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不會結婚是不是?沒事,我懂婚姻法,我會,我教你、并且親自帶你實操啊,放心,不收你任何費用。
2.婚姻法規定,說我的工資是我們的共同财産。這簡直荒謬,連我自己本身都是您的人,更何況我的工資,是不是啊老婆大人?
3.你打我罵我,屬于打是親罵是愛;我打罵你,那是家暴!
4.我真的挺讨厭婚姻法,搞什麼禁止包辦婚姻。不然,小爺早就辦了你了。
5.要是可以買賣婚姻的話,我早就把你買過來了。
6.“副業配鑰匙,你配嗎?”“配,配~偶”
7.遇見你的概率很小,離開你的概率為零
8.牽着我的手,閉着眼睛走你也不會迷路
9.你若是等過一個人,你就會知道,等的時間再久,也會相信有再見的那一天。
10.青梅嶼很好,你阿公很好,秋秋很好,兩隻小貓也很好。隻有我不太好。我太想你了。你看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也在想你。
11.我愛你,你無論對我做些什麼,理應不至于是醜惡的。我猶如夏季的飛蛾撲火。
12.離婚冷靜期,太短了,才30天,你忘了嗎?當初向你求婚,我那一跪,跪了3年。
13.離婚冷靜期也太長了?我一天就能向你表白30次。
14.要不是婚姻法,我是真的不知道我們這,原來還有“”離婚制度“”
15.他們都說,《婚姻法》是保護女性的。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我隻知道,你,由我來保護,婚姻法一邊玩去。
16.我沒什麼特長,就是愛你的時間特長。
17.世界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壞,
18.你過來,來我身邊,我抱你。
19.人生總有些驚奇的際遇,比方說當我遇見你。
20.婚姻法規定夫妻地位平等。老婆大人,您說,這是不是搞笑?
21.如果可以強迫結婚,我早就把你綁到民政局領證了。
22.你有20歲了嗎,有的話趕緊去跟我領結婚證,都20歲的人了,辦這麼點事兒都要拖拖拉拉的。
23.法律規定婚前财産是個人财産,這一條隻對你适用,至于我的财産,法律說了不算,你說了才算。
24.你的眼睛很漂亮,隻适合裝我。
25.我是為你而來,不在乎穿越茫茫人海,不在乎前方刀山火海。
26.遇見你,不再朝朝暮暮,已是此生最美。
27.不是我愛上了你,是你終結了我的理智。
28.我厭棄世人,唯獨喜歡你。
29.我不喜歡這個世界,我隻喜歡你。
30.在以後的日子裡,如果我們在各自的道路上,能不時對望一眼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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