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富旗下品種有哪些?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其100%控股的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玖富公司),2014年-2020年11月期間,通過玖富公司運營的悟空理财、玖富普惠、玖富錢包等app,利用app開屏廣告、網絡綜藝、熱門網劇的廣告插入和代言人首席體驗官胡軍的明星效應,宣揚高管團隊的實力,承諾兩大國有保險公司的100%保本保息,故意隐瞞其未按照監管要求在注冊地金融局備案登記之事實,虛假宣傳其符合銀監會監管要求備案批準的合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在明知未取得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相關資質情況下,利用衆受害人因生活工作環境對金融專業知識的限制,從而對金融認識的嚴重不足等實際情況,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出借收益委托理财簽定合同協議,通過各種虛假廣告宣傳、明星站台、承諾保本保息等手段導緻衆受害人陷入認識錯誤,基于認識錯誤出借資金 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第三方支付公司間接或受害人名下賬戶直接取得衆受害人資金,利用非法占有的資金向社會不定向人員使用數字科技等詐騙手段形成一真一假兩份借款合同,實施合同詐騙,套取衆受害人資金以虛構篡改出借合同協議、期限錯配、期限拆分故意将債權匹配混亂,借款人中企業為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玖富數科科技集團責任公司關聯公司或已注銷或核實未曾借款等大量假标、死标等方式,又隐瞞事實,編造種種理由,拒絕返還約34萬受害人約390億資金,達到非法侵占轉移公民财産之目的,且數額特别巨大,且在已明知無法返還衆受害人資金的情況下,一直發新标,受害人數及被騙資金不停增加,社會危害性極強,極具擾亂社會金融秩序,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專款(前期叫做風險備付金,2016年後,應合規要求,改為第三方擔保公司保障計劃)專用形式收取借款人保障計劃專款,用做貸款無法償還時對出借人的本息保障按照玖富公司公開宣稱、披露的專款使用規則,這筆專款本應進入存管銀行或第三方擔保公司,而實際上,自始至終這筆錢都被玖富公司非法占有此專款金額按玖富總出借金額比例測算達到400億以上,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累計僅使用專款賠付60餘億元,其它350億保障計劃專款被詐騙、竊取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罪和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我們多次要求玖富提供保障計劃專款的收取總額度、收取比例、收支狀況、資金走向,披露借款人的詳細情況、還款進度等等國家規定的應該披露的信息,然而至今玖富閉口不談,不予回複在任何信息不予披露的情況下,玖富居然未經出借人同意和相關部門審批出台了三個退出方案目前說明的新情況是玖富如何通過退出通道進一步詐騙出借人,欺騙國家,嫁禍國家的 玖富通過網站、電話、短信等各種手段向出借人表明,因為國家關閉P2P平台,所以要清退所有出借人,要求出借人下載債權通APP,并在該APP上選擇退出通道但是玖富沒有向出借人說明,該APP實際是一家名為西安國恒的皮包公司設立這個公司僅注冊資金1000萬元,還不是實繳;成立2年多以來,沒有一個員工(天眼查顯示從未繳納過社保);且該公司并沒有處理巨量債權的國家相關資質玖富妄圖讓大家把債權管理轉移到這個皮包公司來逃脫償還債務的責任 當出借人不知有詐下載債權通以後,債權通顯示有三個退出通道第一個通道為本息全回極速退出通道,第二個通道為平價快速退出通道,第三個通道為三年分期退出通道正常情況,每個人看到這三個通道都會點開,看一看各通道的詳細内容再作選擇,然而隻要是點開看任何一個通道内容,就被告知你已經選擇了此通道,沒有确認鍵,隻是點開想看看内容就成了直接選擇而實際上通道一的本息全回極速退出通道是極速的把債權1比1換成了金豆,讓出借人憑着金豆到西安國恒的金豆商城買東西而商城的商品隻要是和市場價相當的貨品全都缺貨,有貨的商品會比市場價貴5-10倍,還有一些沒見過牌子的化妝品和包包,都是出奇的貴極少極貴的商品如果不選,3年後金豆居然會過期如果買到假貨想退換,第三次金豆會作廢通道二平價快速退出通道實際就是打折通道,目前隻有極少數幾萬元債權的出借人充提差本金打折到7折以下才能退出,10萬以上的甚至建議打1折都未必能退出而選了通道二要退出這個通道居然要扣50%的錢作為違約金通道三是分期退出通道,但是不保證三年能全部退回,如果退不回玖富稱由第三方擔保,但卻不說明是哪一家公司擔保所有三個通道都要求先把債權轉給西安國恒皮包公司 有些出借人下載了債權通後,聽說點擊了就等于選擇,都不敢點了,然而玖富居然弄出凡是沒選擇通道的出借人債權到2020年12月21日起,10萬以下的默認通道1,10萬以上的默認通道3,居然可以用默認這種方式處置别人的财産? 