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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理需要邏輯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6-16 18:30:13

總能聽到些多多少少說教或評判,有時他們會把說過的話賦能成“道理、認知”的光環,讓你覺得,聽不下去就過不好一生

舉個例子:

面試時告訴你不會沒關系,笨鳥先飛早入林,轉頭告訴HR明天招聘時挑有經驗的;上一秒男兒膝下有黃金,下一步告訴你大丈夫能去能伸、就連狹路相逢勇者都能遇到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天空。

以往,很多諺語流傳至今被推崇為至理名言,如今,大家不再開始崇拜名言,轉變成願意聽一些“獨立思考”的内容,像“認知越深,邊界越寬,品牌營銷就是打透消費者内心戲”

算不上廢話,但也沒啥用,為什麼?

起初聽到時感覺的确很好,有共鳴感說到心坎上,但卻不能帶來實質性幫助;其次社會屬于動态發展,在時間沖刷下場景會發生變化,道理都是舊模式的産物,背景情況不同,感受略有不同。

再者,别人總結的人生哲理自己從未親自經曆,感知并不深,如同“兒時父母經常說,這個道理,你現在不懂,長大就懂了”一樣。

面對諸如此類情況,我們應該聽什麼樣的道理才能解決每個階段所遇困擾?

我認為有必要看清楚“道理本身”是什麼,以及把為什麼人們喜歡講道理背後的形成因素,和找到合适接納的條件進行引導,才能遠離認識性遮蔽(cognitive obscurity)。

道和理指什麼

要把“道理“講明白屬于挺困難的事,該詞彙最早從遠古傳來,由“道”和“理”二字組成。

從“道”角度分析,有兩層面解釋。

其一:可追溯到道教文化始祖“老子”身上,其創立創立學說道家根本思想為“自然界和人類的生活都循環着一定途徑,即規律、演進,不受任何超自然的幹預”。

也就是“天地萬物由道而生”,運動過程周而複始;可以基于某個起點離開越走越遠,達到一定限度又返回來,它獨立而不改,最終形成一個圓圈。

比如:道生一,一生二,三生萬物,所述的“一、二、三”即形容道的創生萬物曆程,一層層往下落實而創生萬物,創生以後還要使萬物得到培育,成熟,循環;整個過程就像農民春播秋收一樣。

其二:中國文化上千年演繹中“道”最早見于甲骨文,後發展至西漢·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中記載“會天大雨,道不通”,《詩·小雅·大東》“周道如砥,其直如矢”把其本義翻譯成“道路”。

具體意思延伸有,古往開來世界發展從無數築路人手中鋪開,跨越高山深谷,穿越戈壁沙漠,遇山開鑿遇水架橋,組成最密集的風景走廊。

慢慢在“道”基礎上發展出許多動詞、助詞進行表述“經過、取道、疏通”。

就像:人們常說“隻要大方向正确,此路不通走另一條,即便走過許多彎路,最終目标不會偏差,就是遵循道路邏輯達到彼岸。

同樣,理也存在兩層面解釋。

其一,最早見于《說文》小篆,表示作坊治玉,裡為裡面、裡邊、表示内部和内在。

理為加工玉石,從璞石裡剖分出來,順着内在的紋路剖析雕琢,後慢慢延伸至《淮南子時則》中”理關至,來商旅”,引申有紋理、事物外相、條理、真理之意。

《韓非子》在解老篇中說“道者,萬物之所以然,萬裡之稽也;理着,成物之文也”,道者,萬物之所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

什麼意思呢?

道隻有一個,理卻因不同事物各樣各異,他把萬物之源、本性,無法言語的存在形容為道,理則代表具體、表象、可以言說的存在;由此某種意義上,理代表着準則,行動指南,人們所走過一些路的經驗。

就連朱熹在《周易本義》中也曾表示,“散之在理,則有萬殊,統之在道,則無二緻”,用我們現代話說就是,不論大事或小事,隻要剝去現象看本質相似。

換言之,一件大事當中包括無數的小事。

比如:表面看似“感冒、發燒”,治療方式卻有所不同,西醫讓你吃藥、打針、輸液,中醫讓你健身運動,多調理身體,但最終目的希望快速好轉。

其二,清朝著名哲學家戴震也曾說:“理即分理”,“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别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

也就是,事物的内在規定性的區分與識别,是察微而知詳的,每一具體事物,都具有特殊的規律。

這要求我們不論認知深度有多複雜,大體想要别人知道就需三言兩語講明白,進而對方才可遵從,故此,這裡的意義表達在“簡而易知,簡則易從”層面。

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大道極簡”。

比如:

