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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科舉制度等級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5-06 05:45:52

在談到科舉制度時,前舉唐、宋,後舉明、清,很少提到元代,再加上元朝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的說法,給人造成一種錯覺,以為元代根本就沒有舉行過科舉考試,但實際情況卻并非如此。根據《元史》的記載,元朝舉行了十六次科舉考試(簡稱“元十六考”),1313年,元仁宗下诏恢複科舉。1315年第一次開科取士,從公元1315年到公元1340年,近三十年的時間裡,元代幾乎每隔三年就搞一次全國性的科舉考試,考中進士的共計1139人。元惠宗時期,因丞相伯顔擅權,執意廢科舉,1336年科舉和1339年科舉停辦。不過元代科考内容的範圍比唐宋時期縮小了,隻有德行、明經二科。

朱元璋在1368年建立大明之後,急需一大批人才來幫助他管理國家,即于洪武三年(1370年)下诏開科,規定“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勿得與官”。1370年舉行鄉試,1371年舉行會試,這也被稱為明朝開國第一科。

然而,在經過三年取士的實踐之後,朱元璋發現通過科舉選拔的人才與自己心中所期望的有相當大的差距。他原本想通過科舉選拔一些道德修養好、文學水平高且具備處理政務能力的人才,但進士及第者多為缺乏行政經驗的後生少年。對此,他曾說道:“今有司所取多後生少年,觀其文詞,若可與有為,及試用之,能以所學措諸行事者甚寡。朕以實心求賢,而天下以虛文應聯,非朕責實求賢之意也。”

他認為科舉進士及第者少實才,遂宣布停罷科舉,科舉一停達十年之久。在這十年裡,主要通過薦舉這種方式選拔人才,但是薦舉容易出現任人唯親、假公濟私的情況,同樣無法保證人才選拔的質量。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又宣布恢複科舉。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朝公布《科舉成式》,基本制定了明朝此後二百五十多年的科舉成文法規。

明代實行“科舉必由學校”之制,參加鄉試的士人,必須是官辦學校的生員;所以明代的科舉制度包括四部分,分别是童試、鄉試、會試、殿試。清朝大體照搬明朝成例,明清科舉一脈相承,達五百多年。

鄉試、會試、殿試在前面的文章都已經講過了,忘記的小夥伴可以翻一番前面的文章。這裡,我們重點講一下童試,童試即童生試,是明清兩代最初級的考試,是讀書士子通往科舉的必由之路。凡是習舉業的讀書人,不管年齡大小,從未考取過什麼資格之前,都稱為童生或儒童。故而,童生可以是兒童、青壯年,也可以是白發蒼蒼的老年人。比如範進中舉的主人公範進,54歲才考取秀才,那在這之前他就是童生。

明清時期的科舉制度等級(明清時的科舉制度)1

童試包括縣試、府試、院試三階段。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取入府、州、縣學習的,通稱生員,即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生員”别稱“庠生”,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權。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廪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附學指的是那些附入他人家私塾讀書的學生。)

考取秀才後,各府、州、縣生員(秀才)中成績或資格優異者可以報送到京師國子監讀書,此類人稱作“貢生”國子監是國家一級的學校,在國子監學習的學生通稱監生。由于成為監生的途徑有多種(比如三品官以上子弟或勳戚子弟可入監讀書;平民納粟于官府後,也可特許其子弟入監學習),所以監生不一定都是秀才,他們也不一定真到國子監去讀書。但有了監生的身份,在科舉考試中就取得了一些便利條件,比如可以直接參加鄉試而不必先考取秀才,甚至可直接選授官職

接下來,我們看一下明清科舉在考試内容方面發生的變化。

明朝為了加強專制統治,嚴格規定了科舉考試的範圍,必須從“四書”“五經”中來,再到“四書”“五經”中去。國子監和各級官學的教科書必須是傳統的“四書五經”,對學子而言,隻要把“四書”、“五經”背得滾瓜爛熟就行了。此外,朱元璋在科舉考試中還增加了自己的著作《禦制大诰》,以此宣揚封建強權主義。朱元璋還曾下令将孟子逐出文廟,不得配享,并下令删除《孟子》中的多數章節,“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君之視臣草芥,則臣視君如寇仇”等等不符合朱元璋皇權集中的篇幅統統删除了。對孟子的地位進行了毀滅性的打擊。

此外,明朝科舉最大的變化,是對文章的格式和個人的發揮有了嚴格要求,并逐步發展成為一種制度,即我們熟悉的八股文。八股文在明朝中期得以發展完善,清朝沿襲,是明清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特殊文體,并深刻影響了後來近五百年的知識分子。具體到八股文主要有以下三點表現:

