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開庭時,法官都會問些什麼問題?這點一直以來是大家比較好奇的,每每有離婚官司的庭審視頻在網上被曝光後,許多粉絲都會好奇,怎麼感覺法官們像在聊家常?庭審程序到底是怎麼樣的?
特别是對一些在準備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來說,如若自己沒有委托律師,自己單獨去起訴或應訴,心裡更是沒底。這篇給大家盤盤,在訴訟離婚的庭審中的步驟以及這個過程中法官都會問些什麼問題。
庭 審 準 備
由法官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和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等。
法 庭 調 查(關鍵點)(一)原告明确訴訟請求,被告答辯
法官會要求原告當庭再次明确訴訟請求,有哪幾項、是否與起訴狀上有所變動;之後要求被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發表意見,例如是否同意離婚,對于子女撫養和财産分割有什麼意見等。
(二)法官詢問的問題
1、詢問雙方當事人什麼時間認識、如何認識、是否有感情基礎。
(了解當事人的感情基礎以及共同生活的時間,對後來判斷夫妻雙方感情是否已經破裂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2、詢問雙方當事人什麼時候登記的結婚、婚後是否有生育。
(查明雙方基本的婚姻以及子女的基本狀況,了解離婚訴訟中可能存在的争議點);
3、詢問雙方當事人婚後感情如何,因為什麼糾紛産生矛盾導緻夫妻感情破裂。
(分析夫妻雙方的糾紛是否可調節,是否涉及原則性問題,是否有和好的可能,一方是否有過錯等);
4、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有分居的情況。
(目的同樣是判斷雙方感情是否破裂,能不能修複,以及查明财産是否有分離的情況);
5、詢問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否堅持離婚。
(這裡需要跟大家強調一下,這裡的回答必須要謹慎且有技巧,審判員會根據原、被告的回答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隻是回答對方非原則性過錯的問題,隻能證明夫妻生活有摩擦,而不能證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這裡還是建議咨詢律師獲得指導,這樣更有利于訴訟目的的達成);
6、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調解程序在離婚訴訟中的每一個階段都可以出現,目的就在于用最少的司法資源去解決問題糾紛,雙方糾紛并未導緻感情破裂的或是雙方已無再和好可能的,都能夠用調解去促成訴訟目的的快速達成,能夠加快離婚程序);
7、詢問雙方是否有共同财産及債務,雙方是否有簽訂相關的婚前、婚内财産協議。
(目的是查清雙方财産哪部分屬于婚前、哪部分屬于婚後,債務雙方是否知情并承認,便于判決離婚時準确分割共同财産);
8、詢問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的意見。
(雙方當事人如果育有子女,審判員需要問清楚雙方對撫養孩子的意見,是雙方争奪撫養權還是雙方已經經過協商有所安排,同時在詢問對子女撫養意見的過程中能夠了解到雙方對子女的态度、了解子女日常生活狀态,才能做出更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安排);
(三)舉證與質證
法官會要求原告方先進行舉證,對證據的名稱,證明目的,來源進行說明。然後是被告對證據發表質證意見,是否認可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接下來是被告開始舉證,原告對被告提供的證據進行質證。
這個階段法官還會詢問雙方有無問題要問對方,如果有,可以互相發問。
法 庭 辯 論法庭辯論是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之下,根據法庭調查階段已經查明的事實和證據,就争議的焦點發表意見的程序。
這裡的辯論意見可以參考法庭調查階段的意見(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答辯意見),在此基礎上進行補充。
最 後 陳 述法庭辯論終結,由法官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的意見。最後法官宣布開庭結束,雙方确認無誤後在庭審筆錄上簽字。
其實單獨挑出每一個問題看起來都不難回答,但是如何回答到點上,怎麼說得更為準确,證據如何佐證,都需要充分地做好庭前的準備工作。在法庭上,每一次提問都不是随口一問,每一次回答也不應敷衍了事。怎麼說、說什麼,隻有專業的律師,才能幫助你盡快解除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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