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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全媒體訊(記者 劉新草 通訊員 陳亮)24歲的孫強(化名)建立了一個專門用于分享淫穢物品的微信群後,與微信好友劉林(化名)在群内分享淫穢物品。近日,此案經烏市天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以傳播淫穢物品罪依法判處孫強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以傳播淫穢物品罪依法判處劉林有期徒刑一年。
孫強自畢業後一直沒有穩定的工作,平時喜歡泡在網上。2015年4月,孫強創建了一個微信群後将自己的男性微信好友全部拉入群中,随後開始發淫穢小視頻。
微信群建立後,通過微信好友之間相互拉入群内的方式,該群的好友人數曾一度達到500多人,并且作為群主的孫強還為微信群定下“群規”:該群成員隻能發淫穢視頻,不允許聊天或者轉發與淫穢内容無關的其他視頻。一旦有人違反群規則會被立刻踢出群,直到案發後,群内還剩170餘人。
26歲的劉林是孫強的一名好友,自從被孫強拉入微信群内後,為了資源共享,他也偶爾将自己私藏的一些淫穢小視頻分享至群内。
在建群短短七個月内,孫強在群内共分享了34個淫穢視頻文件,而劉林則分享了42個淫穢視頻文件。
2015年11月17日,公安機關民警根據舉報,在烏市開發區二期一小區将孫強抓獲,劉林随後落網。
近日,此案經烏市天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孫強、劉林二人,以傳播淫穢物品為目的,通過手機聊天軟件組建成員,傳播淫穢視頻。其中,孫強組建群組發展成員共計170人,劉林累計在群組中傳播淫穢視頻40餘個,兩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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