第一,八股文的觀點必須與“朱聖人”朱熹相同,考生不能發表任何見解。極大地制約了豐富内容的出現。若有與之不同的觀點則無法通過考試。把科舉考試從原來的“我認為”變成了“聖人認為”。

第二,文章的每個段落死守在固定的格式裡面,分為破題、承題、起講、入題、起股、出題、中股、後股、束股、收結幾個部分,其中精華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這四個部分你不能随便寫,必須用排比對偶句,書寫難度甚高。而且連字數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超過五百字,你想多寫一個字都不行。在這個過程中,很多人都是一邊寫邊亂編,隻為湊字數,以達到對偶的效果,文字表面上看,十分整齊,實則内容廢話連篇。當然,不乏一些特别優秀者。

第三,痛苦的不僅是考生,還有出題的老師。出題的範圍也不能超出“四書五經”,“四書五經”隻有那麼多字,各級考試都從裡面出題。于是出題老師絞盡腦汁,把“四書五經”上下句割裂開,單獨拿來出題,或者把一句話斬頭去尾,隻用中間的幾個字拿來考人,這種語句不通、張冠李戴的詞句,可能出題老師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八股文這種寫法十分古闆,産生的弊端遠遠大于它積極的一面。八股取士選出的人オ很多都是書呆子,嚴重禁锢了人們的思想。明朝學者宋濂曾這樣形容過八股取士選出的某些人才:“與之交談,兩目瞪然視,舌木強不能對”,活脫脫一副白癡面孔。

最後,我們來講一下發生于洪武三十年(1397年),也是朱元璋這一生操辦的最後一個大案——南北榜案。(朱元璋于洪武三十一年駕崩。)

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會試,以劉三吾等人為主考官,發榜後,在榜的51人均為南方學子,北方竟無一人上榜。消息傳來,朝野震動,一時間流言四起,北方落第的學子們告發主考官,因為主考官是南方人,所以肯定開了後門有意選拔南方學子。十幾名禦史先後上書,要求徹查此事。 朱元璋聞此大怒下诏,命以張信為首的十二名學者重閱試卷,曾錄北方士子。六日後,張信回複,所呈試卷均文理不佳,且多有犯禁之語,北方人中确實沒有合格的。結論一出,舉國嘩然,群臣士子們紛紛上書,抨擊劉三吾,張信等人串通一氣,故意以陋卷上呈。朱元璋大怒,下旨八十多歲高齡的劉三吾充軍,其他人員以藍玉餘黨的罪名直接誅殺

到了六月份,朱元璋親自出題,重新進行考試選擇學子,進行殿試,這回選拔的51人都是北方和陝西、四川的學子,沒有一個南方人,重壓之下,别人也沒法說什麼。這次事件在中國曆史上絕無僅有,所以第一次榜單被稱為“南榜”,第二次榜單被稱為“北榜”,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南北榜案”,也稱“春夏榜案”。

明清時期的科舉制度等級(明清時的科舉制度)2

這次“南北榜案”并不是一場科舉舞弊和反舞弊事件,此案件背後隐藏的是南北群體之争和統治者維持統治的政治事件。但卻催生出了分榜錄取這一形式的出現。

從經濟角度分析,唐宋以降,北方經曆了晚唐、宋夏戰争、宋遼戰争、宋金戰争、元滅金戰争,元末混戰。連綿500年的戰争使得北方各地人口銳減。明初北方僅有山西、山東人口較多,其他地方人口稀少。而南方相對安定,再在加上适宜的氣候,整體而言南方富庶,北方貧窮,進而導緻南方社會的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要比北方高。此次盡取南方舉子,雖是偶然,但其背後隐藏着必然。

除了人口數量、文化上存在差距,南方漢人與北方漢人在族群認同上也産生了不小的分歧。比如處于金朝統治下漢人張弘範就稱呼南方人為南蠻。元朝滅宋以後,也将漢人分為漢人和南人兩個群體,漢人用金朝的制度,南人用南宋的制度。久而久之,北方漢人和南方漢人之間的族群差異越來越大。為了能夠更好彌合南北雙方的矛盾,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後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利用南北雙方都被元朝統治百年的曆史,來使南北達成共識,減少分歧。取消遼金的正統地位,幫助華夏群體理清正統朝廷延續的曆史,通過整合曆史記憶,來強化族群認同。還通過各種政府文件宣傳華夷之辯以及建立華夏帝王廟并定期祭拜的方式,來激發民衆關于華夏曆史的認同。這些政策使得南北雙方重新成為一個整體,互相融合。

