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和做的用法區别?指代不同:(1)作:指一般性的活動,且動作性不強,其用法與進行,相當,意義很虛例如:作安排、作采訪,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作和做的用法區别?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指代不同:
(1)作:指一般性的活動,且動作性不強,其用法與進行,相當,意義很虛。例如:作安排、作采訪。
(2)做:指具體性的事務或職業性、專業性的工作。例如:做工、做活兒、做題。
語體色彩不同:
(1)作:多用于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特别是文言詞語均用作,成語幾乎全用作,起源很早,如:作成、作罷、作别、作答。
(2)做:出于北方白話,起源很晚有關,多用于具有口語色彩的詞語。如:做鬼、做媒、做夢、做買賣。
用法不同:
(1)作:用于習慣上,制作或活動涉及的對象是具體的, 一般用做。
(2)做:用于抽象一點的或書面色彩重一點的, 一般用作;成語裡一般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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