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陳年往事雖談不上精彩,但留下的記憶卻是深刻的,因為是在高牆内服刑改造,且是在鮮有人知的“編輯部”勞役,就讓阿東說說那些在黑暗中徘徊的人。
高牆“編輯部”勞役雜記(二)
曾經在《上海法治報》上看到一條新聞,黃某又入獄了,被判12年。報紙說了他的名字“黃闖”,但我知道他是從我們這裡出去的。我認識他,他上一次入獄是4年。我跟他至少有過一次接觸,那一次也是我認識非常深刻的留有印象的一次接觸。
那時候,監獄還是晚間上文化課,他自己不好好聽課還影響其他犯人的學習,我就問他,這樣做是不是合适?他回答我,這關你什麼事呢,你我都是“吃官司”的。
我回答他,這還真和我沒什麼大的關系,但是我不知道,如果你這樣跟你父親說話,他會不會立馬抽你。當時他才21歲,那是2年半之前的事。
從那以後我就确信,他一時半會是改不好的,進來是必然的,他會成為這裡的常客。果不其然,他是去年11月刑滿出獄的,沒過幾天,就在金山區,因為入室搶劫被判刑12年。他現在也才24歲,那麼,可以想見的是,他大概要到32歲才能出去。
讀到這條新聞我其實很難受,并沒有因為我的“一語成谶”而得意。
我自認為自己是一個比較固執的人,但是這個固執并不是完全的不通情達理,我始終在堅持發揮自己的一點點作用,與其他犯人們一起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尤其是在學習和生活上,我總是願意去幫助那些願意學習和讀書的人,即使對那些不願意去讀書的人,我也會唠唠叨叨地盡一下自己的努力。
有些犯人聽進去了,也有些犯人聽不進去,也難得有幾個非常反感的。我都會努力去說服他們,其實真正說明白了,就那麼幾句話,在監獄你安心下來,是真能讀一些書,學一些知識的,隻有這樣,你出獄的時候,你才能穿新鞋,走新路,否則,必然是“走老路”的。
實在寫不出更多的東西,也不想再寫下去,因為,這些道理大家都是知道的,沒什麼再重複唠叨的必要,隻是把一個真實案例提供給大家,讓大家有個警醒,凡事多數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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