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汽車

 > ofo和摩拜合并的利弊

ofo和摩拜合并的利弊

汽車 更新时间:2024-08-06 10:14:05

ofo和摩拜合并的利弊?近日,摩拜和ofo兩大共享單車行業巨頭,也被曝出因為資金告急挪用60億元押金這讓共享單車的押金安全問題,再度引發各方聚焦,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ofo和摩拜合并的利弊?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ofo和摩拜合并的利弊(摩拜ofo挪用60億押金傳言)1

ofo和摩拜合并的利弊

近日,摩拜和ofo兩大共享單車行業巨頭,也被曝出因為資金告急挪用60億元押金。這讓共享單車的押金安全問題,再度引發各方聚焦。

雖然摩拜和ofo事後均否認上述傳言,稱嚴格保障押金安全,并且随時可退,但有心者發現,這兩家公司在回應中并未直接回應是否存在挪用用戶押金的行為。

至于兩家公司與合作銀行針對共享單車押金的具體監管協議,澎湃新聞記者也向摩拜、ofo進行了詢問,但截至發稿,未獲得回複。

有共享單車業内人士給澎湃新聞記者的說法則是, “挪用押金已經是行業公開的秘密。”

“銀行抱着拉業務的目的,不可能主動嚴監管。現在沒有強制的條例說押金不能動,交通部最新發布的也隻是指導意見,并無強制性。實際上押金并沒有被監管。”這名業内人士說。

從8月底開始,多家行業規模排名靠前的共享單車企業,先後爆發押金難退的問題,小鳴、酷騎、小藍的押金難退問題集中爆發。

有專家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總的來說,不當收取用戶押金的行為,以及挪用用戶押金不歸還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但是,一旦追究刑事責任,到底應該如何定罪,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研究。畢竟,基于“一個人對應一份押金”模式的“共享經濟”或“租賃 互聯網”形态,并非隻有共享單車才有,它們面臨的用戶押金被挪用風險是類似的。

摩拜和ofo到底有無挪用押金行為

11月30日,有網絡媒體報道稱,根據内部人士爆料,因市場擴張成本高企,摩拜和ofo小黃車兩家單車企業資金告緊,已經開始挪用用戶押金填補缺口,挪用總金額高達60億元,自行車廠以及公關公司等供應商的付款也均已暫停。

對于這一說法,摩拜方面稱,該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摩拜單車對此表示強烈譴責。對于網絡上出現的惡意诋毀和造謠,摩拜單車将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ofo方面發給澎湃新聞的回應稱,目前公司各項業務有序運轉。目前,用戶通過官方APP、客服電話等渠道均可順利退還押金。

目前,摩拜的押金為299元/人,ofo為199元/人。按此前雙方披露的數據,這兩家的用戶量均已超過1億。

澎湃新聞記者午間嘗試退還押金,兩款APP均成功實現秒退。不過,也有網友稱,他們的退款申請提交數日仍未獲退款。

有報道指出,摩拜和ofo的表态中,均未直接回應,是否存在“挪用”用戶押金的行為。

這已不是摩拜和ofo第一次被追問共享單車押金的去向問題。

早在今年2月,央視就曾報道稱,共享單車押金數十億款項缺監管的問題。

當時,摩拜單車方面回應稱,“據了解,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尚未針對共享單車押金作出具體規定。我們會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開展業務,并以高于行業水平的最高标準,嚴格監管、100%确保用戶押金的安全。”

不過,當時澎湃新聞記者進一步詢問押金所産生的利息作何用途時,該公司并未回應。

今年3月,摩拜CEO王曉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又被追問押金去向時,他的回應同樣模糊,僅稱“嚴格地符合相應的規定,專款專用。如果您再有問題,不能問我了”。

今年2月和4月,摩拜和招商銀行,ofo和中信銀行,相繼宣布達成戰略合作,合作範圍均涉及押金監管。

不過,對于雙方在押金監管方面達成了哪些具體協議,截至發稿,摩拜和招商銀行,ofo和中信銀行方面均未對澎湃新聞記者置評。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6年10月,摩拜單車公關部相關負責人曾向《法治周末》表示,公司從财務角度出發,對這筆資金也會進行一些較為穩妥的操作,比如購買一些風險較低的理财産品,但這樣做的目的純粹是為了保值,并非是為了盈利。

照此說法,以專款專用的标準,挪用押金的行為至少在以前就已經存在。

“挪用押金是公開的秘密”

