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圖來源阿裡法拍平台
《看懂樓市》總第18期
51㎡“住宅”,“永久使用權”起拍價僅“1元”,确實讓令人關注。
日前,阿裡法拍平台湧現一批深圳“住宅”的永久使用權“1元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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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到這套51㎡的“住宅”,已于8月21日(上周日)成交,成交價為172萬元,遠低于其評估價3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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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種房子能買嗎?是“真劃算”還是“大圈套”?
“1元”起拍,業主會不會虧錢?
像這樣的房子,8月20日也成交了2套。
其中一套,是位于寶安區流塘荔景新村的”住宅“,建築面積32㎡,成交總價44.6萬元,折合單價不到1.4萬/㎡,遠低于周邊房價(臨近的流塘陽光花園二手房參考價7.5萬/㎡,在售住宅新盤玖玖頌閣銷售均價9.22萬/㎡)。
就算不是永久使用權,70年使用權算下來,折算租金530元/月。
阿裡法拍平台數據顯示,上述提到的這套房“1元”起拍,24人報名競價,在經過138輪出價之後,競買号“F6262”以446001元“成交”。
截圖來源阿裡法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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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留意的是,這套房的評估價達到96.6萬元。
而另一套位于民治街道民治居委橫嶺四區的“住宅”,則在出價33次後,以46.2萬成交。
“撿不到便宜的”,鵬潤法拍拍賣事業部總經理周建虎提醒,“這幫人是在網上找’水魚’,我們這行一般不關注。”
周建虎認為這是一圈套,他表示,這種不是司法拍賣,實際是把小産權房交易放到拍賣平台上,本質還是小産權房交易。“我們看到的小産權房訴訟案例中,有保護的交易,也有不保護的。”
“1元”起拍,那麼業主會不會虧錢?
“不會的,他(業主)自己會報名參與(哄擡價格)”,周建虎說,“成交的價格一定是業主理想的價格”。
後續,還有類似的房源在阿裡法拍、京東法拍平台上競拍使用權。
經查詢,南方日報、南方 發現,阿裡法拍上發布“1元”起拍“永久使用權”的單位是“廣州琛博拍賣行有限公司”。其主頁顯示,其發布的競價公告多達5991條,其中不乏“1元”起拍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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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另一家是“卓聯拍賣(深圳)有限公司”,其發布競價公告僅53條,其中有3條“1元”起拍等待競價。
而在京東法拍,同樣有多條關于深圳“住宅”的“永久使用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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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隻是噱頭,涉嫌違規
對此,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周争鋒表示,首先這個不是司法拍賣,這隻是一個拍賣公司,發布在阿裡法拍網站上的拍賣活動。就如同中介公司,在自己的網站上推薦房源一樣。所謂的起拍價“1元”,就是一個引起大家關注的噱頭。實際上相關人員從事的是,深圳市三令五申命令禁止小産權買賣活動。隻不過是以拍賣公司的方式在推銷房源。這種拍賣活動和法院的司法拍賣有本質的區别。
截圖來源阿裡法拍平台
周争鋒強調,拍賣公司要拍賣深圳小産權房的使用權,首先要确認這個小産權房(标的物)的産權人,也就是委托拍賣的委托人是否有處分的權利。在該産權沒有經過行政機關确認物權權利歸屬的情況下,拍賣該房産上面的使用權,不符合《拍賣法》第6條、第7條的規定。
根據《拍賣法》第六條規定:拍賣标的應當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财産權利;第七條則規定: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者财産權利,不得作為拍賣标的。
周争鋒表示,其次,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進行的司法拍賣活動,屬于司法活動,法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具有終局效力。而拍賣公司依據拍賣法,在網站上進行了拍賣活動,依舊是一般民事法律行為,不具有終局決定效力。 拍賣公司在網站上公開拍賣深圳禁止交易的農民房使用權,并且是永久使用權,本質就是買賣深圳的小産權房,雖然是打着交易使用權名義,房産如果是違法建築的話,該交易活動最終是否被法院認可存在疑問。
此外,周争鋒指出,以寶安區流塘荔景新村這套房源為例,其公告的内容還違反了房地産廣告發布的規定,“會被政府查處的”。
截圖來源阿裡法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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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馮少文
【作者】
大灣區樓市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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