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譜作為一種特殊的文獻,其内容是有着中國五千年文化發展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獻,記載着同宗共祖的世系人物和事迹方面的曆史及圖籍,除連接家族關系和民族情結外,家譜作為珍貴的人文資料,對于研究曆史、民俗、人口,經濟也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和可靠參考性。
因此,有衆多家族開始着手準備編修家譜的大業,但在編纂家譜時,卻對以下常用的家譜名詞卻不了解,這是萬萬不可的。
家譜名詞
家族:與您有血緣關系的族人所構成的家庭組織。
世系:家族世代相承的系統也叫世系表,一般用圖表形式來反映家族成員的關系,通常五代為一表。
祖籍:多指較早的祖宗家族上輩,是祖宗的出生地。
房支:您或您兄弟所形成的家庭則是一個房支。
輩分表:家族世系的次序表中需要進行考證的家譜内容,如:姓氏來源,遷徙經過等。
家訓:是一個家族的法規。
規約:是族人們必須遵守的規則。
訓語:是教人為人處事的道理。
廟規:是家族祭祀禮儀,也被稱之為家禮。
祠堂:記錄家族祠堂的曆史和現狀等。
始祖:得姓始祖,也是世系中可考證的最初遠祖。
始遷祖:從某地最初遷徙來的祖先。
祖宗:始祖或者先輩中有功德者的稱呼。
家譜名詞
譜牒:記錄氏族或家族世系的書。
家乘:春秋時期晉國史書名《乘》,後因稱史籍為史乘。
考:一指“老”,二指“父親”。
妣:一指祖母或祖母輩以上的女性祖先,二指是母親。
乏嗣:缺乏繼承人。
止:多指已婚無兒子就去世的人。
冢子:嫡長子,古時指正妻生的第一個兒子。
諱:古代稱死去的皇帝或尊長的名字。
亡丁:在家譜中記錄為逝世的男子。
紅丁:在家譜中記錄為還在世的男子。
旺丁:同意望丁,在家譜中記載為還沒有出生的。
谥号、谥:帝王、貴族、大臣,士大夫逝世後,根據生前的事迹而給予的稱号。
昭穆:古代宗法制度。
嗣:嗣即是繼承,接續。
出嗣:過去封建制度下,把兒子過繼給沒有兒子的親屬作繼子。
承祧:承奉祖廟的祭祀。
雙承:繼承兩支的祭祀。
嗣子、嗣孫:無子者以同輩兄弟之子過繼為後人及孫輩的。
出贅: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
入贅:外姓男子招女婿進來。
招贅:現今招女婿本姓女子都以挂線,因此是招贅。
孀贅:指丈夫死後,女方再找一個男人上門。
早卒:早年去世。
流寓:寄居他鄉。
配:同意元配,初娶的妻子。
繼配:元配逝世後,繼娶的妻子。
嫡、庶:嫡和庶相對,嫡常指是正妻,庶則是偏房。
守節:封建社會中,婦女在丈夫死後直到老去都未嫁的行為。
契:古代把合同、總賬、案卷、具結都稱作契。
契約:雙方或多方同意訂立的條款、文書。
九族:從古代起,“九族”有經學上的今文和古文兩種解說,各有其社會、政治背景,分别從不同方面滿足統治者的需要。
七族:親族的統稱。《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荊轲之湛七族,要離之燒妻子, 豈足道成”裝麗集解引張公日:“七族,上至管祖, 下至曾孫。”司馬貞索隐:“又-說雲,父之族一也:姑之子,二也:姊妹之子,三也:女子之子,四也:母之族,五也:從子,六也:及妻父母凡七。”南朝梁劉孝标《文絕交論):“約同要離焚妻子,暫殉荊卿湛七族。”
三族:指父、子、孫。《周禮.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親疏。”鄭玄注:“三族,謂父、子、孫。”(儀禮.士昏禮》:“惟是三族之虞,使某也請吉日。”參閱孫治讓(周禮正義》。
指父族、母族、妻族。《莊子.徐無鬼》:“夫與國君同食,澤及三族,而況父母乎!”成玄英疏:“三族,謂父母族、妻族也。”《大戴禮記.保傅》:“三族輔之。”盧 辯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漢書.高帝紀下》:“诏敢有随亡,罪三族。”顔師古注引如淳日:“父族、母族、妻族也。”
七廟:本指四親(父、 祖、曾祖、高祖)廟、 二桃(高祖的父和祖父)廟和始祖廟。(禮記.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後泛指帝王的宗廟。唐楊炯(盂蘭盆賦):“上可以薦元符七廟,下可以納群動于三車者也。”
