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說成是違建,通知自行拆除,然後沒幾天的功夫,拆遷方就過來拆房子了,找拆遷方理論,他們卻說違建的房子,已通知自行拆除,不拆隻能後果自負。征地拆遷過程中這樣的情形屢見不鮮,然拆遷方這種行為真的合法嗎?必須得告訴大家,無論房子是不是違建,被拆遷人享有的法定權利都需要被保障。就算是違建,拆除也不能忽視法定程序,拆遷方說強拆就強拆,将受到嚴厲處罰。
現實中,拆違式拆遷一般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非違建卻以違建的名義來拆除;二是直接拆除違建。第一種情況肯定是違法的;即使是第二種情況,也需要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否則,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下面簡要介紹這兩種拆違式拆遷的損失賠償問題。
一、“非違建”拆違式拆遷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被拆遷人可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具體參照合法建築拆除補償方法:一是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二是因此産生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三是因此造成的停産停業損失;四是獎勵和補助。切記,被拆遷人可依法提出申請,确認這種強拆行為是違法的以後,可進行行政賠償。
二、“違建”拆違式拆遷有相關法律規定,違法建築的拆遷不需補償,但大家要注意,這不等于違建可以随便拆除,法律嚴格規定了違建的認定與處理等程序。就從違建的限期拆除來看,有以下幾個必經的法定程序:
(一)、公告。對認定為違法建築的下達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并公告。
(二)、通知,或者催告。下達催告通知書,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利。
(三)、下達強制拆除決定書。告知當事人享有複議、訴訟的權利。
(四)、當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不複議又不訴訟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築。強制拆除的機關包括規劃、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建設局執法大隊等等。
下面講一下拆除程序合法與不合法的兩種情況:
一是拆除程序合法的情況,若拆除後的建築材料還有利用價值,需要歸還給被拆遷人。換句話說,拆遷人不能任意處置這些材料,正常損耗的不計。如果拆遷方侵犯了這部分财産,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對于房屋裡的财産,拆遷人有義務在強拆之前通知被拆遷人将其搬出,或者由其搬出并妥善保管,如果處理不當導緻物品損壞,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二是拆除程序違法的情況,可以通過法律程序确認其行為違法,在确認違法以後,再進行行政賠償申請。這裡還要多說一句,如果是違法建築的廠房,一般因拆違導緻的停産停業損失、搬遷費用等是很少能被認定成正常的直接損失,是不能補償的,大家要提前做好準備。
最後,如果您的房子已經接到了限期拆除通知書,一定要依靠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權利,制止發生強拆。如果難以确定房子的性質,及時咨詢專業律師。記住,即使是違建,也需按法定程序進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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