中國太極圖(Tai Chi diagram),顯象展現一種相互轉化相對統一的形式美,隐象表達宇宙萬物為統一整體,完美無缺;愛因斯坦質能守恒定律,孤立系統内所有粒子的相對論靜能與動能之和在相互作用過程中保持不變,都是至為簡明。

講道理需要邏輯(如何一本正經講道理)1

不論如何解釋,理離不開三個核心:1)可重複驗證的,2)簡單的,3)有條件的

如果不能完全符合以上三個全部命題,就不是“真理”;所以,道理的本意為“事情的是非曲直的邏輯或論點的根據”。

換言之,基于有規律,有背景、有條件的可循環往複被驗證的簡單結論才能被稱為“道理”。現在不妨想象下,你接觸的道理可以被驗證嗎?

舉個例子:

日常我們表達“水在100度下就會沸騰”,這是簡單最不科學的案例。

想想看若是鹽水、鋼水、在珠峰、月球等場景下呢,可能就未必;如果你表達“純淨水在标準大氣壓下,100攝氏度沸騰”,則就具備重複簡單可驗證。

正因為“理”有條件的簡單,所以理不是道,理也會受到諸多主觀感受、主體觀點的影響;等同,如果理沒有經過大規模驗證被人所推崇也無法升級為“道”。

這能告訴我們什麼?不要摻乎“講理”,因為“理”講不清,此外每個人接受知識等級不同,“道和理”夾雜到一起更講不清。

所以普通人講理即「和稀泥」。

不然怎麼會有叔叔阿姨因為一個座位而争吵的滑稽行為?

原因很簡單,雙方認為各有理,這就像父母和你說“年輕要早結婚”,他們的“理“覺得你奮鬥也不會有大本事,你的“理”認為,應該把諸多精力投入在事業上。

可以說,大道是簡單的,簡單的未必是大道;如果讀懂上述,我們再來看看人為什麼喜歡講道理,背後講道理驅動因素是什麼呢。

道理背後形成因素

人們常說有理走遍天下,沒理寸步難行;這句話現在大概已經沒有多少人相信了。

即便如此,當人們發生沖突時還是會去講理,即便知道自己沒有理也會找出一些理由為自己辯解;故此,道理的動機背後有兩方面影響因素。

1)從父母、長輩中學來的思維

現在想想看,你是否記得小時候被父母或老師批評時他們如何講道理的,受限于社會背景和教育環境,他們的思維過程認為身份差别,教育子女有義務。

但由于普遍思維水平不高,并缺乏深度思考力且對道德和規約沒有深刻認識,無法對實際情況進行正确客觀分析。

從而導緻誤以為自己擁有(完全正确地)指導别人人生的能力,也正是心理學中所述的虛假獨特效應(false uniqueness effect)。

簡單而言,為了維持自我形象而主觀地把成功歸因于自我的智慧和品質超乎尋常,以滿足自己的自我形象。

由于他們的認識隻能遵循一時性原則,沒有經過嚴密思考的直覺判斷,授教重複、經驗性的知識道理,并且為達到“自己省心,自己教育被采取”的目的,通常會使用批判、數說等口吻。

多次經過這樣後思維過程就會結構化,一定情況下“看到可以進行批評的地方,或者内心産生批評的願望時就開始講道理”。這不是很可怕嗎?

舉個例子:

小時候我家買了飲水機,出水按鈕可以向上搬,也可以向下搬。

第一天父親出于“勤儉節約,愛護物品”的原則,批評了我,“你這孩子怎麼不知道愛護物品,你以為父母掙錢容易,飲水機按鈕要向下搬,不然容易壞”。

至今記憶猶新,我當時一臉懵,明明說明書中闡述兩者均可,顯然,背後的影響父母決策的條件在于“認知局限”所造成。

講道理需要邏輯(如何一本正經講道理)2

2)活在“應該”中,而非事實狀态下

世界屬于非黑即白,以往教育中我們對事情評價隻有「對錯、好壞」之分,一定程度上父母會基于某些框架下來做批判,他們隻會提要求,不關注我們的情緒背後的動機。

具體表現在,你應該怎麼做、我應該怎麼做,他應該怎麼做等。

這種養育者跟孩子的聯結,不是通過情感渲染由内到外散播開來,而是通過「要求、道理、說服」的方法傳達心中。

這樣會導緻孩子的情感感受力沒有得到充分鍛煉和疏通,過度地教育往“講道理化”的能力維度提升。

比如:

