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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不少條友的私信要求,整理一些基礎語法知識,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幫助。本文主要學習《名詞的概念和類别》。有問題可以留言或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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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詞的概念
名詞是表示人或物、地點、行為、感情以及抽象概念的詞。它既可以是具體的,也可以是抽象的。
二、名詞的類别
名詞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兩大類,普通名詞又分為可數名詞(包括個體名詞和集體名詞)和不可數名詞(包括物質名詞和抽象名詞),見下表所示:
專 有 名 詞 | ||
普 通 名 詞 |
可數名詞 |
個體名詞 |
集體名詞 | ||
不可數 名詞 |
物質名詞 | |
抽象名詞 |
1、專有名詞
(1)表示某一特定的人、月份、周、日、節日、地名、團體、機構、組織等。例如:
(2)表示獨一無二的事物。例如:
(3)前面一般不加冠詞。
(4)首字母要大寫。
2、普通名詞
(1)普通名詞表示一類人、事物或者抽象概念的名稱。
(2)普通名詞前面可以加上不定冠詞a/an或者定冠詞the,也可以不加冠詞。
(3)普通名詞分為個體名詞、集體名詞、物質名詞和抽象名詞。個體名詞使用時必須有數量關系。
個體名詞:表示個别人或事物。例如:
集體名詞:表示若幹個體組成的集體。例如:
物質名詞:表示無法分為個體的事物。例如:
抽象名詞:表示動作、狀态等抽象概念。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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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中的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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