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車的正确做法?當交通警察發出停車信号時,駕駛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把制動踏扳一腳踩到底或猛打方向盤,而應立即降低車速,開啟右轉向燈,向後面正常行駛的車輛示意在交通警察指定的停車位置按規定靠右平穩停定車輛如在夜間,交通警察一般都用燈光信号輔助指揮駕駛員要注意觀察,及時停車,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交警查車的正确做法?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當交通警察發出停車信号時,駕駛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把制動踏扳一腳踩到底或猛打方向盤,而應立即降低車速,開啟右轉向燈,向後面正常行駛的車輛示意。在交通警察指定的停車位置按規定靠右平穩停定車輛。如在夜間,交通警察一般都用燈光信号輔助指揮。駕駛員要注意觀察,及時停車。
駕駛員将車停穩後,應關閉點火開關,帶齊随車證件,立即下車,接受交通警察的檢查。在同交通警察談話時,最好站在車輛後側,這樣可以讓其他駕駛員看到這輛車是停着的,在夜間能見度不佳的情況下,這一點尤其重要。如果确實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應主動承認錯誤,接受交通警察依據有關法規作出的處罰。切不可過于激動,無理取鬧,擴大事态,以緻造成交通堵塞。
交通警察如果需要檢查車輛時,駕駛員應主動配合,如打開車門、打開後尾箱等,并伴随交通警察檢查。
駕駛員如不服交通警察的處罰,也不能當場與交通警察争吵,應依照有關規定程序進行申訴。
駕駛員在停車接受檢查的過程中,遇到個别交通警察利用職權向駕駛員索取财物,或交通警察罰款後不開收據、扣留駕駛證或行駛證不開具暫扣憑證等違法違紀事件,駕駛員可向其所屬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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