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是人際關系中極為特别的一種情緒。聰明的中國人還創造了個詞“埋怨”,借以表達“怨”的重要特征是埋藏在心裡深入的,旁人不易察覺。中國人還有個成語叫“怨天尤人”,點出了怨恨的對象,即可以是“人”,還可以是“天”。典出《論語·憲問》“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孔子本意傳達的是正能量,就是樂天知命,學以忘憂,可以說是天人合一的一種體現。而其反面正是既怨天,又尤人,而這種負能量不斷無助于問題的解決,而且可能導緻自身理為徹底的失敗,不可不慎。
作為孔子的老師,老子對“怨”也其自己的看法。他分别在《道德經》(王弼本)第63章和第79章中提到“怨”,并對如何處理“怨”提出了自己的主張。老子在第79章就明确指出:“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無論是百姓之間,還是官民之間,都有可能産生“怨”。而這個“怨”的特點在于開始的委曲,個體得不到最舒服或者自身最滿意的生活狀态,且認為自身的生活受到他人或社會的幹擾而導緻的,即将自己不理想的生活狀況歸咎于他人或社會,于是在心中産生了“憤恨”的情緒。而且,這種情緒沒有得到疏導,或者沒有馬上威脅到其生存,因此情緒沒有馬上爆發出來,于是就蓄積了起來。如此,日積月累,量變會産生質變。即由小怨演變為難以調和的“大怨”。而一旦“大怨”産生了,再去“和”,去解釋,去勸服,卻補償,都無法完全平息其内心深處的“怨”。老子作為史官,曆記祝福成敗得失古今之道,可以說是見得多,識得廣,曆史的教訓告訴他一個善為道的人,絕不是等到“大怨”産生了再用自己的真心真情去感化,已經是産生了傷害。對于“怨”這種有殺傷力的情緒。應當要培養“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第64章)的先見之明。防範于未然,方是上策。
既然“怨”是如此不好的情緒,那麼就應當有所防範。而防範自然關鍵是從認識與情感兩方面處手。老子在第63章中明确提了解決之道:“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從理性角度而言,要充分認識到“怨”的巨大危害性。“怨”不僅于内心深處燃燒着憤怒的火焰,這種火焰可能會傷害到自身的身心健康,而且威脅到他人的身心健康。因為當心中有“怨”時,就可能自殘,可發洩在他人身上,從而害人害己。因此,老子提出“大小多少”的四字真言。“怨”剛開始的可能隻是火苗,隻是不開心,不愉快,隻是一句抱怨,然而,千裡之堤潰于蟻穴,當謹小慎微,不能馬大哈。一定要抱着大其小,多其少的态度來看待“怨”,即便是雞皮蒜毛的小事,也不可大意。都把它當成大事來看待,力争妥善處置。而不要等到有一天,對象唱起那句名歌詞“你傷害了我,還一笑而過”,那離報複的時刻就不遠了,你遭殃的可能就突然大增。其實也不突然,所謂突然隻是你自己沒有感覺而已。而對長期受壓抑有怨氣的人而言,一點也不奇怪。老子的“大小多少”之教,意在告訴世人,“怨”不容忽視,要“知常曰明”,對人的脾氣性格要有了解,對人要區别對待,要善于換位思考。還要“見小曰明”,要特别注意事物細小的變化,盡可能在事物還處于萌芽的時候,及進的解穎釋惑,多做暖人心的工作,化解“怨恨”于無形。
然而,要真正化解“怨恨”,還得有境界,這就是老子提出的“報怨以德”。人就非常好要有格局,尤其是那些處于優勢地位的人,更當如此。因為任何事業都需要衆人協助,而赢得人心,人心歸附,依據的正是“德”。一個有好口碑的人,就能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自然就易于成功。而“德”的内含是對正義,真理的信奉,走正道,做正事,說真話,與人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關系和諧。這個德還體現在面對别人的“怨”,尤其是無理取鬧的“怨”,怨錯對象的“怨”,或者,視小怨為大怨,等等一切突如其來的不和諧因素,我們該如何面對,是勇敢地怼回去,還是堅強地承受下來。就是老子所說的“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為天下王。”(第78章)垢、不祥正是怨的表現形态,聖人正是能夠承受住方方面面的“怨”,才能成為天下的共主。從這個意義上講,“報怨以德”,是一種胸懷,一種格局,一種氣魄。
當然我們也可以理解,德是怨的反面。德與怨如同水與火。德可以報怨,克怨,化怨,如同水可以滅火。而孔子當弟子問起“以德報怨,何如?”時,回答說:“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論語·憲問》)孔子的“以直報怨”與老子的“以德報怨”還是有區别的。前者有據理力争的豪氣,我可以幫助您,我可以理解您,但我必須教化您,您的是與非,我的是與非,我們要論一論,以理報人。當然,這個直,有正直,耿直,爽直等含義,也自然體現出一種高尚的德性,不是走歪門邪道。而老子的“以德報怨”顯然,更有着“慈愛”的德性,你的怨,無論有沒有道理,是不是包藏禍心,我不跟你計較。我盡我所能幫助你,既可以擺事實講道理,又可以舍己為人。聖人的特征就是:“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争。”(第81章)聖人既沒有積累财富的愛好,也沒有與人争先的習慣。聖人的這種損有餘補不足的行為方式,是化解怨恨的利器。因為老子說過,“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第13章)大怨也就是大患,根本上源于“有身”,即有私。而一旦我“無身”了,我忘我了,我對别人的埋怨也好,怨恨也罷,都能夠向父母對待犯錯誤的小孩一樣,寬容,理解,以最大的耐心、勇氣與智慧來幫助孩子成長。
當然,孔子與老子在面對“怨”的時候,都有一個相同的取向。那就是更多地從自身的角度出發來找原因,來處理事情。而不是把事情推給對方,也去埋怨,也對怨恨對象。如果是這樣,那事情就會惡化,就會産生劇烈的沖突,導緻兩敗俱傷。《論語·衛靈公》中有言“躬自厚而薄責于人,則遠怨矣”。強調的下百多問己非,而不苛責于他人。而上文已言,老子把給予他人,成為他人當成自己的使命,又會有什麼會跟人去計較短長高下的呢。自然也就遠離了怨恨。
其實,解決“怨”的問題,還是從“怨”産生的土壤着手。“怨”既然生于“心”,自然就要從心地做文章。《禮記·禮運》有言:“聖王修義之柄,禮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聖王之田也,修禮以耕之,陳義以種之,講學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樂以安之。”聖王修治心田的努力,是達到天下大同的根本法寶。而《道德經》中,老子則提出了“聖人執左契,而不責于人”的制度性安排。聖人手中有債權人的憑證,即不依此苛責于債務人。給對象以充分地時空去完成自己的承諾。或者我們可以說,要實現“天下大同”既要有人的素質提升,又要的制度性建設,以保證“怨”有疏導的渠道,有化解的機制,從而使社會和諧。
作者為廈門大學教授
欄目主編:王多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邵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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