大人給孩子植入的意識裡,小朋友應該好好吃飯才對,即使你已經吃得很飽也不能浪費、應該不哭不鬧才對,即使你已經很傷心,不哭就是好孩子、不應該搶玩具,即使你不跟别人分享等。

很多人在此框架中長大變成乖寶寶,他們長大後也會繼續運用該模式與别人互動,複制早年用“道理”跟人聯結的模式。

我在工作溝通中總能遇到,一些人遇事情并非先思考如何解決,或找到根本矛盾在哪,上來一嘴道理先說出來“我就說吧,不能這樣,你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盡管内心無比反感,我還是會尊重對方。

因為我知道根本原因在,先天沒有接觸很好的内在教育,加上後天也沒意識到“道理”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就無法塑造正确的認識;所以才會像農村街頭大媽一樣,嗑着瓜子,碎嘴如念經。

另外值得一提是,心理學中研究發現,如果自己走過許多彎路最後依然無力無助,沒有達到想要的答案,也會陷入說教模式下,他們不過是對自己内心創傷的過度補償,俗稱“補償心理”(overcompensation)。

比如:

老師看到學生撿紙團脫口而出,“你怎麼亂丢東西”?“不是我丢的,我隻是想撿起來”,學生說。老師接二連三說,不是你丢的那你撿什麼,最後學生的罪名就成了頂撞老師。

所以,這背後透露的思維模式是什麼?

老師以前經過這種情況,擔心學生再次出現。然後用我對你好,我能幫助你,我能找出你的失誤點,我要對你批評教育的口吻出發。

雖然出發點即便是為對方思考,但也會颠覆一個人“正确認識事物的方式”。

反而,如果能從内心出發,先詢問為什麼丢東西,問題怎麼會這樣,傾聽别人回答後再去解決,就會體會到不同個體存在的差異,也不會給與别人“應該式思維”的感覺。

總而言之,“父母啟蒙老師的引導、應該式思維下、創傷後補償式的心理”三者是造成一個人愛講大道理主要産生“因素”。

我也是在各種條件不充裕下成長過來,一步一步接受新知識的攝入才恍然大悟;那如何在别人“反饋不完整下”接受對方表達的道理的呢?情感共鳴感(acoustic resonance)是進入的基礎條件。

講道理需要邏輯(如何一本正經講道理)3

共情事實而非道理

什麼是共鳴感?詞彙聽起來很直擊心靈。

分析起來,就是對他人所處境遇以及心理狀态,在認知層面和想象層面的理解,并産生情緒反應,和心理學中的共情(empathy)相似。

比如:

當走進歡樂人群會受到情緒感染而興奮,當走進悲傷情緒,會壓抑、低沉等。追劇時看到女主哭自己會覺得不舒服,看到老闆皺眉心裡會不安,這種情緒傳染均是共情現象。

不過,共情并非停留在自動化情緒層,看劇同時除沉迷帥哥的側顔外,我們還會考慮劇中人物感受,進行推理和理解;他是不是很難過,他在想什麼?為什麼不辭職,這些推理和理解是「認知共情」在起作用。

道理無法共情的根本,在于「認識層級不匹配」。

比如:

最近比較火的電影《隐入塵煙》,短視頻平台出現兩方面輿論,其一“導演并沒有刻意安排,采用最樸素三段幕經典結構釋放出馬有鐵和貴英的一生,用細節告訴我們許多人生哲理”。

其二,一些人卻欣賞不來,主要集中在醜化農民,與農民實際不符,人情淺薄,世态皆涼等,并且還要把這種信号傳遞到國外市場,實在令人無法理解。

由此你看,一場電影都能形成對立面無法引起共鳴,何況是說教式的道理呢?某種層面,講聽道理屬于對等關系,自己說得很開心卻常常忽略聽的人内心感受。

講道理需要邏輯(如何一本正經講道理)4

拿父母而言,開始他們給我講道理,我還習慣性去頂嘴,現在我一般内心會抱着“你說都說了幾十年,不也沒解決任何問題,如果你說的對,怎麼沒幹出什麼大的成就”的心理。

于是,我每次便借用抵觸的情緒轉化為另一種思考。

首先表示「你說的都對」,拿出認可的态度,然後具體聽對方想表達什麼,弄懂到底是發牢騷還是杞人憂天,其次嘗試引導對方說出,如果你站在我的位置,你會怎麼辦的話。

并嘗試嘗試問對方,你認為這種方法可行嗎?我為什麼如此理解,我目前的現狀和所遇事實性的問題是什麼等。

計算機中有個專業術被稱作向下兼容,也叫向後兼容(Backwards compatibility),如果在陌生人或同事合作關系場景下,我認為完全有必要掌握。

具體什麼意思呢?