除了用欺騙手段讓出借人選擇通道,玖富更是通過媒體虛報已經退出的出借人人數,根據出借人的問卷調查,目前實際退出的出借人不足3%,且包含大量水軍,在我們周圍的朋友中,幾乎見不到選擇通道退出的的人而玖富在媒體上說已經有30萬人選擇了通道,19.7萬人已經下車我們嚴重懷疑玖富虛報了出借人數量,以此欺騙國家監管部門 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法人股東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侵占财産罪、盜竊罪等為更清楚的反映情況,以下将結合玖富公司的商業模式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說明 玖富公司商業模式概述 玖富公司針對每一筆借款人的借款都會制作兩個借款合同: 借款分期,本金借款協議,也就是借款人實際申請的金額該合同借款人是知情的 費用分期,費用借款協議,被玖富公司套路收取的費用這筆費用就是玖富及關聯公司收取的各種服務費為了掩蓋高利貸事實,這筆費用被僞裝成各種明目的服務費、保障計劃、保險費、擔保費,而且,所有這些費用還向借款人收取利息這筆費用借款人在借款時并不知情 上述這兩筆費用,都被玖富公司做成(對于借款分期),或虛構(對于費用分期)成借款标的,在出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賣”給了出借人,從出借人那裡歸集了資金 違法事實 竊取、侵占保障計劃專款 在玖富公司收取的服務費中,有一部分用于保障計劃(在2016年以前,這筆費用以其他名稱出現,比如風險備付金,但其用途,收費比例和保障計劃類似),即當借款人逾期,玖富公司就會在這筆保障計劃專款中墊付逾期部分,用以保障出借人 根據大量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的閉合證據鍊測算,這筆錢的餘額大約為353億左右(此處數據計算來源詳見附件二:挪用保障計劃專款說明)而玖富公司披露的信息中,這筆錢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僅剩餘1.3億同樣,根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閉合證據鍊,這些保障計劃專款并沒有進入存管賬戶,而是進入了自己設立的資金池 保障計劃專款使用規則中有這樣描述:債權人不可撤銷地授權玖富普惠在不超過回款金額扣除催收費用後剩餘金額的合理範圍内自行決定向貸後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的比例或金額以上“規則”僅出現在軟件/網站頁面中,并未出現在相關協議中 在沒有存管機構監督管理的情況下,玖富單方面随意使用這筆資金,造成了大約350多億資金不知去向,而且,沒有任何關于這筆錢如何使用的披露 這種行為,不僅嚴重違反相關規定,更是直接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和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應收賬款非法債轉 根據《關于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141号),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也就是說,玖富公司的所有服務費收入,應該計入年化利率,并通過借款人逐期還款回收由于借款人借款期限較長,通常為12-48期,即這些服務費也需要通過12-48期還款才能收回這些服務費也就成了玖富公司及其相關利益機構的應收賬款 對于玖富這種服務借款人和出借人累計1400多萬人的企業,根據所謂的信息中介服務的商業模式,必定應該有來自于服務對象的服務費應收賬款這也是玖富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這些服務費應收賬款,應當随着借款人還款,逐期回收 這些應收賬款,作為玖富公司的(信貸)資産,或債權,應體現在資産負債表中而根據玖富公司官網披露2017、2018、2019三年的财務審計報告中,2017、2018年應收賬款為0,2019年應收賬款為6.4億元,其中6億元來自其集團公司——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這種奇怪現象的解釋是: 玖富公司将這些應收賬款虛構成費用分期假标,賣給了出借人,在借款的開始就一次性收回了所有應收賬款或債權同時,這部分債權就轉讓給了出借人 按照玖富目前的商業模式,他從出借人端拿到資金,在出借給借款人的過程中,他既完成了所謂的撮合服務,也一次性收回了所有的服務費用應收賬款或債權這樣,玖富的資産負債表中應收賬款就是0了 而且,在玖富官方客服機器人給出的回複中,對費用分期進行了如下說明(如下圖):“另一筆賬單(即費用分期)是您需要向萬卡合作平台支付的服務費用分期” 這充分說明了: 借款人在借款協議簽訂前,不知道有這筆費用; 這筆費用應是借款人支付給玖富及其合作平台的,也就是說,這筆費用是玖富的應收賬款; 