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的優缺點是什麼?合夥企業的優點(1)盡管合夥人普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較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承擔更多投資風險,但按照“風險與收益挂鈎”的基本原理,此種設計保障了債權人利益,從而使合夥企業可以更為容易地獲得交易對手的信任,獲得較多商業機會并減少交易成本因此,隻要合夥人謹慎控制風險,合夥也是一種可選擇的企業形态,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合夥企業的優缺點是什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合夥企業的優點
(1)盡管合夥人普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較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承擔更多投資風險,但按照“風險與收益挂鈎”的基本原理,此種設計保障了債權人利益,從而使合夥企業可以更為容易地獲得交易對手的信任,獲得較多商業機會并減少交易成本。因此,隻要合夥人謹慎控制風險,合夥也是一種可選擇的企業形态。
(2)通常合夥人人數較少,并具有特定人身信任關系,有利于合夥經營決策與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人共同決策合夥經營事項,共同執行合夥事務,其也可以委托其中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經營。這種合夥人之間的信任關系及合夥企業經營決策方式,迥然不同于公司(特别是股份公司)股東之間的資本聯系及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現狀,為投資者有效控制企業及相關風險提供了較優選擇。
合夥企業的缺點
(1)由于合夥企業的無限連帶責任,對合夥人不是十分了解的人一般不敢入夥;就算以有限責任人的身份入夥,由于有限責任人不能參與事務管理,這就産生有限責任人對無限責任人的擔心,怕他不全心全意的幹,而無限責任人在分紅時,覺得所有經營都是自己在做,有限責任人就憑一點資本投入就坐收盈利,又會感到委屈。因此,合夥企業是很難做大做強的;
(2)雖說連帶責任在理論上來講有利于保護債權人,但在現實生活中操作起來往往不然。如果一個合夥人有能力還清整個企業的債務,而其他合夥人連還清自己那份的能力都沒有時,按連帶責任來講,這個有能力的合夥人應該還清企業所欠所有債務。但是,他如果這樣做了,再去找其他合夥人要回自己墊付的債款就麻煩了,因此,他不會這樣獨立承當所有債款的,還有可能連自己的那一份都等大家一起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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