“南北榜案”發生時,明朝統一天下已經三十年了,自洪武三年以來,全國性的科舉也進行了不止一次,從沒有過北方無一人中榜的情況,難不成經過了二十幾年的發展,北方反倒不如洪武三年了?這不是赤裸裸的嘲諷朱元璋治國無能嗎!此時的朱元璋必須要給北方一個交代,交代不好南北雙方會更加撕裂,甚至是直接否定他之前三十年來努力将南北漢族塑造成一個有統一認同族群的政治成果。

從政治角度分析,這是南方官僚抱團挑戰皇權,在作死的邊緣瘋狂試探。 明朝科舉極為嚴苛,能來京城參加會試的,已經是千裡挑一的優秀人才了,這些人才怎麼會出現大面積的出現“文理不佳,多犯禁忌”的低級錯誤呢?這難道是偶然事件?你不覺得這也太偶然了麼? 難道整個北方都找不到一個人比榜上的任意一人更有才能?你信麼?朱元璋作為一國之君,其實根本不在乎是南人還是北人。他清醒地認識到,科舉就是他擴大統治基礎、籠絡士人的一項工具。對朱元璋而言,一切制度的根本意義皆是服務于皇權,而制度公平的問題,并不是他關注的首要核心。若說春榜盡取南人是不公平,夏榜盡取北人則更是不公平,但這樣維護了皇帝權威。如果“春榜”調查小組的工作“到位”,可能也就沒有後續的事情。但劉三吾、張信等官員堅持原判,置皇帝顔面于不顧了。這就是文官集團在“冒犯天威”,“罔顧聖意”。“挑戰”朱元璋的絕對權威。表面看來,朱元璋殺掉了一批南方人,是籠絡了北方人。實際上,他卻是敲打了所有人。

“南北榜案”在一定程度體現了全國統一形勢發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體現了朱元璋打擊和限制江南地主的政策。至洪熙帝以後遂成定制。“南北榜案”後的第二年,朱元璋駕崩于南京紫禁城内。 洪熙元年(1425年),楊士奇率先提出了改革方案。大學士楊士奇“長大之器,俱出北方,南人雖有才華,多輕浮”崇祯也這麼玩把明朝玩沒了。

經此一案,為了能夠平衡好科舉公平、中央和地方協調、北方和邊疆地區向心力等問題,催生出了分榜錄取這一形式的出現。洪熙元年(1425年),大學士楊士奇率先提出了改革方案,

楊士奇曰:“科舉當兼取南、北士。”仁宗曰:“北人學問遠不逮南人。”士奇曰:“長才大器,俱出北方,南人雖有才華,多輕浮。”仁宗曰:“然則将何如?”士奇曰:“試例緘其姓名,請其外出‘南’、‘北’二字,如當取百人,則南六十,北四十。南北人材,皆入彀矣。”仁宗曰:“然。往年北士無入格者,故怠惰成風。今為是,則北方學者亦感奮興起矣。” ——《明史紀事本末》卷二八

至洪熙帝以後,不再是“全國統一劃線”,分榜錄取遂成定制。即南北方的學子,按照其所處的地域進行排名,分别錄取出貢生後,再統一參加殿式。這個制度不但此後沿用于整個明清兩朝,與當下高考中的“分區劃線”,也有異曲同工之意。明朝各榜的範圍大緻如下:

明清時期的科舉制度等級(明清時的科舉制度)3

中國科舉考試的制度延續了1300年,給寒門學子改變命運的機會,也是朝廷選拔人才最主要的方式,千百年來曆朝曆代都很重視,力保其公平公正性,所采取的一些措施至今仍然有借鑒意義。古代的科舉比今天的高考難度更大,每三年一次的科考隻産生一名狀元,所以狀元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在這1300年當中一共産生了770多名文武狀元。但能讓後人目睹狀元答卷其風采的,唯有明代狀元——趙秉忠的殿試試卷。這也是中國現存唯一的狀元卷,現存于青州博物館,為國家一級文物。

明清時期的科舉制度等級(明清時的科舉制度)4

明清時期的科舉制度等級(明清時的科舉制度)5

趙秉忠25歲參加的殿試高中狀元,是萬曆皇帝親題的甲第一名。全卷一共是2460個字,為館閣體小楷書寫。字迹工整清晰,蒼勁有力,可見此人的書法造詣有多高,現在的書法水平真的是有些望塵莫及。而且,此卷無一處塗抹,沒有一個錯别字,可見其極好的心理素質,總之,古代狀元不僅要一手好字,更要博覽群書,非十年寒窗苦讀難以出人頭地,真可謂千裡挑一,才俊中的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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