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買賣贈與三種方式講解?想把房子給子女,無非是以下幾種方式:生前買賣、生前贈與,以後身後通過遺贈、遺囑或者法定繼承,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房屋繼承買賣贈與三種方式講解?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想把房子給子女,無非是以下幾種方式:生前買賣、生前贈與,以後身後通過遺贈、遺囑或者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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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買賣
生前買賣,即父母将房屋出售給子女,按照正常的買賣流程,子女交納相應的購房款,并繳納契稅、印花稅等相應稅費。
2
生前贈與
1.贈與對象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
需繳納3%的契稅,無需個人所得稅、增值稅
2.贈與對象為上述範圍以外的,
除需繳納3%的契稅外,還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無需繳納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為:(受贈房屋現價值-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贈與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20%
假設老王2000年花80萬購入A房,2012年房屋價值500萬,老王将A房贈與給其表妹,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約為(500-80-500*3%)*20%=81萬
稅費其實是很高的。
需要注意的是,受贈人再次出售房産,如果不滿足滿五唯一條件的,還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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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繼承
1、如果是法定繼承人的,即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不征契稅
2、如果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需征收1.5%的契稅
同樣的,繼承人出售房産,如果不滿足滿五唯一條件的,還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考慮到成本以及便捷,筆者建議生前将房屋給到子女,因為無論是寫遺囑、還是法定繼承,将來發生糾紛的概率還是很大的;而生前處分,優先選擇買賣的方式,日後再轉手省去20%的個人所得稅。
至于一些父母擔憂生前将房産給到子女,子女“忘恩負義”不再為其養老,那就自己衡量吧。
·駱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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