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W國家利益豁免移民是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第二優先的一種,全稱是NationalInterestWaiver國家利益豁免。和EB-1A美國傑出人才移民一樣,不需要有美國工作、學曆、英語分數、資金、雇主限制、年齡限制、專業限制等等,可以由申請人自主提交,不需要投資,不需要親友或者雇主的準許或者支持贊助。
我們很多人都知道NIW國家利益豁免移民的基本要求即:
申請人具備“高等學位”或者“特殊技能”(二選一)
(1)高等學位(二選一)
1. 美國或者外國相等大學的碩士或以上學位或者同等學力;
2. 學士學位另加五年相關專業領域的工作經驗者也算滿足“高等學位”的要求。
(2)特殊技能(六選三)
擁有超過一般同行的特殊技能,滿足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三條:
1. 在其專業領域内曾經獲得過學院、大學或其它教育培訓機構頒發的官方學術記錄;
2. 在其專業領域内有十年以上的全職工作經驗;
3. 有在相關領域的專業從業執照;
4. 申請人由于自己的“特殊技能”所獲得薪水或其它報酬;
5. 申請人是專業協會的會員;
6. 在所在的領域内獲得認可,并做出重要的貢獻。
但是你知道美國NIW的一些“隐藏條件”嗎?
美國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AAO)表示,申請人隻是擁有 “高等學位”或者“特殊技能” 并不足以滿足NIW申請條件的,申請人還必須同時滿足在Dhanasar案例(以前是NYSDOT案例,從12/27/2016起,是Dhanasar案例)中所制定的具體标準。即Dhanasar三重建議:
一. 申請人的專業領域具有實際價值和全國性的重大意義
這一要求的重點在于申請人的專業領域的價值和意義:
①專業領域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科學、技術、文化、健康或者教育領域;
②實際價值不要求必須具備潛在的經濟利益,不一定能轉化成經濟利益的純粹的科研或者能促進人類知識發展的工作都可能符合要求;
③全國性的重大意義看重潛在的未來影響,這一條件并不要求申請人的專業或者事業在全國或者全球範圍内推廣應用,相反,相較于在地理範圍上的進行全國性的推廣應用,移民局更看重該專業領域在全國範圍内的影響力,因此以美國一個地理區域為重點的企業和事業也可能被認為具有國家重要性。
另外,關于給全國帶來重大利益,美國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提到這樣一個事實,研究成就可能是具有國家或全球影響,即使其研究活動可能是在某一區域。這意味着,在新的标準中,在工業界工作的申請人,如工程師,經理或顧問, 如果他們能夠證明他們提出的領域會給國家帶來重大利益,即使沒有出版論文,也可能符合NIW申請條件。
二、申請人以有貢獻和成就處于推動其領域發展的有利位置;
在評估一個人是否處于“有利位置”(Well Positioned)時,移民局側重于“教育背景,技能,知識,以有成就;未來研究計劃或示範;研究成果;以及潛在客戶,用戶,投資者或其他相關實體或個人的興趣。”
三. 豁免申請人的工作邀請和勞工證的要求對美國是有利的
關于這一條件,移民局主要會綜合考慮下列因素:
①根據申請人的資格或專業領域的性質,要求申請人獲得工作邀請或勞工證是不切實際的;
②即使有其他合格的美國工人,美國依然能從申請人的貢獻中受益;
③美國對于申請人的專業領域具有非常迫切的需求,因此有必要放棄勞工證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決定中,移民局似乎并沒有強調發表的文章,及文章的引用。相反,移民局更重視有大的研究基金,獎勵,媒體報道和成員資格。如果想要獲取更多美國移民的咨詢,請給我們留言在下方私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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