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糾紛有哪些内容?随着時代的進步和疫情的肆虐,當代網購行業飛速發展,并且承擔了相當大的一份社會職能,但是對于網購法律關系這一方面的法律規定以及研究仍然是一個相當大的空缺,随時都有新情況的出現,需要我們法律工作者來進行解決我相信各位在使用網購的時候,或多或少可能會碰到以下的問題:付款後賣家不發貨、快遞損毀丢失、買時容易退換難、自己的快遞被他人取走因為網購涉及的民事主體較多,法律關系複雜,普通人很難分辨自己受到的損失的責任在哪一方,因此這篇短文主要聚焦以上四個問題,為大家簡單的介紹法律規定以及相應的維權方法,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網購糾紛有哪些内容?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随着時代的進步和疫情的肆虐,當代網購行業飛速發展,并且承擔了相當大的一份社會職能,但是對于網購法律關系這一方面的法律規定以及研究仍然是一個相當大的空缺,随時都有新情況的出現,需要我們法律工作者來進行解決。我相信各位在使用網購的時候,或多或少可能會碰到以下的問題:付款後賣家不發貨、快遞損毀丢失、買時容易退換難、自己的快遞被他人取走。因為網購涉及的民事主體較多,法律關系複雜,普通人很難分辨自己受到的損失的責任在哪一方,因此這篇短文主要聚焦以上四個問題,為大家簡單的介紹法律規定以及相應的維權方法。
1、網購付款後賣家不發貨
很多人以往以為,快遞合同的成立是自己收到貨以後,畢竟長久的樸素觀念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但是結果可能與大家想象的有所出入。所謂的訂立合同就是雙方一拍即合達成一緻意見的過程。那麼在網購時,大家會在注冊網站上浏覽商品信息,會向定位網站發出訂單,然後購物網站會向消費者提供電子票據以及物流信息。既然網購合同是書面合同,那麼網購合同的成立應當遵守《民法典合同編》。《合同合同編》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用要約承諾方式。你看到的商品菜單以及報價、套餐選擇就是要約,而你發起的“提交訂單”就是承諾。《合同法》同時規定:合同成立的條件是承諾生效,而承諾生效要求受要約人以通知的形式發出,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即合同成立。那麼這個問題就很簡單了,隻要你成功付款,那麼你們的網購合同就已經成立了,無論對方是因為什麼情況,出于什麼原因,都應當遵守民法典規定的誠信原則,及時履行要約。作為消費者,我們解決這一問題的路徑可以是:向購物網站提起舉報、發起退款同時要求賠償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在這一方面現實中有不少案例,而且都以勝訴為結果。
2、快遞損毀丢失
相信大家都聽過“你的快遞正在燃燒”這一個網絡段子,可能大家覺得這種事情非常好笑,但是如果發生在自己的身上,而且它是一個特别重要的物品,不僅價值特别大,還具有特定的意義,你會怎麼辦?首先從快遞件損毀的責任來看,對其定性應當是快遞件損毀賠償的核心問題,先确定責任方,然後才能提出賠償方法以及确定賠償金額。在快遞件損毀賠償責任定性由下述幾種主流意見:一、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上文提到快遞服務合同雖然是一種無名合同,但它在訂立後,仍然要遵循《民法典合同編》的一般規則,其性質與貨物運輸合同存在相似之處,在損害賠償責任别類推貨物運輸合同的相關規定。二、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寄件人和收件人是快遞件的所有權人,快遞件因為快遞公司實行的運輸行為而發生損毀,這樣快遞公司不單單對物品所有人享有的财産權帶來侵害,也有可能損害其精神權利等人身權利,比如對于個人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親人一向畢業證書,人事檔案等。這樣我們就不僅可以要求其賠償快遞件同等價值的金錢,還可以要求他們進行精神損害賠償。三、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也就是這兩種責任同時存在,我們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最大維護自身利益的救濟方式來要求對方承擔責任。
但是也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法定免責事由。相信大家都遇到過,賣家常常以發貨地有疫情為理由,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對他采取舉報的手段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因為他的這一行為涉及法定免責事由中的不可抗力,即在訂立合同時沒有辦法預見避免不了而且克服不了的情況。遇到這一種情況的時候,我們應當向法院或者律師請求法律援助,因為不可抗力不能因一方的說辭就自行确定;還有一種是快遞件本身合理損耗,這一原因導緻快遞件受損是賣家應當提前告知的,除買家作為一個顧客應當知道外,賣家如果沒有履行告知責任,對于損毀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三、買時容易退換難
想必大家對于七天無理由退換這一标準網絡店家宣傳話語非常熟悉,那麼大家是否知道其實這一非常重要的網購規則其實是直接來源于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了:“消費者七天無理由無理由退換貨權制度”。其主體為消費者和經營者;客體其實就是無理由退換貨權的商品範圍,具體指的是“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費者定作的;(2)鮮活易腐的;(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4)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确認不宜退貨的商品;權利内容為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行使期限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之内行使。工商總局在之後還出台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指引》,将商品分為:默認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商品、可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商品和必須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商品。然而比較戲劇性的是,對于最後一類的商品隻是進行了一個粗略的規定,沒有具體舉出例子、列出清單,這就讓商家利用格式條款或者宣傳廣告上做手腳來達到規避責任、哄騙消費者這一目的。作為消費者,我們可以關注對于第三類産品的司法解釋以及案例,或者直接緻電工商局詢問清楚。同時我們作為消費者也不能利用七天無理由換貨鑽漏洞進行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如果你退換的商品被他人買到,那麼其實就是你間接損害了他人的利益,終歸還是消費者承受了這一損失。
還有一樣熟悉的東西:運費險。對于運費險的出現,其實這一點完全是馬雲的淘寶基于與保險公司的合作而率先推出的經營戰略,目的就是為了緩解上文所提到的七天無理由退貨産生的用戶與商家的矛盾。運費險憑借着不被人在意的微薄保費,操作簡單,理賠有效、準時,被大家逐漸熟知和認可。那麼它的性質就是電子商務領域的商業保險,隻不過投保人是淘寶等購物平台,被投保人和受益人是用戶。作為一個商業保險肯定有缺陷,比如不同價值的商品幾乎是一樣的運費保額,這就讓有的人利用這一保險“薅”商家羊毛,也讓有的人因為其價值巨大,運費遠遠超過運費險的賠付能力而産生損失。因為這一商業保險的合法和合理性,我們作為消費者能做的隻是不去利用它漏洞賺錢避免犯罪,以及對于運費超過保額的部分适當理解,擺正心态,理解這一現實存在的法律依據。
四、自己的快遞被他人取走
快遞被别人拿走了,可以要求快遞公司賠償。
我國已經形成以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為主幹,郵政部門規章、郵政地方立法為補充的郵政制度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第五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件、包囊、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遞物品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隐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
冒領、私自開拆、隐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前款規定行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總之,網購涉及的法律關系主要來自于中國郵政法制度體系、《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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