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4月27日電(記者馮松齡、尹思源、周穎)就廣東省和平縣貝墩鎮三多村網友反映的家門口有“老墳頭”被擴建成“豪華墓”的線索,新華社客戶端“全民拍”欄目關注後,記者4月26日從當地有關部門獲悉,執法部門已于4月12日依法對超出的違建部分進行了拆除,将盡快妥善化解此矛盾糾紛。
3月28日,有網友向新華社客戶端“全民拍”欄目反映,在廣東省和平縣貝墩鎮三多村的一條村路上,有一座占地面積超40平方米的“豪華墓”。從網友上傳到全民拍的照片可以看到,一座長約7.5米、寬約6米的墳墓呈現在眼前,墓體灰色,看起來很是“氣派”。這座“豪華墓”不但占了村路,墳墓還緊鄰着村民的門口不到3米。
那麼,墳墓為什麼會建在家門口呢?
4月14日,記者采訪當地鎮政府得知,原來這裡是先有的墳後有的路。“該墓葬是上百年的老墳,靠近村路,而民房是後來才修建的,路也是後來才有的。”
而此前多年,鄰裡之間并未過多關注此問題,直到2021年10月,墓主家屬将老墳擴建到40多平方米,占據了大半條村路,并延伸到一戶村民的大門口。素材提供者表示,隻要出門,便要從墳裡穿過,“十分膈應”。鄰裡矛盾越來越深,也引發了投訴。希望有關部門盡快處理。
↑“全民拍”拍客提供的現場圖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确定的用途的建築物、構築物,不得重建、擴建。”我國《殡葬管理條例》也明确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興建殡葬設施。”
對此,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說,重新擴建墓地屬于興建殡葬設施,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條例》,也與廣東省殡葬管理辦法有關“埋葬遺體的單人墓占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的規定相沖突。
而對于違法擴建墳墓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明确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有權對其進行監督檢查,責令有關人員停止違法行為。
“墳墓擴建确實違法違規。”廣東省和平縣貝墩鎮綜合執法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早在2021年10月就曾向被投訴方發出了《停止施工通知書》。新華社客戶端“全民拍”欄目及當地媒體關注後,貝墩鎮綜合執法部門于今年4月12日,依法對超出的違建部分進行了拆除。
↑全民拍拍客提供的該墳墓整改後的樣貌
“豪華墓”的問題解決了,但家門口的“老墳頭”又該何去何從?
4月27日,記者從當地有關部門獲悉,接下來,貝墩鎮将與和平縣自然資源局積極對接,妥善化解此矛盾糾紛。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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