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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及常用邏輯用語例題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4-19 07:29:54

一、判斷元素與集合關系的兩種方法

I(1)直接法:如果集合中的元素是直接給出的,隻要判斷該元素在已知集合中是否出現即可,此時應先明确集合是由哪些元素構成的。

(2)推理法:對于某些不便直接表示的集合,隻要判斷該元素是否滿足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特征即可,此時應先明确已知集合的元素具有什麼特征,即該集合中元素要滿足哪些條件。

二、已知元素與集合的關系求參數的思路

當a屬于A時,若集合A是用描述法表示的,則a一定滿足集合中元素的共同特征,如滿足方程(組)不等式(組)等;若集合A是用列舉法表示的,則a一定等于集合A中的某個元素。反之,當a不屬于A時,結論恰恰相反,利用上述結論建立方程(組)或不等式(組)求解參數即可,注意根據集合中元素的互異性對求得的參數進行檢驗。

集合及常用邏輯用語例題(類題通法1.1集合的概念)1

三、已知集合相等求參數的方法

要尋找兩個集合中元素之間的關系,需通過列方程或方程組求解。當集合中未知元素不止一個時,要分類與整合,求出參數值後要注意檢驗是否滿足集合中元素的互異性。

集合及常用邏輯用語例題(類題通法1.1集合的概念)2

四、集合的表示方法的選取原則

要根據集合元素所具有的屬性選擇适當的表示方法。列舉法的特點是能清楚地展現集合的元素,通常用于表示元素個數較少的集合,當集合中元素較多或無限時,就不宜采用列舉法;描述法的特點是形式簡單、應用方便,通常用于表示元素具有明顯共同特征的集合,當元素共同特征不易尋找或元素的限制條件較多時,就不宜采用描述法。

五、集合與方程的綜合問題的解題思路

(1)弄清方程與集合的關系,用集合表示方程的解集,集合中的元素就是方程的根。

(2)當方程中含有參數時,若方程是一元二次方程,則應綜合應用一元二次方程的相關知識求解,若知道其解集,利用根與系數的關系,可快速求出參數的值(或參數之間的關系);若知道解集中元素個數,利用判别式可求參數的取值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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