六親:曆代說法不一, 大緻有以下幾種:
指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漢賈誼《新書.六本):“成屬以六為法,人有六親。六親始日父,父有二子,二子為民弟:昆弟又有子,子從父而為尾弟,故為從父尾弟:從父民弟又有子,子從祖而民弟,故為從祖尼弟;從祖昆弟又有子,子以曾祖而已弟故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為族兄弟。務于六,此之謂六親。”
指父親、兄弟、姑姊、甥男、婚媾、姻娅。《左傳昭公 二十五年):“為父子兄弟、姊姑、甥舅、婚娜、姻娅,以象天明。”晉杜預注:“六親和睦,以事嚴父,衆星之共辰極也。妻父曰婚,重婚曰媾,婿父曰姻。兩婿相謂曰娅。”
指父母、兄弟、妻子。(漢書.賈誼傳》:“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以承祖廟,以奉六親,至孝也。”唐顔師古注引應劭日:“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
指父子、兄弟、夫婦。《老子》:“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六親,父子、兄弟、夫婦也。”《後漢書.循吏傳.秦彭》:“乃為人設四誠,以定六親長幼之禮。”唐李賢注:“立親,謂父子、兄弟、夫婦也。”
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史記.管晏列傳》:“上服度則六親固。”唐張守節正義:“六親, 謂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從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亦泛指親族、親戚。《紅樓夢》第一O八回:“你說說,真正是六親同運:薛家是這麼着;二太太的娘家大舅太爺一死, 鳳丫頭的哥哥也不成人...甄家自從抄家以後,别無信息。” 又第一一四回: “那王仁自從王子騰死後.....已鬧的六親不和。”《鏡花緣》第五六回:“不意府上也因接駕合家離散,真可謂六親同運。”
“五服”五服是宗族結構中區分内外最重要的分界線,是否出五服成為判定親疏的重要标志。從己身算起,向上至高祖父母為上五服,向下至玄孫夫婦為下五服。
五服又指的是五種喪服。在中國古代社會,以喪服來表示親屬之間血緣的遠近及尊卑關系。
五服具體指的是斬衰(同,音崔,指喪服)、齊衰、大功(功同公,指做工,大功即做工租)、小功(做工細)、缌麻。斬衰是用很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縫邊,像斧斬衰則是縫邊的生麻布做成。大功和小功則是用熟麻布做成,隻是做工不同。缌麻是細的熟麻布做成。服喪時間依次減少,有一年、九月、五月、三月。
從自己開始 上數五代到父親、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數五代到子、孫、管孫、都是有服親,叫内親。母親一系叫外親,服制隻有一世,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男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則是無服親。同時, 期親指父系親屬,大功親指祖父系親屬,小功親指曾祖父系家屬, 細麻親指高祖父系親屬,母系親屬均列入缌麻親中。
凡是上面舉到的,有(五種)就叫作”未出五服”,沒有這種服親關系的但有更遠的親屬關系,叫做“出了五服”。
多數家規規定,“未出五服”不準結婚。
了解修譜中的常用名詞可以為修譜減少許多困難,同時也為家族修譜事宜增加了專業性和族人的認可度,因此作為修譜人了解這類名詞是必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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