這筆費用(包含保障計劃專款)被打成一個包,進入了萬卡合作平台,而并非像玖富商業模式中流向擔保公司等機構這從另一個側面解釋了保障計劃專款是如何被挪用的 截止2020-07-31官網公布的320億待收中,約有124億是這種費用假标應收賬款/債權在玖富公司累計出借的3945億中,玖富公司涉嫌累計通過非法債權轉讓侵吞資金1500億 玖富作為網貸信息中介,沒有任何金融、證券資質,卻進行了上述類資産證券化行為,這明确違反了: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國辦發21号):P2P網絡借貸平台未經允許,不得從事資産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 《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銀監發11号):不得觸及業務“紅線”,即設立資金池、自融、誤導性宣傳、虛構借款人及标的、發放貸款、期限拆分、違規債權轉讓;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開展類資産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産、證券化資産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關于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141号):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産; 《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整治辦57号):對于開展類資産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産、證券化資産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應該認定為違規;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禁止存在資金池、禁止為自身融資; 隐瞞、虛構重要事實、實施合同詐騙 玖富公司為攫取非法高額利潤,在監管部門、借款人、央行征信、出借人、存管銀行等各個端口全面造,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玖富旗下品種有哪些?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其100%控股的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玖富公司),2014年-2020年11月期間,通過玖富公司運營的悟空理财、玖富普惠、玖富錢包等app,利用app開屏廣告、網絡綜藝、熱門網劇的廣告插入和代言人首席體驗官胡軍的明星效應,宣揚高管團隊的實力,承諾兩大國有保險公司的100%保本保息,故意隐瞞其未按照監管要求在注冊地金融局備案登記之事實,虛假宣傳其符合銀監會監管要求備案批準的合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在明知未取得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相關資質情況下,利用衆受害人因生活工作環境對金融專業知識的限制,從而對金融認識的嚴重不足等實際情況,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出借收益委托理财簽定合同協議,通過各種虛假廣告宣傳、明星站台、承諾保本保息等手段導緻衆受害人陷入認識錯誤,基于認識錯誤出借資金。 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第三方支付公司間接或受害人名下賬戶直接取得衆受害人資金,利用非法占有的資金向社會不定向人員使用數字科技等詐騙手段形成一真一假兩份借款合同,實施合同詐騙,套取衆受害人資金。以虛構篡改出借合同協議、期限錯配、期限拆分故意将債權匹配混亂,借款人中企業為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玖富數科科技集團責任公司關聯公司或已注銷或核實未曾借款等大量假标、死标等方式,又隐瞞事實,編造種種理由,拒絕返還約34萬受害人約390億資金,達到非法侵占轉移公民财産之目的,且數額特别巨大,且在已明知無法返還衆受害人資金的情況下,一直發新标,受害人數及被騙資金不停增加,社會危害性極強,極具擾亂社會金融秩序,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專款(前期叫做風險備付金,2016年後,應合規要求,改為第三方擔保公司保障計劃)專用形式收取借款人保障計劃專款,用做貸款無法償還時對出借人的本息保障。按照玖富公司公開宣稱、披露的專款使用規則,這筆專款本應進入存管銀行或第三方擔保公司,而實際上,自始至終這筆錢都被玖富公司非法占有。