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人不識農家苦,将謂田中谷自生。
老家地處華北平原的兵家必争之地,當地百姓,民風悍勇,除了打仗,主營種地。
玉米棉花,大豆花生,地瓜小麥,這些北方常見的作物,種來種去,全是求個飽暖。
玉米雖在五谷之外,卻向來是重要口糧。80年代初,小麥已不再那麼稀罕,尋常飯食裡摻着地瓜幹地瓜面,偶爾白馍,偶爾面條,可近似頓頓不落的,隻有玉米。
我們這一輩,趕着70年代的尾巴,吃着玉米窩頭,喝着棒子面碴粥,充盈着時常幹癟的肚腹,玉米的質樸味道,早已融進了骨子裡。
再好的東西吃多了也會傷人,何況那時玉米飯實在『淳樸』 得過分,以至于總有人念叨,若日子過好了,便要如對待前任一般,希望再也不見。
都覺得舊時質樸,殊不知,隻因當時沒得選。
年紀越大,越想着重溫舊日時光,連帶飯蔬也跟着進行複古運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用『山豬吃不來細糠』打趣自嘲,玉米之流的粗糧,又成了健康的寵兒。
現在吃着喧軟窩頭的人,大概不會懂它幹硬粗糙刺嗓子的祖宗硌掉過多少牙。
長大才知道,隻有真正關心你吃飽、穿暖的人,才會對你說『趁熱』。還有,純面窩頭若是涼了,實在啃不動。
農家少閑月,四季無餘田。
春種夏收,夏種秋收,棒子,蜀黍,苞谷,玉茭……南北東西,從各種稱呼裡也能感受到它的種植廣泛。
念及玉米,多數人的印象是澄黃鮮亮,而我,卻想起了一段口幹舌燥的『粉紅色的回憶』。
玉米在播種前,總是會用一種刺鼻的粉紅種衣農藥浸泡,染成醒目的粉色,警戒饞孩子撿拾,最重要的是防止蟲子啃咬。
家中『勞力』多是去幹些重體力活,播種任務便交給了386061部隊(老人婦女兒童)。
每到初夏,田地裡還留着鐮刀劃過的麥茬,便會有老人或者農婦領着半大孩子,提桶扛鍁,迎着日頭在地裡機械重複千百次『挖坑—撒種—填土』的枯燥乏味。
隔半尺一鍁,撒上三兩種子,一周過後,便會出苗。
剔苗補苗,灑藥澆水,到了快授粉的時節,還要到田裡剔除大量雜葉,隔出縫隙,便于通風授粉,也為了将更多養料供給玉米棒子。那些打下的葉子或拿來喂豬喂牛,或曬幹後燒鍋做飯。
地裡産出,難有浪費。
玉米稈竄得飛快,盛夏時節,便會高我三四個頭。出村的路上,兩旁盡是一眼望不到頭的悶熱玉米地。80年代,常有外地馬戲來演,那些年輕人一對一對鑽進玉米地裡,内容看不清,亦不可描述,而我,隻是攆雞趕豬,或是屙屎撒尿多些。
總覺得那些密不透風的『叢林』裡,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若是獨行,時常走得膽戰心驚,步子不自覺就快了起來,如漆黑夜晚的奔跑。
直到金秋,待玉米收進麻袋,秘密才會随着稭稈一起捆回各家,不得而知。
9月,玉米成熟,而8月,正宜煮食。
『高端的食材往往隻需要最樸素的烹饪方式』,玉米的最佳做法,也頗有大道至簡的味道。
剝皮些許,下鍋煮沸,即可撈來啃食。幼時瘦小,卻也能吃,連帶剔不淨的玉米須囫囵吞下,絲絲縷縷的塞牙。後來才知,須子也是一味中藥,可治糖尿病。
舊時的嫌棄,也成了當下的星星眼。
水果玉米,糥玉米,五彩玉米,黑玉米,還有些能盤到油膩的各種mini品種,最親切的,向來是啃不動、賣不動的老玉米。
吃田地飯的人,最怕青黃不接。
年年有餘糧,也就是那一時候家家戶戶所共有的期盼——秋收了,新一季糧食斬獲下來,谷倉裡若還有上一季裡剩下來的餘糧,就是最幸福而又美好的事情。莊稼人看了,心裡,也就能有幾分踏實。
這份踏實,實為不易。
玉米從地裡收回來,最有豐收的感覺。黃澄澄一片攤在場院或堆在平房屋頂,曬秋之景,頗為養眼。可糧食作物,價多低廉,一畝玉米大概能有千元收入,刨去種子農藥化肥,幾百淨利。
莊戶人家,向來不靠幾畝薄地掙錢,種地,隻為飽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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