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QUESTION 01
1、自學直考如何操作?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實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自學直考的地方,申請人可以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機動車,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曆等條件的人員随車指導下,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技能,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自學直考管理制度由公安部另行規定。
QUESTION 02
2、外籍五座小客車過戶到本地,要怎麼辦理呢?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讓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讓登記前,應當将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申請轉讓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确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讓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在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并辦理新的抵押登記。
在機動車質押備案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質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并辦理新的質押備案。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申請機動車轉入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确認申請信息,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并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或者摩托車在轉入地交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讓登記。
QUESTION 03
3、2011年8月6日注冊的,需要上線檢驗嗎?
掃描下方二維碼
進入“車檢計算器”小程序
選定自己名下車輛的注冊日期後,點擊“計算”按鈕,實時呈現結果:不需要上線檢驗的,會提醒你在某個日期前申領申領檢驗标志;需要上線檢驗的,則會直接提示下次檢驗的時間。
QUESTION 04
4、聽障人士可以考E型摩托車嗎?
聽障人士不可以辦理摩托車駕駛證。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四條: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聽力:兩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聲源方向。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能夠達到以上條件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QUESTION 05
5、人在國外,駕駛證即将到期無法回來換證,請問可以申請延期辦理嗎?
可以。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内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在駕駛證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屆滿一年内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申請時應當确認申請信息,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延期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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