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車主仗着自己是臨時車牌,在路上肆無忌憚地開車,一些挂着臨時牌照的車主,甚至會把臨時牌照當作一種“霸王條款”,闖紅燈、不禮讓行人、路邊停車都想着“鑽空子”,往往違章了也不在意。
昨日,在城廂街道工人路附近停車的蔡女士就被臨時車牌車困在了原地,“我就是按照規定停在商鋪前劃定的車位裡的,這個車就橫停在我面前,我車根本沒法動了。”憑着往日遇到此類情況的處理經驗,蔡女士第一時間撥打了114,但114反映,該車為臨時車牌,暫時無法查找到車主。最後沒有辦法,隻能在原地等待車主歸來。
事後,記者向有關部門咨詢後了解到,如遇到此類情況,如果114查詢不到,或者對方故意不挪車的情況,可以撥打122。122是我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衆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調度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衆對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查詢而設的部門,這時可利用交警的力量處理這種情況;同時,如果該車停放位置為非機動車車道,也可撥打96310尋找城管尋求幫助。
另外,很多老司機覺得汽車挂着臨時車牌違停也不會被貼條,其實這個想法是錯誤的!汽車臨時車牌也是車輛的“身份證”,雖然臨時牌照表面上隻是兩張紙,但是它完全可以查到完整的車牌信息,隻要輸入車牌号,違規曆史都會被查的水落石出,每次的違規都被正規地記錄了下來,直到車主更換正式車牌以後,這些記錄也會随之記錄到正式車牌之中。即便是車主違停時耍小聰明把臨牌收起來,交警也能通過前擋風玻璃底下的車架号查詢車輛相關信息并登記違章行為。
律師方面也表示,結合違停情況,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緻使工作、生産、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因此,别再認為正式牌照沒下來之前你就是馬路上的“王者”。
文/記者 魏樂钇
編輯/賀一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