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對于無理由欠繳物業費有哪些措施

對于無理由欠繳物業費有哪些措施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12 09:41:54

對于無理由欠繳物業費有哪些措施?來源:四川在線達州新規欠繳物業費将被函告工作單位 情況不一能否一刀切?,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對于無理由欠繳物業費有哪些措施?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對于無理由欠繳物業費有哪些措施(新規欠繳物業費将被函告)1

對于無理由欠繳物業費有哪些措施

來源:四川在線

達州新規欠繳物業費将被函告工作單位 情況不一能否一刀切?

四川在線達州消息(記者 鐘文博 楊迎)10月12日,達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于限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通知》(下稱《通知》)稱,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所有業主要在11月底前進行補交,逾期未補交的,将記入欠繳物業服務費人員名單,所欠繳時間及金額将函告其工作單位,同時推送市區紀委監委和組織部。對此,有網友表示,單位人員欠繳物業費的原因複雜,有些需通過訴訟解決,一紙函文告紀檢組織部門不妥。達州一本地論壇關于此事評論上百,一些行業律師、業主也在網上熱議。

10月15日,記者多方走訪,了解這則《通知》背後的諸多“聲音”。

調查:欠繳物業費情況不一 有無奈之舉也有“被欠費”

記者來到達州老城區的都市花園小區發現,一單元門口坐着一位70歲左右的大爺,打聽得知其為物業公司聘任的小區管理員。當問及平時所收物管費、小區設施設備情況時,對方表示不太清楚。“我們小區物業費大概1塊1毛,但平時物業的服務隻能說将就,門口随時都隻是一個老年人在那兒,沒任何實質性意義。”家住都市花園的李長青并未欠繳,但他坦言,住建局下發的通知沒有站在業主方考慮,如果實際來調查就會發現有很多物業不作為的情況。

對于物業不作為,南外片區文豐小區業主陳文華深有感受,他也正是一位欠繳物業費的業主。其中緣由,他表示“有苦難言”,因住老小區,各類配套設施都不完善,反映給物業公司卻得到消極回應。雖然隻有每平方米1元不到的物管費,但多數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卻越演越烈,甚至還出現“電梯故意罷工”。

有故意不繳費的,還有“被欠費”的。北外片區江灣城小區業主楊森屬于“被欠費”。因為交房裝修的時候在物業公司繳過幾千元的裝修押金,物業公司方表示前期物管費就從押金裡扣,但不少業主因為忘記去物業公司辦理押金轉物管費的手續,導緻包括楊先生在内的部分業主“被欠費”。

家住西外仁和春天的王燕林告訴記者,所住小區物業費是1.5元/平方米,因為是新小區,在交房時預繳了半年的物管費。針對《通知》,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欠繳物業費應該屬于業主與物業公司的合同協議,物業公司未盡職責,肯定會有大部分業主産生消極應對的情緒,但相關部門隻憑一紙文件就把錯都歸結于業主是極不合理的。

那為何達州市住建局會發布這則《通知》?

官方回複:公職人員是欠費主體 此舉意在打破“惡性循環”怪圈

從内容上看,源于今年7月市住建局在市中心城區組織開展的欠繳物業服務費清理工作,清理出欠繳物業服務費高達3900多萬元。

達州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有不少業主拒繳物管費的理由其實與物業公司的服務無關。諸如“房産證沒有辦下來”等均不屬于物業服務管理的範圍,很多業主由于不了解,導緻不理解物業管理服務而拒繳物業費。清理出的欠費名單中,大部分都是體制内的公職人員。此舉是希望督促他們主動繳清欠費,從而打破目前存在的“服務差-不繳費-服務差”的惡性循環怪圈,提升物業服務公司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同時,明确催繳物業費通知主要針對未繳物業費的公職人員。

“出台這個通知,是經過廣泛調查和多方論證後出台的。”達州市住建局房地産業市場監管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早在今年3月,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達州市物業服務行業進行了一次大排查,深入9成以上小區進行了調查,發現業主欠繳物業費問題很嚴重,收費率還不到50%,如鳳翎錦繡小區業主欠物管費400多萬元,金蘭小區等10個小區也共欠宏昌達物業公司物業服務費638.9萬元,已嚴重影響到物業服務企業的正常運轉。

但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之間的糾紛屬民事糾紛,達州市住建局作為市級行政部門,發布此《通知》依據是什麼?是否存在越權?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發布該《通知》是根據國務院發布的《物業管理條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第四章第四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同時,發這個《通知》并不是作為行政行為,而是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業主的提醒告知,主要是督促欠費的業主主動繳納所欠費用。

如果11月底後仍有未補交欠費的情況,是否将實施《通知》措施?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尚無定論。

律師解釋:監督不等于管理 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

就職于陝西法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李忠華也關注到了該消息,身為達州人的他對此發表了自己的專業見解:從法理來看,公權力所規定的規則模式遵循“法無授權即禁止”,即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決定。《物業管理條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第四章第四十二條中所述“監督”不等于管理,監督所對應的是建議權。

嚴格規範科學文明執法,堅持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原則,是健全完善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環節,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意。住建局函告工作單位的做法,欠缺合法性的基礎,也有違合理性的要求,同時以行政權力幹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糾紛,更有違法治原則、有損自身公信力。行政機關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自己的行政管理權力。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