富裕,但内心的高度卻不低于任何人。
可是像王傳志的家裡,在母親的教育影響下,他們是身窮心更窮,這樣的人家别去沾。
女孩别學何琳,為了所謂的愛情,“趕着馬車,牽着牛羊”嫁進這樣的人家,雖說“豪門深似海”,好賴還享受了風花雪月,可是“一入柴門聞犬吠”,歸來卻隻剩風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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