比自己厲害的人,虛心聽從對方反饋的是什麼,反複琢磨是否為我所用。

不如自己的人,不站在制高點(倚老賣老、我比你官職高)攻擊對方的無知,将優越感和體面留給對方,平等尊重他人的說法,才能值得對方在心中肯定。

據此站在聽衆角度,不反駁,找共鳴,慢兼容或者是接納的最佳态度。那麼,若換在表達方,我們該通過什麼方式的宣導另對方接受道理呢?或者說如何把道理講得讓人更容易接受?

如何讓人接受道理

我相信你肯定會說,講道理、談感情都要站在對方角度去說,首先我表示贊同,的确沒錯,但是這不一定有用。

比如:

某些關乎身份、職責高低、又或者社會階層、性别問題所産生的矛盾時,即便站在對方立場講道理,講到最後也無法擺脫你的位置和對方位置不統一,不對等甚至明顯失衡的局面。

那怎麼辦?把共情作為基礎條件外,還有兩個錦囊:

1)巧做引導

讓别人接受的道理,不是通過自己的口吻或者某些權威口中所強調的真理,或“不聽我的建議就會吃虧的說教”,而是讓對方理解你說的目的是為了自己更好的前提下,去把這個道理讓對方體驗,而非強行灌輸。

比如:

如果下屬工作不到位讓他改正,假設一味指責強調自己是正确的,也就是“樹立權威形象”,這和傳銷組織洗腦過程有什麼區别?

這種前提下對方認錯也無法發自内心從根本解決,假設最後他能冒出一句“你說得對”,會顯得更荒唐。

換個比喻,你應該聽過這樣一句話叫“對事不對人”,如果應用在該場景下,就代表着對方隻認為事情是錯的,而不會覺得糾正或指出他錯的你,也就是人和事本身就不在一條軌迹上。仔細思考下,是不是?

什麼是引導?先讓對方認同錯誤,再認同你的幫助為他好。

好比,你可以把他錯誤導緻的結果、影響面講清楚,然後表達出願意與對方一起修正,過程中主動讓對方了解自己錯誤的危害有多大,這樣他才能明白你的幫助有多大。

這種潛移默化,對方才會認為你值得肯定。

整個過程“引”的作用不是“說理”,而是利用“理”去講一個有關利己的事實,也就是明示(告訴)利害關系,但不做重點強調。

可有些人處理方法不同,對方已經知道自己做錯了事,你還在傷口上撒鹽,往往會把問題變得更難看,這種感覺很容易激怒人的逆反情緒。

換言之,不是不知道錯了,而是不想這種錯借助外人的言行成為某種把柄,一味被放大,這就是“不強調”的核心作用原理。

講道理需要邏輯(如何一本正經講道理)5

2)不講空理

所謂空理,即自己都沒有驗證過的“方法”和各種空話、套話,甚至有時自己都覺得可笑,就像把“槍打出頭鳥”挂在嘴邊的人,遇事時始終都沒有站出來過一樣。

曾經,我吃飯等位時看到一幕,四歲左右孩子一直在哭啼,母親說“不就是玩具壞了嗎,有必要一直哭嗎?給我閉嘴;孩子不但沒有停止反而苦的更兇。

為什麼會有此類情況?這位母親并沒有真正換角度去理解,隻是簡單粗暴的打斷孩子,在成年人眼中玩具壞不算大事,但對孩子而言,可能是他的全部。

所以沒有考慮對象感的空話,隻會淪為聽不進去的大道理。

這就像,有些人安慰遇到挫折時困境的朋友,總說“沒什麼大不了的,生活還是要繼續嘛,别太難過”。

看似這句話沒什麼大礙,仔細琢磨,此類泛泛而談的話根本無法走進對方心裡。

都不如說一句,你覺得怎麼會更好過一些?或要不我陪你大吃一頓美食緩解下?由此,針對具體的事情,給予合理指導的前置條件是“引”。

總體而言:

最好規勸的方式,不是講道理,而是讀懂如何用“理”。

當然,我們可以接受對方親身經曆所形成的感悟,來指點迷津;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不希望用别人的道理來框住自己的路,别讓道理成為一種說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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