今年8月,交通部、央行等十部門聯合出台的《關于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确提出,要加強用戶資金安全監管。

《指導意見》稱,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在企業注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防控用戶資金風險。企業應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加快實現“即租即押、即還即退”。

但這一政策尚未真正落地實施,共享單車企業的押金難退問題就在8月開始集中爆發,小鳴、酷騎、小藍先後被曝出押金難退。

“挪用押金已經是行業公開的秘密。”有共享單車業内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

早在今年2月,小藍單車副總裁胡宇沸在接受采訪時也承認,小藍單車的押金一大部分是留存用于客戶的退款需求,而其他一部分則用于生産車輛。

關于挪用押金的用途,前述共享單車業内人士指出,造車、公司開支都有可能,隻要你運營得下去,留30%還是80%都是你說了算。

“共享單車的押金主要是企業自己在監管”

在業内人士看來,指望銀行去監管企業賬戶,不太現實。

“銀行抱着拉業務的目的,不可能主動嚴監管。”這名業内人士透露,有銀行主動找到他們公司,承諾提供理财、上下遊供應鍊融資服務、每張信用卡的推廣報酬等,“所謂的監管協議,怎麼監管,都是我們和銀行在談。太嚴格了,我不存這裡就是了。”

所謂嚴格監管,更多僅出現在企業的宣傳用語中。

此前小鳴單車爆發押金難退問題時,華夏銀行方面就曾向澎湃新聞表示,該公司在華夏銀行廣州分行開立的結算賬戶為一般存款賬戶,所有的資料及手續均按照一般存款賬戶開立标準辦理,“我行無須履行三方監管義務。”

上述業内人士直言, “現在沒有強制的條例說押金不能動,交通部最新發布的也隻是指導意見,并無強制性。實際上押金并沒有被監管。”

小鳴單車前CEO陳宇瑩此前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曾表示,共享單車的押金主要是企業自己在監管,“我們和各地的行業協會都有簽訂管理辦法,之前有提過分城市(監管)等各種意見,但都沒有落地的文件,目前的指導意見并沒有明确具體應該如何監管,所以我們也在等,每家(共享單車企業)應該都是一樣的。

“如何定罪還需進一步加強研究”

共享單車企業挪用用戶押金的政策風險,在于違反了專款專用的要求。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如果沒有專款專用的要求,正常的話,如果企業能夠及時依約償付用戶押金退還需求,那麼,押金未償還期間産生的收益,不論是銀行孳息還是投資理财,如果用戶與企業沒有特殊約定,這部分收益确實都屬于企業的。

“但共享單車等業态的問題在于,首先,它在起點上,押金的形态和傳統的押金就不一樣,不是一物一押,其次,現在已經明确了押金專款專用的要求。”李俊慧指出,因此,就不能再簡單參照此前的做法來看了。

如果将共享單車企業或平台突破傳統押金屬性,不考慮租賃物的多寡,而形成“一個人對應一份押金”的模式,這同樣面臨政策風險。

李俊慧認為,這種行為具有明顯的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的現實效果,使得大量用戶自願将自有資金臨時或階段性的存放在平台或企業,産生了諸多隐患。因此,即使共享單車企業或平台足以償付用戶押金,鑒于該收取、存放押金的社會風險以及對金融秩序的危害性,在符合特定條件下,也可以考慮視為一種“非法或變相”吸收公衆存款行為,予以追究企業、平台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李俊慧指出,對于挪用用戶押金的行為,與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或擅自運用客戶資金、财産罪等不當挪用資金的犯罪行為緊密相關。從行為性質和社會危害來看,共享單車企業或平台挪用用戶押金的行為,相當于利用了臨時或階段性保管用戶押金資金的便利,實施了侵害不特定用戶财産權益的不法行為。

“當然,在沒有相應立法或司法解釋之前,不宜認定挪用用戶押金的行為構成上述幾種犯罪行為之一,但是,現實暴露出的問題也需要相關部門予以适當關注并考慮是否需要釋法。”李俊慧認為,總的來說,不當收取用戶押金的行為以及挪用用戶押金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但是,一旦追究刑事責任到底應該如何定罪,也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研究。

官方已經注意到相關問題。

11月23日,在交通運輸部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針對個别共享單車企業出現的押金難退的問題,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有關部門深入北京、廣州、成都、常州等城市,以及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和自行車制造企業等進行了調研,全面了解掌握有關情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汽車资讯推荐

热门汽車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