此專款金額按玖富總出借金額比例測算達到400億以上,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累計僅使用專款賠付60餘億元,其它350億保障計劃專款被詐騙、竊取。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罪和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我們多次要求玖富提供保障計劃專款的收取總額度、收取比例、收支狀況、資金走向,披露借款人的詳細情況、還款進度等等國家規定的應該披露的信息,然而至今玖富閉口不談,不予回複。在任何信息不予披露的情況下,玖富居然未經出借人同意和相關部門審批出台了三個退出方案。目前說明的新情況是玖富如何通過退出通道進一步詐騙出借人,欺騙國家,嫁禍國家的。 玖富通過網站、電話、短信等各種手段向出借人表明,因為國家關閉P2P平台,所以要清退所有出借人,要求出借人下載債權通APP,并在該APP上選擇退出通道。但是玖富沒有向出借人說明,該APP實際是一家名為西安國恒的皮包公司設立。這個公司僅注冊資金1000萬元,還不是實繳;成立2年多以來,沒有一個員工(天眼查顯示從未繳納過社保);且該公司并沒有處理巨量債權的國家相關資質。玖富妄圖讓大家把債權管理轉移到這個皮包公司來逃脫償還債務的責任。 當出借人不知有詐下載債權通以後,債權通顯示有三個退出通道。第一個通道為本息全回極速退出通道,第二個通道為平價快速退出通道,第三個通道為三年分期退出通道。正常情況,每個人看到這三個通道都會點開,看一看各通道的詳細内容再作選擇,然而隻要是點開看任何一個通道内容,就被告知你已經選擇了此通道,沒有确認鍵,隻是點開想看看内容就成了直接選擇。而實際上通道一的本息全回極速退出通道是極速的把債權1比1換成了金豆,讓出借人憑着金豆到西安國恒的金豆商城買東西。而商城的商品隻要是和市場價相當的貨品全都缺貨,有貨的商品會比市場價貴5-10倍,還有一些沒見過牌子的化妝品和包包,都是出奇的貴。極少極貴的商品如果不選,3年後金豆居然會過期。如果買到假貨想退換,第三次金豆會作廢。通道二平價快速退出通道實際就是打折通道,目前隻有極少數幾萬元債權的出借人充提差本金打折到7折以下才能退出,10萬以上的甚至建議打1折都未必能退出。而選了通道二要退出這個通道居然要扣50%的錢作為違約金。通道三是分期退出通道,但是不保證三年能全部退回,如果退不回玖富稱由第三方擔保,但卻不說明是哪一家公司擔保。所有三個通道都要求先把債權轉給西安國恒皮包公司。 有些出借人下載了債權通後,聽說點擊了就等于選擇,都不敢點了,然而玖富居然弄出凡是沒選擇通道的出借人債權到2020年12月21日起,10萬以下的默認通道1,10萬以上的默認通道3,居然可以用默認這種方式處置别人的财産? 除了用欺騙手段讓出借人選擇通道,玖富更是通過媒體虛報已經退出的出借人人數,根據出借人的問卷調查,目前實際退出的出借人不足3%,且包含大量水軍,在我們周圍的朋友中,幾乎見不到選擇通道退出的的人。而玖富在媒體上說已經有30萬人選擇了通道,19.7萬人已經下車。我們嚴重懷疑玖富虛報了出借人數量,以此欺騙國家監管部門。 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法人股東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侵占财産罪、盜竊罪等。為更清楚的反映情況,以下将結合玖富公司的商業模式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說明。 玖富公司商業模式概述 玖富公司針對每一筆借款人的借款都會制作兩個借款合同: 借款分期,本金借款協議,也就是借款人實際申請的金額。該合同借款人是知情的。 費用分期,費用借款協議,被玖富公司套路收取的費用。這筆費用就是玖富及關聯公司收取的各種服務費。為了掩蓋高利貸事實,這筆費用被僞裝成各種明目的服務費、保障計劃、保險費、擔保費,而且,所有這些費用還向借款人收取利息。這筆費用借款人在借款時并不知情。 上述這兩筆費用,都被玖富公司做成(對于借款分期),或虛構(對于費用分期)成借款标的,在出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賣”給了出借人,從出借人那裡歸集了資金。 違法事實 竊取、侵占保障計劃專款 在玖富公司收取的服務費中,有一部分用于保障計劃(在2016年以前,這筆費用以其他名稱出現,比如風險備付金,但其用途,收費比例和保障計劃類似),即當借款人逾期,玖富公司就會在這筆保障計劃專款中墊付逾期部分,用以保障出借人。 根據大量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的閉合證據鍊測算,這筆錢的餘額大約為353億左右。(此處數據計算來源詳見附件二:挪用保障計劃專款說明)而玖富公司披露的信息中,這筆錢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僅剩餘1.3億。同樣,根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閉合證據鍊,這些保障計劃專款并沒有進入存管賬戶,而是進入了自己設立的資金池。 保障計劃專款使用規則中有這樣描述:債權人不可撤銷地授權玖富普惠在不超過回款金額扣除催收費用後剩餘金額的合理範圍内自行決定向貸後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的比例或金額。