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注冊後私自更換或加裝大功率車燈的行為危險且違法。近日,崇明一上路小型普通客車車頭加裝了一排大功率車燈,民警及時将其攔下并依法作出處理。
7月28日18時50分許,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隊兩名民警駕駛警用摩托車巡邏至崇明大道大東路時,看到一輛同向的白色SUV車頭燈格外刺眼,民警特意加強觀察,發現該車車頭加裝有一排大功率燈具,涉嫌違法。
于是,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駕駛員在前方安全區域靠邊停車并接受檢查。檢查中,駕駛員林某承認當時買這輛二手車後,覺得加裝氙氣燈又亮又帥氣,就到車輛維修店安上了一排氙氣燈。“照得遠,晚上開車看得清楚。”林某表示。
“和你會車的駕駛員看到你這排強燈會出現瞬間視盲,極容易引發車禍,你知道嗎?”民警當即向林某說明此行為的危害性。
警方提示
私裝大功率車燈存在兩類安全隐患:車前加裝車燈的車輛在與對向車輛會車時,會幹擾對向車輛駕駛員的視線,甚至造成對向車駕駛員視線出現空白期;車尾加裝車燈的車輛易造成後方、側後行駛的駕駛員因強光出現視覺盲點,從而易造成交通事故。
來源:上海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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