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6月6日電 據信用中國網站消息,近期,上海星巴克咖啡經營有限公司杭州小河路店因銷售過期食品,被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
截圖來源:信用中國網站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當事人上海星巴克咖啡經營有限公司杭州小河路店自2016年09月08日以來以杭州市拱墅區小河路306号賓購商業中心1幢1121、1122、1123室為經營場所,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及自制飲品制售等活動,注冊登記面積為195平方米。
當事人于2021年6月9日從星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購進6盒淨含量為54克的便攜式滴濾咖啡(佛羅娜研磨咖啡粉),以69元/盒的價格銷售,截止案發,貨架上剩餘在售的4盒便攜式滴濾咖啡(佛羅娜研磨咖啡粉)中,有1盒已超過保質期2天(生産日期為2021年2月15日,保質期至2021年12月12日),故本案的涉案貨品貨值為69元。2022年2月26日,經當事人申請,涉案便攜式滴濾咖啡已銷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罰款1萬元。
天眼查APP數據顯示,上海星巴克咖啡經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2日,注冊資本1013萬美元,由星巴克咖啡(開曼)控股有限公司全資持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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