以上“規則”僅出現在軟件/網站頁面中,并未出現在相關協議中。 在沒有存管機構監督管理的情況下,玖富單方面随意使用這筆資金,造成了大約350多億資金不知去向,而且,沒有任何關于這筆錢如何使用的披露。 這種行為,不僅嚴重違反相關規定,更是直接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和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應收賬款非法債轉 根據《關于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141号),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也就是說,玖富公司的所有服務費收入,應該計入年化利率,并通過借款人逐期還款回收。由于借款人借款期限較長,通常為12-48期,即這些服務費也需要通過12-48期還款才能收回。這些服務費也就成了玖富公司及其相關利益機構的應收賬款。 對于玖富這種服務借款人和出借人累計1400多萬人的企業,根據所謂的信息中介服務的商業模式,必定應該有來自于服務對象的服務費應收賬款。這也是玖富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這些服務費應收賬款,應當随着借款人還款,逐期回收。 這些應收賬款,作為玖富公司的(信貸)資産,或債權,應體現在資産負債表中。而根據玖富公司官網披露2017、2018、2019三年的财務審計報告中,2017、2018年應收賬款為0,2019年應收賬款為6.4億元,其中6億元來自其集團公司——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這種奇怪現象的解釋是: 玖富公司将這些應收賬款虛構成費用分期假标,賣給了出借人,在借款的開始就一次性收回了所有應收賬款或債權。同時,這部分債權就轉讓給了出借人。 按照玖富目前的商業模式,他從出借人端拿到資金,在出借給借款人的過程中,他既完成了所謂的撮合服務,也一次性收回了所有的服務費用應收賬款或債權。這樣,玖富的資産負債表中應收賬款就是0了。 而且,在玖富官方客服機器人給出的回複中,對費用分期進行了如下說明(如下圖):“另一筆賬單(即費用分期)是您需要向萬卡合作平台支付的服務費用分期。” 這充分說明了: 借款人在借款協議簽訂前,不知道有這筆費用; 這筆費用應是借款人支付給玖富及其合作平台的,也就是說,這筆費用是玖富的應收賬款; 這筆費用(包含保障計劃專款)被打成一個包,進入了萬卡合作平台,而并非像玖富商業模式中流向擔保公司等機構。這從另一個側面解釋了保障計劃專款是如何被挪用的。 截止2020-07-31官網公布的320億待收中,約有124億是這種費用假标應收賬款/債權。在玖富公司累計出借的3945億中,玖富公司涉嫌累計通過非法債權轉讓侵吞資金1500億! 玖富作為網貸信息中介,沒有任何金融、證券資質,卻進行了上述類資産證券化行為,這明确違反了: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國辦發21号):P2P網絡借貸平台未經允許,不得從事資産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 《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銀監發11号):不得觸及業務“紅線”,即設立資金池、自融、誤導性宣傳、虛構借款人及标的、發放貸款、期限拆分、違規債權轉讓;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開展類資産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産、證券化資産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關于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141号):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産; 《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整治辦57号):對于開展類資産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産、證券化資産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應該認定為違規;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禁止存在資金池、禁止為自身融資; 隐瞞、虛構重要事實、實施合同詐騙 玖富公司為攫取非法高額利潤,在監管部門、借款人、央行征信、出借人、存管銀行等各個端口全面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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