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廈門日報
聽說過被狗咬、被貓咬、被兔子咬
但你聽說過被馬咬嗎?
近日
市民羅先生就遇上這樣一件煩心事
自己2歲多的孩子在景區遊玩
喂馬時手卻被馬咬傷了
孩子被咬責任在誰?
景區是否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媽媽帶孩子喂馬 馬吃食時咬住孩子的手
當時小馬咬住我孩子,手怎麼甩都甩不開,最後還是我老婆把馬嘴巴掰開,孩子才脫離危險。
昨日上午
孩子的父親羅先生告訴記者
前日下午2點左右
他愛人黃女士帶着2歲多的孩子
在集美區的廈門老院子景區遊玩
當時在園内遊樂場旁的萌寵投喂區
喂小馬時
出現了小馬咬住孩子的情況
從羅先生提供的現場視頻看,當時孩子站在投喂區,他單手拿着胡蘿蔔,對小馬進行投喂,此時小馬将頭伸過欄杆,啃食胡蘿蔔。
可吃着吃着,小馬就咬住了孩子的手,當時孩子用力甩手,并發出哭喊聲,但小馬并未松口。
“事發時
現場并沒有工作人員上前幫忙
還是我愛人自行處理的。”
羅先生稱
随後他們帶着孩子前往中醫院治療
孩子指甲處被咬後出現淤血情況
從醫生提供的報告顯示
孩子左手拇指見一細小傷口
是被哺乳動物咬傷
該項目已暫停 景區将賠償醫療費
昨日下午
記者同羅先生
及集美區文化旅遊局相關工作人員
前往現場了解情況
在現場,記者看到該投喂區需要購買一張15元的門票才能進入投喂,而現場并未配備有公共視頻錄像設備。
文旅局相關工作人員現場要求景區暫停該項目。
“發生此事後,我們第一時間陪同孩子家屬将孩子送醫治療,同時我們也會承擔針對此事的全部醫療費用。”老院子景區相關負責人許先生告訴記者,針對羅先生提出的其他賠償問題,目前雙方正在進一步協商中。
律師說法:
園區管理意識淡薄
兒童監護人監管不當
記者就此問題
向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
許東進行咨詢
許東告訴記者
家長帶兒童在景區遊玩
兒童與小馬互動的過程中
被動物咬傷的侵權問題
既存在園區管理意識淡薄的問題
又存在兒童監護人監管不當的情形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景區作為小馬的飼養單位,屬于動物飼養人,應當對被緻害的兒童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受傷兒童年齡僅兩歲左右,在法律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事故發生時監護人在場并未起到監護義務,且監護人明知兒童與小馬互動存在危險,仍放任孩子在危險情況下與動物互動,未盡監護職責,監護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重大過失,可以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酌情減輕景區的部分責任。
發生動物侵權緻傷兒童時,監護人可以與動物飼養人進行協商賠償,動物飼養人也應當積極配合,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協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保障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作為景區管理人員,在實際經營中應當加強對動物的看管,履行好管理義務,以免給他人造成傷害。廣大家長也要認真履行監管責任,教育孩子在與動物互動中注意安全,進一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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