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公示信息顯示,汕頭市建防消防設備調試維修保養有限公司因商事主體存在長期停業未經營情況,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有關規定行為,被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逾期開業、停業、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律責任】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經查,上述涉事企業連續兩個年度(含兩年)以上未依法納稅、未依法年報且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同時信用風險監管科組織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當事人核準登記的住所場地核查、郵寄《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核查函》均無法與該企業取得聯系。
2021年4月24日,通過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産權局)門戶網站發布《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内容和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并可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涉事企業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未要求舉行聽證,視為放棄此權利。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的規定,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企業處罰如下: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愛企查官方網站搜索信息了解到,汕頭市建防消防設備調試維修保養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4日,注冊地位于汕頭市光華路89号之六,法定代表人為劉建新。其主要經營範圍包括消防設備調試開通、維修、保養;銷售:消防器材、安防監控器材及配件,普通機械、電器機械及器材、五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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